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貨幣撼動全球央行主權 比特幣是「泡沫之母」

台灣銀行家雜誌

若談到近期金融市場最熱門的話題,「加密貨幣」一定赫然在列。根據統計,目前全球已有多達約1,500種加密貨幣,截至今年1月底,所有加密貨幣的總市值逼近US$5,900億,超過台灣逾US$4,557億的外匯存底規模。

為什麼加密貨幣這麼受歡迎?基本上,加密貨幣屬於全球性的虛擬支付系統,運用區塊鏈(Blockchain)的技術,使用者之間是對等的,可透過P2P(點對點)直接進行交易,所有交易往來紀錄可公開保存於各個節點,不能任意竄改,完全「去中心化」。交易人只要透過電子私鑰來認證、簽章便可使用,身分也會保密。

加密貨幣的好處,包括提升交易速度、大幅降低交易成本,而且即使是遠在千里之外的跨境交易,也能迅速完成,相當便捷,於是加密貨幣的身價也水漲船高。以最具代表性的比特幣為例,2017年的漲勢凌厲無比,比特幣一單位價格最高曾觸及US$20,000(約新台幣600,000),2018年1月卻反轉,甚至一度跌破US$6,000。

數位貨幣撼動各國央行主權

被稱為「全球央行的央行」的國際清算銀行(BIS)總裁卡登斯(Agustin Carstens)日前也公開痛斥比特幣是「泡沫、龐氏騙局、環境災難的集合體」,並呼籲各國央行應當與財稅、金融監管等部門齊心合作,確保支付系統正常運行,維護實體貨幣的真正價值,以免數位貨幣成為現行金融體系的寄生蟲。「新末日博士」魯比尼(Nouriel Roubini)也並不看好,認為比特幣是「泡沫之母」,價格早晚要歸零。

對於各國政府與央行來說,發行法幣是一種主權象徵(編按:由政府發行的紙幣,如新台幣、美元皆是。其價值為自由浮動,但發行者無義務將貨幣兌現為實物)。這是無庸置疑的,數位貨幣卻完全打亂了各國央行捍衛主權的權限。換言之,以國際間進行貨幣清算的立場來說,加密貨幣崛起,將弱化央行職能,並衍生後續爭議,也難怪卡登斯談到比特幣時,措辭如此激烈,完全不掩飾他的憂心與不滿。但不論比特幣的價格走勢將如何變化,或者各界對加密貨幣如何眾說紛紜,都無法否認一件事:數位貨幣已經撼動全球各項金融創新服務與支付系統,尤其區塊鏈成為兵家必爭之地,數位貨幣也理所當然將成為金融界不可忽視的要角。

去年10月, 國際貨幣基金(IMF)執行長拉加德(Christine Lagarde)提出她對加密貨幣的看法:「對全球央行和監理機構來說, 現在是該開始認真看待數位貨幣的時候了。」

產官學齊聚探討數位貨幣發展

有鑑於數位貨幣來勢洶洶,各國紛紛開始研擬將其合法化,或納入監管制度,日本開了第一槍,2017年下半年率先允許比特幣作為合法的支付工具,並由日本金融服務局(JFSA)主管監督,其他如歐洲、英國、美國、澳洲等先進國家,或者亞洲的南韓,也積極研擬相關管理法條,甚至開始討論是否由央行發行數位貨幣。身為全球金融體系一分子的台灣,也不應該置身事外。

「台灣有完整的產業鏈,有成熟的金融服務,有優異的資工人才,在數位貨幣的時代,有機會發揮自己的力量。」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黃崇哲堅信,只要現在把握時機,在未來的趨勢中,台灣可以有一席之地。

為了協助各界更深入理解數位貨幣,以及隨之而來的挑戰,台灣金融研訓院與臺灣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攜手舉辦「數位貨幣之金融影響與政策因應」研討會,邀請產、官、學界的專家來討論、交流對數位貨幣的想法,行政院副院長施俊吉、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副主委鄭貞茂及國發會副主委邱俊榮等官方代表,皆來共襄盛舉。

施俊吉致詞時,引用英國文學史上最偉大的劇作家莎士比亞名言「Nothing will come of nothing」(沒有來自沒有),為比特幣做了註解。「沒有來自沒有,無才會生無,不會無中生有,但比特幣卻是無中生有,從1單位US$10,000,成長到現在,總值已經US$1,600億。」他指出,US$1,600億(折合新台幣約4.6兆)接近臺灣銀行的資產總額(約新台幣4.8兆),也逼近台灣外匯存底的1/3,而且還是中央政府總預算的2倍有餘。

如此龐大的金額總值,絕對不可能當作空,也不能當作無,但他也提出警告:「比特幣如果淪為泡沫,可能會演變成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泡沫。」

他進一步引據近日《經濟學人》所刊出的圖表解釋,3年前比特幣的單位價格若是US$1,在不久前達到高峰,約為US$20,000,等於膨脹了20,000倍。1637年的鬱金香泡沫,在單位價格攀上巔峰的時期,曾經膨脹了40倍,若再與法國1720年的密西西比公司泡沫、同年在英國發生的南海泡沫,以及2000年網際網路泡沫進行比較,他的結論是:「比起歷史上著名的泡沫經濟事件,比特幣確實來得更嚴重一點。」不過,施俊吉並非一味看衰比特幣,「資產價值膨脹到如此之高,也不一定就是泡沫。」

數位貨幣帶來金融監理挑戰

所以,比特幣究竟會不會是個泡沫?或許現階段還沒有人能提出正解,但可以肯定的是,相關議題注定會持續引起全世界的討論。因為,對於金融監理機關而言,數位貨幣不僅為產業界帶來嶄新的契機,也同時帶來前所未有的監理挑戰。

顧立雄會中指出,最近有兩則相關新聞深受注目,一是日本知名的數位貨幣交易平台Coincheck被駭客駭入,損失金額高達¥580億(約新台幣155億),日本金融廳及警方都已經介入調查。另一則是韓國發布規範,終結數位貨幣的匿名交易,若真要交易,就必須採行實名制來規範。

現在各國監理機關多以積極的態度來面對加密貨幣,他認為,唯有深入了解其創新科技與服務的特質,才能辨識機會及金融資安、洗錢防制等風險,進而訂定適當的監理政策,保護業界與消費者。

不過,即便現在各界看數位貨幣,只覺得充滿不確定性,傳統金融體系更是戰戰兢兢,但央行副總裁陳南光說:「其實1994年巴西就已經發行虛擬貨幣了。」

他解釋,當時巴西通膨率高達2,500%,巴西政府便在原本的法幣(cruzeiro,貨幣符號為)外,又創造出另一種名為URV的虛擬貨幣,民眾的日常生活商品、勞務都使用URV來「計價」,其餘部分仍可使用法幣作為交易媒介。

當時,巴西所有商品或勞務皆同時標計URV的價格,以計算的價格會持續變動,但URV標示的價格永遠不變,但假設今天A商品同時標註URV 1、10,幾個月後,A商品漲價變成20,但仍然是URV 1。

巴西政府透過這樣的手段,達到國內的物價穩定,民眾對URV接受度也日益提升,實施3個月後,巴西政府正式宣布URV成為新的法幣,名為Real(貨幣符號為R$)。「一般我們在討論貨幣時,只會當作交易媒介來討論,但這個例子讓我們知道,計價單位才是貨幣最核心的功能。」陳南光說。

比特幣應視為高度投機的金融商品

既然已有先例,為何主管機關仍覺得監管加密貨幣困難至極?因為,要釐清加密貨幣的本質為何,甚至它到底算不算是一種貨幣,都極難下定義,也讓它一直遊走於灰色地帶。

以現況來說,除了日本和德國,其他國家普遍認為數位貨幣稱不上是一種「貨幣」,而是一種「商品」,台灣也視之為「具有高度投機性的數位虛擬商品」,所以便用監管金融商品的思維來加以規範。

美國密西根州立大學經濟學博士汪建南表示,雖然比特幣和法幣一樣,沒有內在價值,但法幣有政府信用與稅收作為支持,債券、股票也分別有利息、股利作為計算價值的基礎。

反觀比特幣,不管盛行到什麼程度,目前就是沒有任何來自特定單位的支持與保證,現在價值完全根據可換得多少法幣、約莫換來多少商品而定,加上它的供給有限,在供需不均衡下,價格波動性會很大,「現在比特幣的交易很像是賭博、賽局。」汪建南說。也因為投機性過強,所以,一旦有任何政府突然公布新的政策,都可能成為壓垮比特幣的最後一根稻草。這些都是比特幣的本質與現有流通貨幣大相逕庭之處。

台灣金融研訓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員張凱君指出,一般貨幣的功能,應當包含交易媒介、計價單位、價值儲存等,但以比特幣來說,即便現階段已有商店接受用比特幣來支付款項,但數量畢竟很少,因為比特幣發行量仍少,價格波動性又高,要作為普遍性的計價單位和價值儲存工具,還有一段漫長的距離。

不過,各國政府之所以仍對數位貨幣嚴陣以待,除了擔憂這些虛擬貨幣崛起後,將可能弱化中央銀行的職能與權限外,國際清算銀行的報告指出,隨著加密貨幣使用量增加,將影響準備金供需、貨幣正常流通的速度。

再者,若是有心人士想規避外匯和資本管制,其實可以利用加密貨幣進行跨境支付,鑽法律的漏洞。對於商業銀行來說,加密貨幣的興起也可能排擠銀行存款,使銀行資金短缺,這對於銀行最基本的貸放業務會有很大的衝擊,如果進一步影響到企業的融資穩定度,勢必會傷到經濟發展的根本。

我國央行看法與歐洲央行類同

換個角度來看,也因為加密貨幣發行量目前仍維持在低檔,一般人感受到的衝擊並不強烈。不久前,歐洲央行也表示,目前加密貨幣與實體經濟的聯繫不強,使用者接受度不高,交易量偏低,尚不至於影響物價穩定,或危及金融安定。

目前我國央行的態度,也差不多是如此。央行的基本立場是:目前像虛擬貨幣這樣的「商品」,對台灣的支付系統、金融穩定度、貨幣政策的執行,都沒什麼影響。央行僅呼籲投資人,若要交易虛擬貨幣,應該多多留意自己的風險承擔度。

不過,各界專家一致認為,正因為這些虛擬貨幣現階段尚未釀成太大的問題,所以此時便該防患於未然,儘量讓遊戲規則明確而具體。隨著數位貨幣的接受度提高,以及其他客觀條件逐漸成熟,金融體系走向「數位貨幣與實體貨幣共存」的局面,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ICO是否納入金融監理沙盒,須依循理想進程

因為數位貨幣問世而衍生的另一重大議題,還包括ICO(數位貨幣首次公開發行)的運作機制。ICO的概念很接近股票市場的IPO(首度公開募股),不同的是,IPO是企業為了發展業務、擴大規模而向公眾籌集資金,ICO募集的則是數位貨幣,公司發行自己的加密貨幣來吸引投資者,投資者取得其加密貨幣後,成為股東,從該加密貨幣作為回報,目前最成功的例子就是比特幣。

對於ICO,西方先進國家的態度算是相對開放,美國、英國、加拿大都以個案來判定是否可發行,而且美國已成立了ICO委員會,作為認定的專責機構。俄羅斯基本上也同意,但限制ICO募資規模必須在其國家法幣面額價值(rubl,貨幣符號為) 10億以內,折合新台幣約5億元。東方國家中,除了日本、新加坡允許發行,但要求受到特定法規所規範外,中國、韓國都嚴格禁止。至於台灣,《金融監理沙盒條例》公布在即,據了解,ICO、虛擬貨幣交易所相關業者也曾經表示有意被納入沙盒,但一切都還是未知數。

對於國內發展ICO,金管會副主委鄭貞茂以主管機關的立場表示,對監管機關來說,透明度和適當監管頗為重要,然不只是加以監督、管理,其實也希望能透過ICO的管道,支持輔助原有金融系統運作的新技術,誠如金融業授信對象侷限性較高,P2P借貸平台出來後,可以滿足更多有融資需求的人,他也樂見ICO能促進新創業者募集資金。

汪建南認為,若數位貨幣功能類似公開發行的證券,具有分享利潤或股東行使投票權等功能,就應當與證券受到同樣高標準的監管。如果是有心人士蓄意放出不實消息,企圖操控市場或價格波動,監管機關也要查緝,並追究其責任,予以處罰。

當然,推動ICO前,還是需要各界對於加密貨幣有一定的認知與接納。民進黨立委余宛如建議,理想的進程,應該是各界先了解何謂加密貨幣、確認其貨幣性質,接著則是針對加密貨幣在電子支付、稅務、消費者保護、資訊安全等領域做實驗,完成這些階段後,才能看看是否有望邁向ICO的歷程。

持續研究數位貨幣,考量未來可能性

數位貨幣問世,還掀起另一個所有國家都在思考與討論的議題:是否由央行自行發行官方的加密貨幣?

「央行到底要不要發行數位貨幣,有很多元的選擇。」陳南光提到,數位貨幣的確有多元性發展的優勢,可以專用於金融交易、清算,或其他行業也有可能。對央行來說,也可以當作額外的貨幣政策工具,有助於央行設定通膨目標,巴西算是一例。

不過,他也強調,數位貨幣加密、去中心化的特質,勢必衝擊到銀行在支付系統上的地位,也會損失存款,久而久之,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會萎縮,可能便會發生「narrow banking」的現象,對銀行業者而言,真的願意發展成此等型態?這確實非常難斷言。

陳南光認為,我們該做的,除了繼續研究相關議題以外,也要選擇適合台灣金融體系的創新模式。倘若央行選擇不發行數位貨幣,那就必須改進央行的支付系統;若真的要發行,要直接發行或透過銀行發行?要採實名制或匿名制?選擇非常多,但也需要更審慎考慮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