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無視北市府裁罰 內湖明水路違規商業豪宅最重將遭斷水斷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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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許久的台北大直中山區大彎北段商娛區北起北安路、南至樂群路、東起堤頂大道、西至明水路,面積約105公頃13日召開說明會,由於去年3月台北市政府透過稅籍資料,查到明水路、敬業一路一帶有1687戶違規的商業宅,預計從12月啟動裁罰作業。

市府都發局表示,裁處作業原則從去年10月5日公告後,今年3月13日起生效,將分3階段裁處,罰緩金額視情節嚴重性,從6萬元到30萬元罰鍰不等,預估裁罰金額將破億元,若民眾無視裁罰,恐將遭強制執行停水、停電,在此區蓋商業宅的建商有像是富璟、興富發、太子、忠泰建設等。

由於早年建商在當地販賣建案時,並無特地提醒購買民眾商業區無法做為住宅區使用,而之後地區稅捐處還寄發公文書,要求民眾若房屋實際需求為住宅,可以前往辦理申請課住宅稅率,當時被受騙的住戶紛紛表明應該裁罰建商,怎麼可以讓他們受罰,為此而爭論不休。

歷史的共業需住戶承擔?

依都市計畫規定,大彎北段商娛區不得做住宅使用,但由於近年來違規住宅使用情形嚴重,都發局於2017年3月起陸續寄出1678件行政指導函,並研訂「台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商業區、娛樂區作住宅使用違反都市計畫法第79條第一項裁處作業原則」。

但在去年12月11日在市府召開公聽會時,現場來了約200位民眾,希望能就地合法,但現場「就地合法」和「變更為營業登記」兩派人馬爭吵不休,問題是該區就是不得做住宅使用,違規就是事實。

有當地住戶表示:2004年購入大彎北段房屋時,根本不知道這裡是商業區,何況建商還提供自用住宅申請書,去北市府稅捐處變更登記核准,但他們不願意更正為商業區,也不想用罰則來解決問題,希望政府可以提供解套方案,讓他們可以安居在此。

台北市政府將以「開發許可」繳納回饋金方式解套

2016年8月9日,監察院去函糾正台北市政府「長期消極放任、顯有違失」後,市府為此成立專業小組,目前進入第二期作業將處理394件違規住戶,第一階段250件有165件(66%)改善,全區有519戶(31%)課住宅稅率之房屋,已更改為非住宅稅率。

都發局13日在記者會上提出,大彎北段宅未來將朝向以「開發許可」的方式解套,以中山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納入變更機制,允許變更的範圍集中於大彎北段西區的一般商業區,在符合條件下,由土地權利關係人及所有權人100%同意,(依都計法第24條、都計自治條例第6條)在5年內提出變更申請後,始得變更後為允許做住宅使用之分區並提供或捐贈一定金額(依都計法27-1)。

但在還未經過都委會通過之前,考量空間配置及都市計畫原意賦予大街廓商業開發精神,供購物中心使用及觀光旅館使用街廓仍應維持不得做住宅使用,其中大彎北段將有7個零星違規住戶,因規模和商業發展之定義,未納入開發許可的範圍。

至於回饋金試算,將以「引入人口應負擔一定公共設施標準所需之面積」來計算,開發許可精神初擬方案回饋金試算,分為兩個方案,方案A以大彎北商業區計算,回饋金每坪18.23萬元。方案B以大彎北全區計算,回饋金每坪16.18萬元(如下表試算公式及方案)。

開發許可若過關,當地住戶將可選擇分期或者一繳納回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