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院版草案 林美珠有兩大爭議無法解決

一例一休

行政院公布勞基法修法草案,勞動部長林美珠堅持此次修法是符合國際趨勢,既安全又保有彈性,不過仍有兩大爭議無法回應,而且這兩大爭議的責任一在資方,一在政府,所以外界與勞方把事主對準行政院,確實不是無的放矢。

問題一:勞資會議可以保障勞工嗎?

首先,勞動部提到修法有「四個不變」、「四個彈性」,主要是靠工會或勞資會議來做背書,意即若要調高加班上限、縮短輪班間隔時間等,都必須透過工會或勞資會議中的勞工代表同意。然而,台灣的工會組織率低是既成的事實,立委陳曼麗指出,企業及產業勞工的工會組織率在2010年達到14.6%,但近年來都維持在7%左右,農林漁牧業的組織率更低,就業者從2013年的54萬人,成長到2016年57.7萬人,但工會數始終只有9個。

陳曼麗舉例,美麗華工會成立前,資方舉行勞資會議,實施「四周變形工時」,最高可合法連續上班24天,工會成立後想重啟會議,卻礙於勞動部日前函釋,企業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即使未來工會成立,也不再需要徵求工會同意,讓工會無能為力。對此,林美珠表示,依照規範,的確不用再徵求工會同意,只能呼籲勞資雙方「大家一起坐下來談。」

其實這樣的衝突,不只發生在美麗華工會,現行法規中,一旦勞資會議同意,即便原本的員工甲乙丙丁已經離職,員工ABCD仍必須遵守當時勞資會議的結果,也就是說,勞資會議的結論並沒有截止日,後來進入公司的員工,無法推翻先前勞資會議的結果,等於一紙結論,效期永遠。問題是,勞動部現在呼籲勞資坐下來談,但依然沒有任何具有約束力的規範。

問題二:勞檢量能不足

其次,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目前勞動檢查的覆蓋率僅有27.45%,以現有人力,不重複檢查的話,要檢查12年才檢查得完。台灣的勞檢員到底有多少人呢?到今年上半年,還不到1000人,實際進用員額僅716人,數量是全體勞工的1萬5千分之1,要到今年底才會陸續補到1000人。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就引用財政部資料質詢指出,未具勞資會議同意加班的勞檢紀錄,全台僅查出5件,「僅有5件的勞檢紀錄真的反映了現實狀況嗎?還是根本沒有前往檢查。」黃國昌質疑,今年勞檢資料只有台北市有數據95件,另外五都都沒有看到,是勞檢沒有確切落實,林美珠回應說,其他五都資料還沒有送進來。

立委李彥秀查閱去年的勞檢年報後表示,去年勞動條件檢查6萬7194場次,僅占128萬家事業體的5%,其中高達1萬8183家違法勞基法,其中有6成5違規都與加班有關,重點是複查比例只有12%。李彥秀說,在勞檢不足的情況下,若還要修法,給予資方彈性,只是變相讓勞工過勞。林美珠則以「勞檢大概是最後手段,希望大家能自主遵守規定。」

顯然地,雖然行政院稱此次修法是為了增加勞資雙方的彈性,但會不會造成彈性疲乏呢?在過程中必須徵求勞工同意的勞資會議機制,在現行運作下已經有問題,而做最後把關的勞動檢查,也屢遭詬病,如果勞動部長只能「呼籲」、「期待」勞資好好坐下來談或是自主遵守規定,那麼也是此次修法被批評「大開資方後門」的原因之一,換句話說,在制度上若無法取得勞工信任,只會讓衝突越鬧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