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tuber小玉9個月賺350萬 網紅到底要不要繳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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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捧紅了許多網紅,而網紅們的收入也常常引起網友的強烈好奇心。

幾天前一名台灣Youtuber小玉就拍攝了一支影片,公布自己今年的收入到底有多少,結果才短短9個月,他就賺了超過342萬元,這相當於一般上班族5年年薪,立刻引發民眾熱烈討論。

根據小玉自己揭露,今年1到3月,他接了所謂的「工商」,也就是業配,共賺了71萬8千元,之後4到6月賺了104萬9800元,而今年7到9月則賺了165萬8千元,總計來說,9個月內他就賺了342萬5800元,這也讓他不斷自嘲說「會不會被國稅局查啊!」

若有交易買賣行為,要繳營業稅和所得稅

到底會不會被國稅局查,答案絕對是肯定的。最直接來說,其實與網路賣家相同,網紅若有和業者合作透過網路平台銷售貨物、勞務,甚至網紅本身可能自己就是賣家,只要每個月銷售貨物超過8萬元、銷售勞務超過4萬元,就要申請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超過20萬元的話還要開立發票。

像是今年8月國稅局就查到,一名網紅利用臉書粉絲團,以揪團訂房為名義,替某間連鎖飯店賣住宿券並收款,結算之後該飯店業者再給付佣金給該名網紅,結果年營業額加上佣金竟然超過5000萬元,卻沒有繳稅,後續也遭到台北國稅局開鍘,連補帶罰共490萬元。

而許多Youtuber也會靠著所謂的「工商文」、也就是業配文賺取收入,這部分當廠商支付酬勞給網紅時,其實網紅也要繳所得稅,只是依該網紅當作薪資收入或營利收入來申報而有不同。

上述有交易行為、支付酬勞要繳稅很清楚,不過,灰色地帶就在於有些Youtuber並沒有和廠商合作賣東西、也沒有接廣告文,只是單純拍影片和網友分享,賺取平台所給的廣告分潤,這種情況下要繳稅嗎?

平台廣告分潤是灰色地帶,到底要不要繳稅?

事實上,Youtube的廣告分潤並不是單單看影片的點閱率,而是觀眾有沒有看完該影片片頭、片中的廣告,或是點擊頁面中的廣告區等,每一種廣告的計算方式都不太相同,知名美妝Youtuber Catie就曾經拍攝影片,呼籲粉絲們要看完Youtube置放的廣告,她才會有收入。

有人認為Youtube是境外公司,支付網紅的廣告分潤屬於境外收入,若該部分收入全年未達100萬元,就不必申報。對此,台北國稅局官員澄清指出,不管Youtube是境內還是境外公司,只要網紅的所得是屬於「境內來源所得」,就要申報所得稅,並非以酬勞給付單位的所在地做為判別。

官員表示,判別是否為境內來源所得共有10幾項標準,舉例來說,該網紅提供勞務、也就是拍攝、上傳影片的地點是不是在中華民國境內就是其中之一。因此,網紅們得留意有無收到扣繳憑單,若廠商是境外公司,沒有開立扣繳憑單,這也不等於不用繳稅,還是得自己去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