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賺130億只罰1.04億 金管會因TRF案遭監察院糾正

金融詐騙

衍生性金融商品TRF風暴從2014年初爆發以來,已經4年過去了,金管會主委也換了4任,但至今仍有不少投資人求償無門,或是案子卡了半年以上還沒進入調處,對此,監察院於2017年7月正式成案調查金管會是否有瀆職情況,調查報告日前公布,對金管會提出糾正。

監察院經過9個月調查,對金管會提出糾正

調查報告中,監察院共提出5大項調查意見。首先,報告指出,在TRF發生爭議之後,金管會雖然進行多次金融檢查,發現許多缺失並提出檢查意見來督促金融機構改善,然而之後許多金融機構卻沒有遵循法令,部分缺失重複發生,不僅嚴重影響投資人的權益,也顯現出金管會監理效能不彰。

監察院舉例,像金管會表示自2001年7月至2013年1月開放OBU和DBU之後,在一般檢查時已經把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的業務,列為查核的項目並督促業者改善,不過,監察院從金管會所提供的資料發現,銀行這些缺失到2014年至2016年金檢時,仍不斷被查出。

至於第二大項意見,監委還特別點出央行的角色,表示金管會及央行過去都沒有統計TRF的交易量,但其實在2011年至2013年期間,由衍生性金融商品拆解出買入和賣出選擇權的交易量都成長了1倍,兩機構卻沒有記取過去連動債和卡債的爭議,警覺數字正在發生鉅額變動,導致監理的報表流於形式。

最後,監察院指出,金管會過去對銀行一次性的罰鍰讓民眾質疑太低,也和銀行的獲利不成正比,經統計所有銀行的總裁罰金額1.04億元,僅占權利金收入的0.8%,因此金管會應該確實研議是否要以不同的裁罰方式,合理反映金融機構所應該承擔的風險。

監察院:投資人提出銀行相關違法情事,金管會沒有查

此外,調查報告還說明,許多TRF受害者表示,部分銀行有勸誘投資人虛設公司以投資TRF,或是銀行協助客戶編製不實財報,甚至是編製不實的董事會議紀錄,但從金管會提供的相關資料中,不是金管會沒有將類似情事列入查處,就是沒有後續處置。

事實上,TRF爭議爆發至今,歷經了曾銘宗、王儷玲、丁克華、李瑞倉、顧立雄等位5位金管會主委,但截至2017年11月為止,進入評議中心的153件案子中,尚未結案的還有56件,而截至今年3月為止,進入仲裁的187件案件當中,還有102件正在處理中。

整體來看,TRF爭議案件大約還有一大半仍沒有處理結果,一名協助多起TRF案的法界人士私下表示,雖然案件看起來已經進入評議或仲裁,但其實許多根本都還是「未處理」的狀態,這恐怕更深層反映出相關單位人力不足,金融專業也不足以處理的窘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