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出手了!金管會重罰遠雄人壽1440萬、解除趙藤雄父子職務

金融弊案

繼中信金控之後,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的大刀再次砍下,這次對準的是遠雄人壽!

遠雄人壽在金檢時被發現在多項業務,以及開發案的相關監督管理、內控及法遵上有重大缺失,金管會3日開罰遠雄人壽1440萬罰金,並宣布解除遠雄人壽時任董事趙藤雄,以及現任總經理、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的二兒子趙信清和另名董事許自強職務,5年內將不得回鍋,同時還令遠雄人壽3年內不得新增不動產投資。

趙藤雄、趙信清被解職,5年內不得再回金融業

針對遠雄人壽的缺失,金管會洋洋灑灑列出了三大點,先是指出遠雄人壽以公眾資金參與14個不動產投資開發案件時,相關採購發包、監工驗收和請款作業等重要作業事項,竟然都由遠雄集團來決定和辦理,公司內部遲遲沒有建立、落實不動產投資開發作業的內控制度,公司治理的效能嚴重不彰。

金管會還發現,遠雄人壽在辦理利害關係人資料時,不僅建檔不完整,在出售土地給予利害關係人,也沒有提供交易條件不優於其他同類對象的證明文件給董事會決議參考,尤其過去遠雄人壽在利害關係人交易上已經是屢犯,顯示公司疏於改善防範。

除了上述的重大缺失之外,金管會金檢時也查到,遠雄人壽不管在辦理資金運用,還是保險商品準備金提存、核保及理賠作業,以及防制洗錢作業等業務上,通通都有缺失,整體來看,已經有礙健全經營之虞。

累犯!遠雄關係人資金違規互通超頻繁,檢調查有無掏空

事實上,這不是遠雄人壽第一次被重罰了。2011年遠雄人壽因出售台中永豐棧麗緻酒店、永豐棧金融廣場大樓的出售價格11.5億元低於鑑價報告,以及購買利害關係人股票超限等10多項缺失,遭金管會罰鍰1170萬,創下當時單次罰款的最高金額,並被限制一年內不得投資房地產。

沒想到才解禁沒有多久,2012年6月遠雄人壽再度因為對同一關係人買地超限和違規辦理利害關係人交易等缺失,例如遠雄人壽2010年對同一關係人買賣兩筆新莊土地,總額25益超過業主權益的35%,進而遭到金管會開罰510萬,並被命半年內不得投資房地產。

接著2015年遠雄人壽還因為遠在2012年前所投資的內湖、新莊副都心等多筆土地,一直未能開發或處分,不符合相關規範,被金管會開罰180萬元,並限期處分土地。其實從金管會官網中公開的資料來看,從2012年至今短短6年多來,與遠雄人壽有關聯的裁罰的案件就高達14件。

金管會表示,對於遠雄集團是否掏空遠雄人壽,檢調已著手偵辦中。不過,不管最終調查結果,遠雄人壽內稽內控失靈顯然已經是慣犯,在大眾心目中,也成為建商進軍金融業最負面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