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度卡蛋!遠雄大巨蛋都審撤件 是否選前復工又退回原點

大巨蛋

台北市政府對於己經停工快3年的大巨蛋,曾於2017年同意遠雄可針對鏽蝕、載重、水浮力和坍塌等4大部分局部施工,遠雄隨即開始針對可復工的部份進行施作,巨蛋主體的蛋體屋頂,工人忙著安裝俗稱「蛋殼」的鈦板,逐步完成封頂作業。

逃生梯動線與觀眾席位置不符規範

但是在蛋殼即將完成封頂之際,北市都發局3月9日發函遠雄公司,指大巨蛋違反「建築技術規則」第97、127條規定,逃生梯動線、觀眾席位置不符規範,要求遠雄必須重新設計才能申請變更建照復工,形同再次卡蛋,全面復工恐怕遙遙無期。

尤其是第127條規定,演唱會觀眾席不可低於地面7公尺,而大巨蛋觀眾席低於地面10.5公尺,所以大巨蛋未來除了打棒球外,就不能開演唱會等非體育性的集會活動。根據遠雄提供的大巨蛋營運計畫,體育活動佔六成,其餘為非體育活動,這將導致建管處無法發出使用執照。

另外,也針對57輛大客車在大巨蛋基地上、下車的因應對策,而非移至大巨蛋園區北側菸廠路等影響周邊的交通議題提出異議。

都審前夕遠雄突然徹件,都發局表示遺憾

大巨蛋原預定在4月3日進行都市設計審議會審查,然而遠雄對於3月9日都發局的發函指不符「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127條,感到不滿,因而在3月30日下午宣布撤件,讓從2017年9月遠雄重新掛件至今,半年來審議進度歸零。

都發局澄清,遠雄所指「建築技術規則」第97條、127條規定與都審無關的部份,其實是指大巨蛋2017年6月8日性能審查評定內容所辦理變更設計應檢討的項目,部分與2011年間原核准建照內容顯有不同;都審會是針對都市防災做綜合討論,並非以主管建築機關立場審議建照及建築技術規則。

都發局也表示,遠雄於2016年9月7提出的同意書承諾,「向台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科送件完成法定程序」,是以該案經2017年10月17日、2018年1月17日兩次幹事會審查,遠雄於2018年2月27日掛件申請提送都審委員會審議,已訂於2018年4月3日召開都審委員會,因此有關該公司申請撤件一事,明顯是浪費行政資源,也感到遺憾。 

遠雄要在會外釐清爭議後再次遞件

遠雄發言人楊舜欽說,大巨蛋2011年所核准的建照,是經過都發局依法定審查程序核發,如今重新檢討建築技術規則,等於質疑當時建照適法性。他說,遠雄決定,與其在都審會爭議而無法獲得解決,不如先在會外釐清之後,再行遞件。

楊舜欽表示,撤件後仍會努力協調針對法規釋疑,再行遞件申請都審變更,期待公平公開且合於法規的前提下進行審議;同時也要求契約夥伴北市府籌組協調委員會進行協調,履行市府在契約內的協力義務,共同解決爭議。

都發局則3月31日強調,就建築法維護公共安全職責部分,就大巨蛋的審查過程一切公開,內容依法有據,並希望遠雄公司應儘速依法修正圖說內容送審,把安全的大巨蛋交還給台北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