退役老兵悲歌:軍人年改雖優於公教但無法兼顧個案

年金改革

國防部昨天公布軍人退撫新制草案重點,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軍人和公教相比有包括年金的起支年齡、18%退場機制、退休年齡、退俸計算基準、年資補償金等8大差異。雖然在年金改革上,軍人年改制度已經是優於公教人員,不過齊頭式的改革終究無法兼顧到個案,不少曾在前線出生入死、獲頒戰功的年邁老兵面臨生存困境,可能還需求助社福制度度過晚年,被外界形容是老兵的悲歌。

根據中央社報導,國防部昨天早上公布草案重點後,行政院政務委員、總統府國家年金改革委員會執行長林萬億下午接受媒體訪 問時表示,軍人年改跟公教約有8大差異,首先,軍人退撫新制領取年金的起支年齡跟公教不同,軍人維持20年。

差異:年金起支、18趴退場、退休年齡起算不同

林萬億說,為了處理人口老化、健康條件改善壽命延長,軍人退役年齡是延後2年,不像公教是用65歲或 58歲等「歲數」來做為標準。

林萬億表示,軍人與公教不同的是,公教年改中,計算退休金均俸是15年,軍人的部分,現役者採美軍制度 ,採計在最後36個月,已退役者則採用最後一個月薪資 來計算。

林萬億進一步解釋說,因為現役者的軍俸很容易計算出來,但退役者有些已經80、90歲了,根本無法查最後3年的薪資,所以做了這樣的區隔。

年改草案出爐,相對於公教,由於軍人職業特殊,年改幅度以及範圍都相對寬鬆,不過擔心福利被砍光的「八百壯士」仍上凱道抗議。(攝影/周書羽)

年資補償金部分,公教年改中,年資補償金在新法7月1日上路後已經沒有了,林萬億解釋,因為年資補償金是為了1995年前後,補償舊制年資比較短的人所做的例外設計,已經過去很久,應該不適用未來。軍人雖也有此問題,但若新法實施後, 把有年資補償資格計7000多人一次拿掉,可能造成搶退潮,為了軍隊的穩定,把年資補償改為一次性補償。

差異:育嬰假、退俸計算基準、年資補償金不同

育嬰留停部分,林萬億指,考量軍隊特性,將育嬰留停計入年資,但不計入起資年齡條件。

至於遺屬年金部分,林萬億說,分為現役、已退兩部分 ,現役者若其退伍前,婚姻就已存在,考量其未來若往 生或犧牲生命,沒有適度保障其已存在的婚姻,將無人敢從軍,因此規定相對寬鬆。

若當事人往生時,婚姻已經存續兩年,且不再婚,將不會限制配偶年齡。 林萬億說,已退役者,若要新婚或再婚,就要限制 配偶年齡,也就是外界所稱的「嫩妻條款」,標準跟公教一樣,在領俸人亡故後,其未再婚的配偶須年滿55歲 且法定婚姻關係已累積10年以上,可請領遺屬年金。

林萬億並指出,公教用所得替代替率,軍人則是用 「俸率」,也就是軍人服役滿20年之後,每多服役1年增加的俸率,中將以下為2.5%。 18%優惠存款利息部分,公教是2年退場,軍人則是 具新舊制年資或支領月退俸人員,其舊制年資的18%優 存額度在改革後第一年取消,本金退還,林萬億說,軍 人要銜接新制,因此和公教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