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師孟:司法機關願意接受挑戰嗎?

書摘

陳師孟

  生肖屬鼠,生性愛豬,因為邱吉爾說:「狗仰視人、貓俯視人,只有豬平視眾生。」曾捐出1300餘件小豬收藏品,協助台糖公司橋頭糖廠文創園區成立「豬仔文物館」,以紀念幼年時隨父母在各地糖廠度過的恬淡歲月。

  受過十年的經濟學正規教育,獲聘台灣大學教職三十五年。然而年逾半百始覺悟到,在台灣真正能經世濟民的學問,不是經濟理論,而是政治理念。

  在台灣民主轉型的過程中,曾多次參與街頭抗爭與社會運動,並短期擔任民主進步黨中央黨部秘書長;從政期間受陳水扁先生重用,歷任台北市政務副市長、中央銀行副總裁與總統府秘書長,也啣命創設凱達格蘭學校。

  2009年結合同道開辦「綠色逗陣工作室」,與簡余晏、王定宇主持「快樂三口組」廣播節目,宣揚台灣建國理念。目前仍擔任「綠色逗陣之友會」理事長,經營網站。

  重要學術著作有:《總體經濟演義》(1990)及《政治經濟:現代理論與台灣應用》(2006)。

提到司法改革,大家就想起蔡英文總統在就職演說所言:「司法不被人民信任,失去作為正義最後一道防線的功能。」短短兩句,獲得如雷掌聲。半年之後,蔡總統再於「司改國是會議」的籌備會議開幕式上,當眾期許司法「不要發生『有錢判生,無錢判死』的情況」,令人印象深刻。

不料「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對號入座、大為光火,以公開信反批蔡總統是藉司法改革轉移施政無能的焦點:「上述演說內容,不僅斲傷司法尊嚴,更無疑是百分之百的政治語言。在臺灣,政治人物慣於使用政治語言來掩飾施政績效不彰」等語。該協會不僅要求蔡總統指出有哪些「具體案例」,讓她感受到司法問題嚴重,同時也指責:「司法機關面對這類政治攻訐也往往沉默以對,無怪有人說消費司法是最廉價的政治語言。」連帶行政院法務部與司法院也受到拖累。

法官協會把蔡總統對司法改革的重話,以一句「政治語言」徹底否認,這是一般人「見笑轉羞氣」的標準反應;蔡總統只是在反映人民普遍的心聲,哪有可能在演說中舉證歷歷?而聽眾的激情掌聲,相信都是長期以來累積的不滿所致,有些或許出於親身經歷到司法不公,不然就是對藍營司法追殺阿扁總統及前朝政務官表達憤慨,這些恐怕除了凶殘成性的恐龍法官或是頭埋在沙中的鴕鳥法官,全台灣無人不知,又哪裡需要蔡總統以「具體案例」來引發回響?

但另一方面,法官協會對司法機關的裝聾作啞,痛加撻伐,老實說,倒是言之成理,我們頗有同感;因為司法正義不彰被總統點名、被國人詬病,應該負責的政府主管單位卻既不承認、也不否認,既無道歉、也無辯解,十足是「笑罵由人、好官我自為之」,這實在不是一個民主政府的正常反應。

在媒體傳頌多時的「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及《天下雜誌》所做的民調裡,一再把法官與檢察官列為最不獲人民信任的職業類別,司法院與法務部卻是老神在在,好像講的是非親非故的「路人甲」,真可謂「士大夫之恥是為國恥」。這些難堪的民調,不要說是五院與中央部會了,就算是我們「綠色逗陣之友會」一個民間社團,若是有人公然指著鼻子罵我們,而且罵得我們啞口無言,做為理事長的我,能不帶著全體理監事一起去跳淡水河嗎?

司法機關對民意「耳背」還不只如此,我們再舉一例:「司改國是會議」總結報告當日,司法院長不顧分組表決共識「難產」的事實,自行宣布將在年底前擬定〈人民參與審判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以「參審制」先手排除民間司改團體主張的「陪審制」。司法院只籠統地表示:「沒有一個國家的陪審制或參審制是完全一模一樣的,我國推行司法改革,應打造屬於我國民情的制度。」至於何以只有「參審制」合於「我國民情」,則不做任何說明,「權力的傲慢」描述的就是這副嘴臉。

「綠逗」在近月發表一篇由「台灣陪審團協會」張靜會長所撰的社論,標題是「為司法院對陪審制的四個迷思解盲」,該文的觸媒是因為有媒體披露,司法院高層最近在口頭上否定「陪審制」時,理由約略可以歸納為四大項。好不容易獲得這些具體的「爭點」,即使只是「反方」口頭上的、並未見諸文書,我們仍然要鄭重其事、逐一澄清與反駁。

又為了防範被對方批評「避重就輕」或「語焉不詳」,社論全文超過八千字,採用條列式、大白話的體例,內容不要說法律專業、就算是司法外行人都可以看懂。該文在網站發布後,隨即寄達司法院的公開電子信箱,恭請過目並指正,豈料獲得的回應連同標點符號共一百八十字,而且包括:「陳師孟君:台端關心司法,謹申謝忱。」至於重點所在的制度比較,一字不提。

至此我們不得不把司法院視為一座銅牆鐵壁的神祕巨塔,任你在外面叫戰、或要求比試,他都不加理會,最多偶而在牆垣上露個臉,就如同以上的回函,讓人哭笑不得。不要以為司法本該如此,美國的「大法官會議」可以做對照組,開庭時不但有當事人在場申論、甚至還允許旁聽,沒有密室,決議透明,完全是和人民袒裎相見、據理力爭;這樣的司法,誰能不服?

我們的官方憑什麼裝神祕、搞敷衍?因為在台灣,司法仍然是最缺乏制衡的公權力,不但一般老百姓在法官與檢察官面前先就矮了半截,就連行政與立法當局都不敢造次,可能是怕被說成干預司法、也可能是有小辮子在對方手上、擔心司法報復。

所以司法院和法務部不想做的事,沒人能要求;他們想要做的事,也沒人能喊停;他們做錯的事,更沒有人敢指責。難怪有一種說法認為,台灣在各方面都進行了民主轉型,唯一的例外是司法。我們認為司法改革的第一步,就是要求司法機關走出巨塔,坦蕩蕩地回應人民的質疑。就在本文刊登前,台北高等法院宣判馬英九洩密案無罪定讞,判決書荒腔走板、完全悖離權力分立的憲政原則,套用柏楊的話:司法院如果敢就此項判決和民間辯論,輸你一塊錢。

不過那不是本文標題所說的「挑戰」;我們在此提出一個具體可行的建議:為了洗刷以往民調低迷的恥辱,司法院與法務部應自行主辦一次大規模的民意調查,在專家學者的協助下,探求真實民意對司法官的信任度。如果認為一般人民可能有人云亦云的偏見,不能公正客觀地回答問卷,可以在一般民調之外,另做一項專業民調,限以全國的執業及退休律師為訪查對象。這些人士雖不是司法官的直接「客戶」(也就是司法案件的當事人),但卻是客戶的專業代理人,經手的案件與遭遇的司法官不會是少數,容易累積經驗、培養評定能力,由他們做司法官辦案品質的鑑識,等於是由業界專家來鑑定產品的良窳,應該可以避免摻雜「無中生有」或「先入為主」的民調誤差,結論更為精準可靠。

如果結果與以往大異其趣,多少可以還給司法官一個公道;如果證實了以往民調所見,則司法機關再無充耳不聞、唾面自乾的藉口,應該痛定思痛,立即提出「改革計劃」,以期亡羊補牢,挽回人民的信心危機。司法院與法務部是否願意接受這個挑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