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再開罰兆豐金2900萬美元 財政部:同一案再罰

兆豐案

兆豐銀行於美國時間2018年1月17日,與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簽署裁罰令,裁罰2900萬美元(約新台幣8.57億元)罰鍰,同時必須提交相關改善計畫,財政部表示,這是與2016年遭罰57億元一案同案,由不同監理機關開罰。

兆豐金於今日(18日)早上6點半,在證交所舉行重大訊息說明會,表示子公司兆豐銀行於美國時間2018年1月17日,與美國聯邦儲備理事會(FED)及伊利諾州金融廳(IDFPR)簽署了裁罰令,裁罰2900萬美元(約新台幣8.57億元)罰鍰,同時必須提交相關改善計畫。

紐約分行被罰,其他分行被查

兆豐金說明指出,改善計劃中,還包括同時委任獨立第三方機構針對紐約分行2015年1月至6月間的美元清算交易,進行檢視與回溯調查。

財政部表示,這並非兆豐銀涉入新的案情,2016年8月紐約州金融署(NYDFS)對兆豐銀行紐約分行簽署裁罰合意令後,美國聯邦儲備銀行即以2016年6月30日等為查核基準日,對紐約分行、芝加哥分行及矽谷分行進行回溯金檢,查核結果對前開合意令前已存在同一類型制度缺失予以裁罰,實屬不同監理機關對同型缺失進行處分。

財政部強調,實屬不同監理機關對同型缺失進行處分,並非該行於簽署上述合意令後新發生之缺失,亦無涉洗錢等不當情事,且FED裁罰令中亦認同兆豐銀行在NYDFS裁罰後推動公司治理、法令遵循及洗錢防制的改革決心及努力。

財政部為股權管理機關,兆豐銀行裁罰事件發生後,即核(薦)派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兆豐銀行董事長與總經理,全面改組兆豐銀行董事會,強化董事會監督功能,督導兆豐銀行就NYDFS裁罰缺失改善計畫如期如質確實執行。兆豐銀行張董事長及楊總經理於上任後,多次主動拜會FRB及分行所在地州政府金融監理機關充分溝通,並全面檢討防制洗錢與法令遵循作業、成立洗錢防制專責部門及相關委員會、建置洗錢防制資訊系統、聘任專責法遵人員、擴增法遵及洗錢防制人力、強化人員培訓等。

兆豐銀前被罰,投入10億改善法遵

財政部說據兆豐銀行表示,投入金額逾新臺幣10億元,對於提升該行法遵及洗錢防制機制,應有相當助益。

財政部重申,高度重視公股銀行海外分行治理及法遵,於105年NYDFS裁罰事件迄今各季公股事業業務研討會,及105年至106年3次重要議題會議,強力督導公股代表董事長及總經理強化公司治理,提升內稽內控、洗錢防制及法令遵循等作業控管機制有效性,確實完成海外分行金檢缺失改善及深化人員專業訓練,及時更新法規動態,精進作業程序,與主管機關維持良好互動關係。對於各公股銀行通報重大事項,即時研擬具體對策及指示方向,審慎妥處。財政部表示,此係長期性持續性工作,將持續督導公股事業落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