盼醫療法修正闖通關 楊志良:通過就是長庚做的「功德」

醫療政策

各級醫療院所爭議不斷,醫療財團法人龍頭長庚醫院今年以來已鬧出急診醫師離職潮、子宮鏡檢氾濫案、被立委黃國昌控訴淪為長庚集團的大型控股中心、改革小組董事請辭等等重大問題。而就在明天(5日)長庚醫院即將召開董事會,補選一名董事人選。對此,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今日(4日)出席「透視醫兆產業的前景」醫療財團法人修法論壇時嚴正強調,衛福部應該硬起來,董事會若無法有效替社會監督醫院,衛福部應硬起來依法予以解散。

針對該如何運用法令規範醫療財團法人,引發各界關注。前行政院長陳冲、前衛生署長楊志良等人在醫療財團法人修改論壇上都提出見解。

全醫院都是我家?長庚心態要改

醫療財團法人因具有公益性質,一直以來財政部以及衛福部等等主管機關對於醫療財團法人的規範較為寬鬆,長久下來卻變相使長庚醫院、國泰醫院、新光醫院等等登記為醫療財團法人的醫院逐漸淪為家族化掌控,外界質疑醫療財團法人以營利為目的聲音也從不間斷對此,楊志良表示醫療財團法人根本應直接更名為「公益法人醫院」,不該忘記公益本質,秉持以病人為中心的初心。

截至2015年底,台灣合計共有74所財團法人醫院。台灣研究基金會創辦人黃文雄提到,就105年的健保資源配置上來看,醫療財團法人所獲得的配額約1860億元,佔健保總預算28%,更佔了全台所有醫院的41%。對於如此大筆的健保資源挹注,楊志良強調,醫院治理必須先做好,才能保障健保順利延續並照護全民健康,改善醫療財團法人治理問題重要性可見一斑。

對於外界關心如長庚等大型的醫療財團法人已淪為大型控股中心的問題,現行《醫療法》已規定醫療財團法人董事依法不得分配結餘。楊志良更提到,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主張「產金分離」,他則強調醫金更要分離,醫療財團法人的結餘可購買股票,股利、股息納入醫院收入,且不得派任投資公司的董事行使投票權,也不得以股東身分介入公司經營。

醫療財團法人不該成為家族企業,陳時中:也要回饋基層

除了董事資格、權力的問題以外,對於醫療人員待遇也有所見解。楊志良提到醫院不該把所有問題推到健保身上,應致力把盈餘回饋給基層醫事人員。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也回應,衛福部所提出的修法版本中,除原先規定醫療財團法人應提撥20%結餘為公益用途,應再提撥5%做為薪資專戶,回饋醫事人員,醫院管理階層平時不得動用此項專款。

衛福部醫事司法人管理科科長林淑芬解釋,衛福部的修改版本包含公開透明、社會責任、董事會治理三大方向,審議條文共17條,目前立院衛環委員會已通過10條,保留7條進入協商。

財團法人立法難,陳沖:蔡政府的轉型正義根本財團法人轉型正義

除醫療財團法人外,還有許多不同類別財團法人有待規範。根據陳沖所整理的資料,目前約有67萬的公司法人有《公司法》規範,313個政黨有《公司法》規範,但超過10萬個財團法人卻無法可管。

目前財團法人無統一法律規範,仰賴各部會提出監督管理要點,各部會對於基金標準、資金運用、公設財團法人等等標準規範不一,也因此衍生出種種大問題。對此陳沖表示,目前《財團法人法》草案著重於將民間財團法人轉為政府控管,認為蔡政府所謂的轉型正義,根本是財團法人轉型正義。

總統蔡英文在去年(2016年)年底要求行政院各部會於一個月內清查所屬財團法人現況,要求行政院在年底前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今年4月《財團法人法》草案終於送進立法院,但最終仍未獲審查。陳冲直嘆,財團法人多和政治有關係,立法上難以闖關。楊志良也認為立《財團法人法》簡直難如登天,要管理醫療財團法人,不如直接先修《醫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