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擴大限塑年減15億個塑膠袋 買麵包、飲料請自備提袋

環保議題

擴大限塑政策元旦上路,除了擴大購物用塑膠袋管制範圍,新增7類通路包括飲料店、書局、藥局等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另新增管制6項含塑膠微粒產品不得製造、輸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民國91年起納管包含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等7大類對象,約2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

增納8萬家商店,一年可再減少15億個塑膠袋

環保署明年元旦起擴大禁止提供免費塑膠袋管制範圍,管制對象由7大類擴大為14類,新增7大類管制對象包含藥妝美妝店及藥局、醫療器材行、3C店家、書籍及文具零售業、洗衣店、飲料店及西點麵包店等,新增納管8萬家商店不得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預估一年可再減少約15億個塑膠袋。

不過,禁止提供的塑膠袋是指提供消費者裝提其購買商品所需的塑膠袋,包含生物可分解購物用塑膠袋也不得免費提供給消費者,但直接盛裝魚類、肉類、蔬果等生鮮商品或食品的塑膠袋、直接盛裝藥品藥袋以及衣物的防塵袋都不在限塑的範圍內。

違反規定者,第一次將先開勸導單,第2次違反者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處新台幣1200至6000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日連續處罰。

為了配合擴大政策上路,環保署也取消店家販賣給民眾的購物用塑膠袋厚度須達0.06mm的限制。另外,垃圾費隨袋徵收的縣市,如台北市及新北市環保局也可規定轄內量販店、超市、連鎖店只能販賣可作為垃圾袋及購物袋使用的兩用袋。

除了擴大管制禁止免費提供購物用塑膠袋範圍,元旦起國內也不得製造及輸入包含洗髮用化粧品類、洗臉卸粧用化粧品類、沐浴用化粧品類、香皂類、磨砂膏、牙膏等6大類含塑膠微粒化妝品及個人清潔用品,若發現業者違反法規製造、輸入,將開罰6至30萬元。

新政策陣痛期將持續多久?

台灣喝飲料的風氣盛行,許多民眾每天都會來上一杯手搖飲料、咖啡或果汁,以往店家為了讓消費者能方便帶著飲料走,購買飲料時都都會免費提供塑膠袋,但是從明年元旦後,民眾想要塑膠袋就必須向店家購買。對消費者來說,如此一來便多了一筆費用,對商家來說,停止提供免費塑膠袋不僅少了一部分的成本,販售塑膠袋也變成店家另外一個收入來源,不無小補。

不過,也有店家嗅到了新商機,連鎖超商、手搖飲料店和咖啡業者將販售環保布袋,也有業者利用牛皮紙做成的簍空提袋提供給民眾,至於超商則是推出杯裝型的網袋。過去習慣了「要塑膠袋,就有塑膠袋」的台灣民眾,未來想要方便攜帶飲料可能就得自備二次,可能短期內比較無法適應,但是保護環境是一種趨勢,也勢在必行,為了我們生活的地球,這種改變必須慢慢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