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金分離」結果先打到財政部 顧立雄的改革計畫被迫大轉彎? 

金融改革

為了圍堵寶佳集團到處插旗金融機構,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力推「金金分離」,限制同一個大股東只能參與一家金融業經營,因此被視為「寶佳條款」。不過,限制還沒檔到寶佳集團,就先卡住財政部的公股管理,面對財政部有意見,顧立雄政策方向只得一再轉彎。

金金分離針對寶佳,財政部卻首當其衝

根據顧立雄原先所揭露的兩大方向,包括同一集團若持有多家金融股一定的股權,並想介入經營取得董事席位,為防止產生營業祕密外洩、競業禁止等問題,該集團得參與經營的金融機構家數「擬以一家為原則」;至於第二部分則是修改銀行法,增加自然人董事比例的規定,來強化金控、銀行的公司治理。

市場分析這幾項規定是針對寶佳,以及幾家弊案連連的金融機構而來,只是顧立雄沒想到出這一招恐怕先打到是自家人「財政部」,因為如果真的落實「金金分離」財政部恐怕最是首當其衝。目前財政部因為旗下總共握有八大公股行庫,如果認真來看,恐怕才是違反顧立雄口中金金分離的最大集團,況且目前許多公股金融機構都是互相派員來兼任董事,未來將出現公股董事的換人潮。

不過對此影響範圍,財政部長許虞哲時21日在立委徐永明質詢下也坦承,「(金管會)還沒來談過」,對於政策的方向還談不上支持或不支持,目前看起來各有利弊,等金管會草案細節條文出來後,會再找公股行庫就實際條文商討如何來因應。

許虞哲有意見,顧立雄有條件把限制排除財政部

就在許虞哲如此回應立委,顧立雄隔天22日在立法院隨即改口產業出任金金分離部分「將排除財政部」,也就是說財政部仍可用國家控股公司的角度,指派多家金融機構董事代表,但書是這些董事希望以「外部人」為先,不要再有台銀的經理人出任華南金、第一金董事這樣的情況。

除此之外,對於資產不管有沒有達1兆元規模的金控、銀行,專業董事部分應該全部都為自然人董事,但如政府百分之百持股的台灣金控、土地銀行可「部分排除適用」,其他行庫則必須比照民營金融機構來適用。

但在部分排除的前提之下,許虞哲仍有疑義,他認為,若是法人代表的話,財政部可以隨時更換,但自然人董事除非自行辭職,否則不能更換,如果該名董事無法配合政策,就會很難處理,財政部會再進一步研議。

然而,問題到了這裡還沒結束,顧立雄緊接著再拋出規範金融業徵求委託書的限制,將原本只限制同一人可徵求到發行股數3%的上限,擴及到「同一關係人」,財政部擔心這樣的限制恐怕會影響財政部捍衛公股的經營權,外界也質疑這樣是不是反而圖利了部分想要介入公股經營的財團?

在輿論逐漸發酵,顧立雄27日隨即親上火線解釋,財政部所持股的泛公股銀行,在徵求委託書計算上,並不會被視為「同一關係人」,換句話說,公股銀行的上層不管是財政部還是國發基金等,都不會因為上層的政府關係而構成同一關係人範圍,各公股仍可分別徵求委託書,不會受到影響。

公股標準可以不同?立委建議顧立雄想清楚配套

從顧立雄首度提出金金分離的構想以來,已經超過4個月,近期卻幾乎天天都和財政部之間因態度不同調而你來我往。立委曾銘宗28日質詢時就批評,他很贊同顧立雄提出的構想,只是為什麼事先都沒有找財政部來溝通過?他建議如果爭議這麼多,應舉辦公聽會來聽取各界的意見。

徐永明更加不客氣地說,金管會所提出的這三大改革方向,為什麼在財政部提出異議之後,政策馬上出現大轉彎,還讓公股行庫可以例外處理,難道慶富案、兆豐案這樣血淋淋的教訓在眼前還不夠嗎?

從2016年開始的第一銀行盜領案、兆豐銀行遭美國裁罰,緊接著又有無數個公股銀行員監守自盜的案件爆發,2017年甚至發生慶富聯貸案,許多學者或金融圈人士都呼籲公股改革更加迫在眉睫,不管藍綠立委也都要求「不能不管公股」,到底國家財產和公司治理角色哪個重要?也關乎了顧立雄提出的三次金改能不能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