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國土計畫5月就要公告 政院審議會仍不見蹤影?

環境議題

依據《國土計畫法》,全國國土計畫最晚今年5月1日就要公告實施,行政院層級的審議小組卻至今還沒成立?20年來,歷經中央與地方政府之間的衝突、環團與政府之間的不諒解,終於在大埔事件爆發以後,《國土計畫法》通過,最終在2016年5月1日公告施行。

《國土計畫法》第45條中明確規範,中央主管機關應在法案公布後2年內提報全國國土計畫,並送行政院審議,再行公告實施。換算下來,今年(2018年)5月就是期限,但至今不只內政部的審議會議都還沒開完,院級的國土計畫審議會甚至根本還沒組成。

中央帶領放寬?

從草案本身來看,自《國土計畫法》實施以來,內政部營建署在去年(2017年)8月公布第一版的草案版本,到今年3月為止已提出4個版本。但對照最初版和現行版本下來,計畫內容卻是越來越鬆綁。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沉痛地說「法案通過之初,各界一片叫好,如今審議下來,卻是一路倒退」。

國土計畫將國土依資源特性分為「國土保育地區」、「農業發展地區」、「海洋資源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等四個分類。以規定最嚴謹、被定義為「不得開發」的國土保育區來說,2017年10月的草案版本中,針對國土保育地區劃設條件列舉了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育區等明確定義;但在最新版草案中同段文字,卻修正成「具自然保育價值之自然區域、地形、植物之區域」,而明確定義將下放到規範手冊。李根政批評,這根本是政策主導性的放寬。

《國土計畫法》中將國土分為四大區域。(製表/薛如真)

民團批營建署灌水農地數字

除了鬆綁限制最多的國土保育區以外,農業發展區也逐漸不保。農委會估計,若要供養全國人民的熱量供給,台灣各地農地資源總量應達74萬到81萬公頃。對此,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表示,計入現行區域計畫農牧用地、養殖用地及都市計畫農業區,全國農地達93萬公頃。

兩相比較之下,台灣農地量看起來是綽綽有餘,但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湯琳翔認為不能這樣看。湯琳翔說明,在營建署所算的農地中,包含了不適宜耕種的都市計畫農地、山坡地超限利用地,以及非農牧耕作用地,算下來耕地只剩下43萬公頃。對此,湯琳翔質疑,營建署公布的數字根本過度灌水,他也感嘆「農業一直是被政府放棄的一塊。」

不過,為何要灌水農業發展區的面積?恐怕都是為了把一部分的農業發展區挪去城鄉發展區「彈性運用」。地球公民基金會專員吳其融說明,在國土計畫中除國土保育區不得開發外,各個分類地區都有其用途,而城鄉發展區只要經地方政府及政院核定便可做重大開發,也因此成為各單位以及地方政府角力的主戰場。

針對城鄉發展地區,也將原先所規範僅「中央重大建設」與「地方具規範及可行財務內容計畫」放寬到不需嚴謹財務規劃的地方成長計畫及鄉村區、工業區開發許可區域,恐導致國土發展失衡、產業不當配置等問題。吳其融擔憂全國國土計畫若如此放寬,恐失去土地指導作用,未來可能演變成環團和中央政府之間的長期抗爭。

選舉年到來,國土計畫將一拖再拖?

《國土計畫法》中規定,在全國國土計畫出爐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需以此為準則,在2年內提出地方版本的國土計畫。

「賴院長傾聽地方聲音當然很好,但不能因此沒有施政準則,最起碼也要緊扣讓台灣永續發展的概念。」李根政認為,地方政府多半以開發為重,希望藉此帶動地方經濟發展,如此一來,便需要中央的全國國土計畫做把關,而不是全照地方政府想法走。

對此,目前政院卻連審議大會都還沒成立,讓民團憂心是否能夠確實審查,據傳,目前政院將以「任務」性質來成立暫時性的委員會。李根政說,在國土計畫公告後,各部會以及政府必定會紛紛提出計畫,此時便需要一個常設型的委員會來溝通協調。此外,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呼籲,政院應納入民間團體代表,採納各界意見。

面對大選,土地利益往往成為各政黨、候選人的口水戰要角。對於至今政院還沒有動作,李根政憂心,若一拖再拖、拖到年底選戰時,恐怕國土計畫又要再被遞延,永不見天日。明日(15日),內政部國土審議大會將再度審議草案,屆時是否能讓各界滿意?有待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