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別怕?司法院公布保護勞動權益的《勞動事件法》草案

勞動議題

近來《勞基法》修法鬧得滿城風雨,身為執政黨的民進黨也飽受勞工嚴厲抨擊,在《勞基法》修正完成記者會上,勞動部長林美珠提及,《勞基法》新制將在3月1日上路,在這之期間沒有法律空窗期,勞動部會持續為勞動安全把關。

就在今日(22日),司法院終於履行去年司改國是會議上解決勞資爭議的承諾,公布《勞動事件法》草案,簡化多項勞動訴訟的程序,政府守護勞工的第一步終於要正式啟程。

勞工別怕!司法院提7大改變

根據司法院所公布的草案,此次《勞動事件法》設立勞動專業法庭、擴大範圍、組成調解委員會、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加速程序等等7大重點。53條的法條草案中在7大面向中各有所轄,而對於種種改革,最受矚目的莫過於減少勞工訴訟障礙。

司法院所公布的草案包含7大重點。(攝影/薛如真)

總地來說,此次《勞基法》修法之所以引發巨大反彈,一大原因直指行政院與勞動部版本忽略了勞工在勞動環境中居於弱勢,將多項決策下放到勞資會議,也因此被批評過度向資方靠攏。

「勞動權益對資方來說可能只是少賺一點,但對勞工而言卻是保障了生命與健康。」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提及。而司法院民事廳廳長邱瑞祥也特別強調,此次所草擬的《勞動事件法》草案大幅加強了保障勞工權益的部分。

舉例而言,過去《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須設置勞工法庭,但目前是否有勞工法庭在案件處理上並無太大差別,因此大多數勞工在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都選擇放棄權利。對此,邱瑞祥提及過去勞工舉證不易,最新草案將舉證責任歸於雇主,雇主須提出打卡紀錄、出席證明等資料。對於記者提問若雇主宣稱「打卡機壞掉、監視畫面洗掉」時,勞工該怎如何是好。邱瑞祥回應,此時就以勞工的證詞與相關資料為證,讓雇主無法顧左右而言他。

簡化落落長程序

而在草案中,司法院也參酌時代力量版本,引入勞動專業法庭體系,加入熟悉勞動法的專業法官,並規定未來調解委員會須包含法官1人與2位勞資專家委員。即便無法調解成功,法官也在調解過程中一邊審理,可有效簡化訴訟程序,縮短訴訟時程。

此外,本次草案也大幅降低裁判費,最多可減免到只需繳納1/4的裁判費,減少勞工提起訴訟的負擔。而過去頗為爭議的建教生與試用期的勞工是否也該受《勞基法》保障的議題,邱瑞祥也強調即使實體法《勞基法》尚未納入保障,但程序法《勞動事件法》草案已開先河,希望能先給予這些特殊的勞動族群救濟管道。

劃時代改變,民團:立法院能過嗎?

就整體司法院的公告版本來看,多項制度確實有利於居於弱勢的勞方,邱瑞祥表示「起訴地變更至勞工提供勞務所在在法院、減輕裁判費用、擴大範圍都可有效保障勞工。」

不過,雖司法院的草案版本對社會上佔多數的勞工朋友來說是一大福音,但草案版本後續仍需經公聽會程序、再呈報行政院討論後,方需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方可公告施行。多次在勞權議題上表達看法的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雖肯定司法院版本,但仍質疑送進政院或立院後,是否會因資方反對而大打折扣?對此,邱瑞祥回應,之後司法院1月底在台北、台中、高雄都會舉辦公聽會,會多方傾聽勞資雙方意見,彙整後再行討論。

針對外界所關心的施行日程,邱瑞祥表示預計在3到4月可進入行政院討論,希望能順利排進立法院下會期審議,儘速三讀通過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