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另一個「慶富案」!財政部與公股行庫聯手推「三方合約」

慶富案

財政部今(29)日下午召集公股行庫舉行會議,而財政部傍晚也就慶富、慶陽聯貸案,公股銀行未來如何改進召開說明記者會,財政部次長蘇建榮表示,會中共識為將來重大工程聯貸案,都要走向三方合約,並交由銀行公會訂定細則,「但重點還是一句話,必須回歸專業性的考量。」

財金部會推出三方合約照會機制,分散銀行風險

其實所謂三方合約和照會機制,指的就是針對政策性貸款或重大採購案,建立政府、廠商和銀行的照會機制。

因為以這次的慶富案來說,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曾經舉例,慶富公司在發生財務問題之後,國防部多次向金管會尋求幫忙,希望金管會能協助向一銀要對慶富的授信資料,但由於這涉及銀行法客戶資訊保密的規定,因此一銀無法提供,而金管會也如實回覆。

但反過來說,銀行團當時透過慶富請國防部提供設備供應商名單,但國防部也以「這是國家機密為由」而拒絕提供,導致銀行團也無法清楚確認匯出去的款項,是否確實給了這些設備供應商。因此除了採購機關和廠商建立採購合約,以及銀行和廠商的貸款合約外,能不能再訂一個三方合約的機制,明定彼此執行的事項。

不過,國民黨立委賴士葆今日上午在財委會上質詢,未來政府、銀行、業者簽三方合約,會不會觸犯到銀行法第48條,所謂「銀行對於客戶之存款、放款或匯款等有關資料,除另有規定者外,應保守秘密」的原則?

賴士葆質疑:現在連「專款專用」都無法落實

賴士葆接著指出,看起來這個三方合約照會機制,其實就是要解決目前「專款專用」沒有落實,也就是銀行把錢借給慶富,但慶富卻把錢用到別處去的問題。「現在已經有專款專用,還是有這麼大的漏洞、還是被騙,三方合約做不好就是呼嚨。」

「如果有人存心,把手開開的,讓人家把錢拿走,到底幾方合約都沒用,」賴士葆質疑,現在要推三方合約只是想轉移焦點。

對此,銀行公會理事長、同時也是台灣銀行董事長呂桔誠坦承,「三方合約的確不是萬靈丹,」但他也強調,最主要三方合約機制還是能夠改善資訊的不對稱,細則要如何實施最快下個月就會有結果。

蘇建榮在記者會上補充說明,其實銀行業者在會中也反應,國防部應該要掌握得得標廠商的財務狀況,不能讓風險全部都由銀行來承擔,因此後續會再委請國防部、金管會、公共工程委員會,一同協調並提出完整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