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國籍漂流者或許就在你我身邊《難民法》草案卻還躺在立院

社會議題

難民,或許不在八千公里外的敘利亞、上萬公里遠的利比亞,而是真實存在你我的周遭,與我們淋過同一場雨、踩過同一片泥濘。

去年7月初審通過的《難民法》草案,至今仍躺在立法院內的某一個角落,一年多來無人聞問。

12月29日的「難民法與不遣返原則」人權論壇上,與會者都獲贈一本《國界上的漂流者》,裡面記錄著10個台灣這片土地上的真實案例,有人逃躲迫害、流亡他鄉,有人嫁來台灣30多年生下好幾個台灣囝仔,最終仍淪為遊走在邊界的無國籍者。值得一提的是,書中多數人只敢使用化名,燕鵬則是少數的例外。

遭政治迫害逃來台灣,卻差點被判死刑

「解放軍在離我三十公尺的地方拿槍對著我。台灣阿兵哥也來了十幾個,同樣拿槍指著我,……」燕鵬曾因為聲援六四被抓入中國大牢,出獄後,國家安全部在距離他家十公尺處設立崗哨,後來更發生煞車「被失靈」的意外,因此下定決心潛逃來台,希望尋求政治庇護。

在書中,他回憶,2004年6月2日,他穿著一身名牌,扮成土老闆包船出海,在中途跳船,「越過中線我感覺安全了,只有幾艘破漁船在周邊,(金門)大膽島岸邊『三民主義統一中國』那幾個字也看得很清楚。」沒想到,他的行蹤早被掌握,身旁的破漁船原來都由軍方快艇所偽裝,「船老大看我跳水,拿一個長鉤就要插我,好險大約離一公尺落到海裡。」

當他連滾帶爬游到大膽島岸上,解放軍也追了上來,在一陣槍聲後才慢慢退下。沒想到,政治庇護沒等到,卻先被地檢署以「違反軍事堡壘法」起訴死刑。上訴期間,他就被關在外國人收容所「靖廬」,所幸在全世界兩百多位海外民運人士共同連署,證明他確實參加民運遭到迫害,10個月後才被釋放。

「靖廬出來後,我在台北市四處遊蕩了三個月,覺得當街友其實一點壓力也沒有。白天就到大安森林公園、二二八公園窩著,晚上去二十四小時的誠品書店,……」直到後來一些教會友人幫助,才慢慢步上正軌,後來,他考取神學院、取得居留權,拿到身分證後更成了一名牧師。

明知被迫害,官員卻要求回中國申請文件

可惜的是,他有一名在大陸結髮30年的妻子,好不容易挨過15年的無國籍狀態,本想替太太申請依親來台,卻被陸委會、移民署官員告知,必須回到那個曾經迫害他的中國,申請官方證明文件才行。

於是,在今年,燕鵬飛往澳洲,投奔女兒與女婿,以依親名義和妻子申請當地居留權。在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他說:「台灣不能給我太太身分,所以我們只能來女兒這申請居留。」「如果我太太能來台灣,我們不會去澳洲申請依親。」

台灣人權促進會法務王曦則感嘆,還有許多比燕鵬更不幸的個案,在過去5年內,該協會接到共接到40件難民個案,其中,在台藏人有19件,尋求政治庇護的有17件,另外有3件是因為在母國受到性別歧視迫害。

「從非洲來,當地因為明文規定同性戀是犯罪,所以被迫害嚴重,這些黑人來台灣,第一件能做的事情,就是看看路上能不能遇到同樣膚色的人,彼此幫助,但這種外國人互相接濟的方式並不永久,過一陣子,對方可能就會離開了。」她說。

沒人敢申請居留,怕進到移民署再也出不來

會後接受《信傳媒》訪問,王曦呼籲,政府應該盡速通過《難民法》草案,並針對一些細節加以微調,「比如說,法案中寫著,超過半年不能申請,但很多時候,他們找到願意伸出援手的人,時間早就超過了,這點大家不妨多考慮一下,……」

值得一提的是,在論壇上,移民署官員表示,至今申請專案居留權的個案極少,與台灣人權促進會「多次代為去函請求協助」的說法並不一致。官員給出的解釋是,希望當事人能夠親自前往申請,而非委託其他機構處理。

對此,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執行長周漢威會認為,實務上根本不可行,因為所有人都沒有百分之百獲得庇護的信心。王曦也說,這些難民都會害怕,擔心自己一腳踏進去再也出不來,「說真的,當下如果官方要對他們做什麼,就算有我們陪同,也是無可奈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