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噴水雞肉飯遭罰停業14天 為何知名小吃店總不愛開發票?

地方新聞

到嘉義去玩的朋友,一定記得嘉義市圓環附近有家「噴水雞肉飯」,因為不管你什麼時候到,這家雞肉飯總是門庭若市,不過這家店現在要「關門」14天不能營業了。

噴水是累犯,遭國稅局重罰停業14天

根據中央社報導,嘉義市在地知名小吃中央噴水池旁,「噴水雞肉飯」總店因漏開發票,今年9月間被國稅局嘉義市分局處停業7天處分,現又被查獲漏開發票須處分停業,國稅局嘉義分局表示,因1年內第2次處停業,依規定應處14天停業,自明天起至12月7日止。噴水雞肉飯員工表示,「不知未開發票被處分,只知是要內部整修才暫停業」。

國稅局嘉義市分局祕書李永聖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噴水雞肉飯」今年9月間因漏開發票,被處停業7日處分,日前又被查獲漏開發票3次,再度處分停業, 因一年內第二次處停業,依規定應處14日停業。

李永聖指出,「噴水雞肉飯」這次被處停業14日, 是嘉義市分局自81年成立以來,首次對業者祭出重罰,呼籲業者不要心存僥倖,小心因小失大,得不償失。

李永聖說,國稅局會定期派員前往店家進行發票稽查,商家一年內漏開發票3次,第一次處停業7日,一年內第二次再犯,處停業14日,若是第三次則須停業2個月;如果民眾檢舉,將派員查證是否屬實。

李永聖表示,位於嘉義的「郭家粿仔湯」也因漏開 發票,將處以停業7日,也是從明天起至30日。今年因漏開發票,遭停業7日的商家,還包括文化商圈的皮鞋店、大雅路的火鍋店。

「噴水雞肉飯」員工對於明天起停業一事,均表示不知情,只知是要內部整修才暫停業。

業者心態:別人生意好都不開發票為何我要開

其實不只是嘉義的「噴水雞肉飯」,台北市南門市場知名的「金峰魯肉飯」,2015年9月也曾經因漏開統一發票,遭台北市國稅局勒令停業10天,當時金峰魯肉飯店門口還張貼著台北國稅局公告,上頭寫著金峰小吃店1年內被查獲漏開統一發票3次,應予處分停止營業10日。

金峰因為於南門市場,財政部就在附近,財政部相關公務員有可能常常光顧金峰,但是金峰不開發票確實有所聞,2006年就曾因被抓到一年3次漏開發票,被國稅局勒令停業10天,
根據報導指出,金峰魯肉飯和國稅局中正稽徵所以及財政部是鄰居,國稅局官員無法漠視不管,常為了輔導開發票,雙方的牽扯長達十多年。官員透露,多數店家被罰停業一次就學乖,很少見到這麼「皮」的店家。

財稅官員透露,許多業者會一犯再犯,普遍是抱著別人都沒開發票,為何我一定要開的僥倖心態,如果客人沒要求就不會自動開發票,這樣的行為如果同年度被抓到漏開發票3次,會處罰勒令停業7至10天;復業後又抓到,將處停業14至28天,若復業後又漏開發票被抓到,將停業2個月至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