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下廣告被追稅讓電商倒一片?事實上各行各業都可能碰到!

稅制

你曾經向「沒有税籍」的外國事業購買過電子勞務嗎?或是你曾經在臉書、instagram上面下過廣告嗎?那你可能已經成為國稅局嚴加查稅的對象。

電商業者:再這樣台灣電商恐怕倒一片

這幾天,在電商界被稱為「儒神」的戀家小舖創辦人李忠儒在一則臉書貼文上痛訴,再這樣罰下去台灣的電商恐怕會「倒一片」,引發軒然大波。同時,不少人也都注意到一則新聞, 1月底一位民眾的抱怨文被分享到爆料公社,說自己只不過花了51元在臉書登廣告,就遭到國稅局約談。

兩條訊息一起看大家才發現,不少微型或中小型業者,近來都因為過去向臉書購買廣告而被追稅。令人好奇的是,這些店家明明是買方,為什麼還要代外國業者來繳稅?

大部分人都不曉得,原來根據稅法規定,店家如果向在台灣沒有固定營業場所、或是營業代理人的國外業者購買社群廣告服務、電子勞務,依法扣繳義務人必須代外國業者先申報扣繳20%的所得稅,也就是海外所得就源扣繳,如果沒有向稽徵機關申報,被查到除了要補稅還有罰款,而且還能往前回溯5年。

舉例來說,某店家和臉書有直接往來、可以匯款繳費,當它投放了100元廣告,這其中80元是付給臉書,20元拿來繳稅。不過,由於多數業者沒有和臉書直接來往,因此多用信用卡繳費,然而若以信用卡付款的價格屬於未稅價,如此一來,某店家得要另外再去申報20%稅款,實際成本也變成了125元。

新制和舊制對台灣業者都不利,臉書也沒辦法

同時,由於國外跨境電商課所得稅新制上路,有辦理營業登記的國外跨境電商可依規定辦理適用淨利率30%計算所得,再乘上境外企業扣繳率20%,最後得出6%後繳稅,新制可回溯到過去1年,因此去年已經就源扣繳20%的部分,就可以申請退稅。

但是問題又來了,這樣的情況下,若未來國稅局退稅,某店家能不能拿得到?由於納稅義務人是臉書,所以就算退稅也是退給臉書,繳稅的買受人要實際拿到錢,恐怕得等到臉書在台灣有稅務代理人或機構才有辦法處理。

台灣品牌暨跨境電子商務協會秘書長陳彥輔轉述臉書香港及台灣公共政策總監陳澍的談話,陳澍曾經當面向財政部表示,針對信用卡繳費所衍生的稅款,並非臉書來收取,所以若有退稅,臉書不願意拿這些錢,「請直接退給台灣業者。」

然而因為法律規定,即使臉書同意,也不能這麼做。陳彥輔無奈地表示,台灣中小企業眾多,多數業者並非有能力聘請會計師或律師諮詢的大公司,因此過去大家並非不繳稅,而是根本不知道有相關規定,新制上路後退稅只能回溯1年,過去舊制罰款卻能回溯5年,對許多業者來說確實是很大的負擔。

各行各業都有可能碰到類似問題

據了解,過去實際發生的案例中,曾經有業者被連補帶罰繳了數百萬元,而目前有相關爭議的案件恐怕也不下百餘件。陳彥輔強調,納稅是義務,但電子商務屬於新型態的模式,各類業者均可能運用到,是否能夠增設5年的輔導期,針對業者給予免徵或補繳不罰的配套措施。

事實上,近來有旅遊業者也曾經向立委陳情,並和國稅局開過協調會,因為只要有透過下廣告做營利行為,人人都有可能遇到這樣的問題,尤其在台灣,不論企業大小、行業別,甚至到政府官員、政府機構,都相當依賴如臉書這樣的平台,來做廣告及曝光。

一名關心租稅正義的律師私下批評,「政府向境外電商課不到稅,就轉往向國內店家課稅和罰款。」反觀歐洲聯盟執行委員會主管經濟事務執委莫斯柯維奇5日表示,執委會將在3月底前執提出針對網路數位產業的稅改計畫,目的是使網路巨頭在真正營利的國家繳稅為目標,而非選擇在愛爾蘭、荷蘭或盧森堡等低稅率國家繳稅,展現真正的追稅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