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台電黑箱,推動開放資料就必須建立開放機制

書摘

2016年中,前國策顧問、知名文化人郝明義為了釐清台電所稱的「缺電」說法,要求當時行政院長林全請台電公開電力數據。他呼籲,台灣到底缺不缺電,政府有義務解開大家的疑慮。

這項訴求引發各界熱烈關注,最後台電除了原先公布的82項資料集外,又公布過去10年來每月歲修紀錄,以及汽電共生、再生能源的購買紀錄。

我不禁有點感慨。2年多前,台灣剛啟動開放資料,我們曾循國發會開放資料平台管道申請,希望台電能夠比照歐美開放相關電力資料,但得到的結果卻是實問虛答,像是:「謝謝您提供的建議。有關台電公司所屬各發電廠發電量等即時資訊,已公告於台電公司全球資訊網的『資訊揭露專區』。目前正依您的建議研擬該資料集上架之相關配套作業,預計本年度第三季可完成上架集中列示於本政府資料開放平台,敬請耐心等候,謝謝您。」

僅開放全國年統計資料,無法滿足使用者的需求。直到郝明義先生強力要求政府要開放台電資料,台電才有進一步作為。這一切,不免讓人覺得就好像是擠牙膏一樣,硬擠才會動。我跟台灣資料科學協會理事長陳昇瑋特地為此寫了一篇投書【打開台電黑箱,建立開放機制】,我們在文中丟出了許多疑問:台灣開放資料的機制在哪裡?為什麼要用特別的手段才能要到資料?台電要營運這麼龐雜的系統,一定是根據數據來做決策的,如今卻是相當分散龐雜,無法取信於大眾,我國能源資料的運用是否和國際有明顯落差?

台電的資料無法立即全面公開,我們猜想,除了內部尚未建立開放共識,也可能是因為開放資料恐怕有涉及到國家安全、隱私及產業競爭力等方面的顧慮,除了台電以外,許多開放資料也面臨類似難題。

盡早訂立遊戲規則

2014年時,我曾率三十幾家民間企業到歐盟參訪,討論資料經濟的可能性。我發現,我們台灣談開放資料的多半是是一群資訊人,但那次我去歐盟,很多參與者都來自法律界,希望從制度面、法律面來釐清開放資料的方向,也因此,歐盟在做開放資料時,步伐是比較踏實的。

亞洲國家中,南韓也在制度面上做了不少努力。去年,南韓修正《公共數據法》,他們有直屬總理的公共數據戰略委員會,負責管轄政府機關保有、管理,以及開放資料的事宜,明訂公務人員職責與保障人民使用資料的權利。日本在2016年由首相安倍晉三領銜通過官民資料法,認為未來要用數據來決定決策,這也讓日本人對資料的應用開始大跳躍式的起飛。

台灣的情境比較像是「邊做邊想」,所以這幾年在推動開放資料時,經常會遇到各種瓶頸。

我很期盼政府能夠建立健全的機制,有完善的資料素養與法令,明確定義出哪些資料屬機密敏感,哪些資料應收費,而哪些資料則屬於可開放資料,有了清楚的遊戲規則,大家比較不會無所適從。

以台電資料而言,可能衍生的應用價值已經超越能源經濟的範疇。若有好的資料分析策略,這些資料不只能拿來檢驗或監督整體發電量與用電量,在許多領域,包括國安、經濟發展、產業升級,甚至公民健康等,都可能透過台電資料來做更好的研究分析。

這一次針對台電開放資料的爭議,或許是一個好的契機,讓政府思考建立機制的重要性。

台電也的確是國營事業的領頭羊,經過這一場洗禮後,資料的運用及掌握都大幅提升,甚至連續兩年舉辦黑客松,獲得很大的好評,也有不少年輕朋友開始利用台電資料,解決不少社會問題。我們的想法是:在政府內部或國營事業單位設立專職的「資料長」,或許是一個好的開始。

從應用面思考資料開放

我樂見新政府正視開放資料的重要性,這二年來,在開放資料的速度與數量上,都有長足的進步,但我仍懇切盼望,未來能有更健全的制度,開放質量俱高的資料,創造產官雙贏的結果。

那麼,未來政府開放資料的政策應該如何調整呢?在此,我想引用Open Data 聯盟副會長劉嘉凱的建議做為結語。他建議,先要求各級資料管理機關公布「資料清單」與「資料策略藍圖」。

「資料清單」範圍必須涵蓋由該機關負責蒐集、管理(包括已經開放、準備開放、正在評估中,以及不適合開放)的全部資料,儘管並非任何內容都適合開放,但資料名稱卻應該全面開放,人民可以看到政府對於國家各種資料的掌握程度,也才能在資料對稱的基礎上,促進溝通。

而「資料策略藍圖」則是用來了解各部會是否具備完整資料管理與應用的策略,用以檢視衍生的資料開放策略。有了資料策略藍圖,才能在資源極度有限的情況下,根據資料價值,決定開放與推廣應用的優先順序。此外,也期許政府要「按照目標,開放資料」。開放資料絕對不是「為開放而開放」,而是希望能創造資料價值。

台灣未來面臨諸多挑戰,像是人口結構的改變、就業市場的轉型、所得分配、居住正義、人才培育、國際競爭力、永續發展等,政府在制定相關對策時,應考量要「如何」善用數據,以及「誰」能使用這些數據等問題,從應用面來思考,創造橫向連結的無限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