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半上班族曾被性騷擾 在經濟壓力下有多少人敢反抗?

職場話題

面對職場性騷擾,人人有權說不,但實際上又有多少人敢?根據一份人力銀行的調查報告,過半上班族都曾遭遇過職場性騷擾,地點以辦公空間最多,嚇人的是,多達四成六的受訪者會選擇隱忍,剩下的五成四,多半也採取避免刻意接觸的消極態度,只有四分之一的人會向主管投訴。

「#Me Too」(我也是)反性侵性騷擾運動從美國好萊塢蔓延開來,在台灣雖不乏響應,但有不少是職場上的陳年舊案,這也不禁令人要懷疑,社會上究竟還藏有多少每天必須強顏歡笑的受傷心靈。

根據1111人力銀行最新統計,高達50.7%的上班族都曾經遭遇職場性騷擾,其中又以女性居多,經過交叉分析,等於六成八的女性在職場都曾受害,而男性也有近兩成;在騷擾的類型上,以有意的碰觸、言語騷擾最多,其次是侮辱、歧視態度與行為,還有一些是被人盯著看、摟肩摳手。

在地點上,以辦公室受害的人最多,其次是公開場合,第三是密閉式場所。出手騷擾的加害人以同事(33%)最多,其次是老闆(22.7%),接下來才是直屬主管(14.5%)。不過,高達46.2%的人會選擇隱忍,剩下的五成四當中,多數僅避免刻意接觸,或者提醒其他同事留意、與同事訴苦,僅四分之一的人會向主管投訴,至於循法律途徑提告者,更是微乎其微。

向上投訴無效,老闆娘要求為業績隱忍

「之前在工地打工,中間休息時間,有一個男同事跑過來說『你的屁股上有灰塵』,就假借拍灰塵的名義摸我屁股,還一直摸到腿,後來看我胸部上有髒東西,也說要幫我拍一拍,那天我們才第一次見面,……」回憶起不愉快的經驗,今年24歲的葉小姐說,當時她的選擇是向上反映,「下班後,我跟主管反映,主管直接跟那個人說,明天不用來上班了。」

不過,即便敢於向上反映,未必每一次都能獲得善意回應。她說,自己過去在網咖打工,也曾遇到男顧客言語、肢體上的性騷擾,雖向老闆娘反映,卻被要求忍耐,「有一個大約35歲的男生,幾乎天天來,他會在櫃檯直接問我,要不要和他去開房間。或者來開台順便摸個腿、摸個胸部之類的,都讓我覺得很不舒服,我跟老闆娘講,可是老闆娘竟然跟我說,對方是客人,要我必須忍住,為了自己的業績多讓他一下,我大概只做了四五個月,就受不了了,直接離職。」

葉小姐坦言,在向上反映前,內心其實有過掙扎,因為當時在外租屋,有固定開銷,所以很怕會丟掉飯碗,「一直到後面那個客人越來越過分,我才跟老闆娘說,沒想到結果是那樣,……人家就已經想要硬拉著我去開房間了,我還要忍嗎,我實在忍不住,就直接說不做了。」

她認為,遇到職場性騷擾時,態度必須強硬,當下就要表達不滿,「否則他會覺得妳OK,然後越來越過分,因為反正這樣子都沒事,再多做一點也沒關係,到最後,吃虧的還是自己,那旁邊的人也不好救妳,因為妳自己都沒說不要了。」

被物化內心不快,為了1萬房租忍耐

26歲的曾小姐來自高雄,一個人在台北租屋,每月至少得支付1萬元房租,另外還有基本生活開銷,因此對於職場性騷擾,多半選擇隱忍,「我去年應徵門市銷售員,月薪2萬6千元,一開始面試的時候,老闆只要求穿膝上裙子,衣服要時尚,但是工作的時候老闆覺得我不夠時尚,所以就拿了自己準備的一袋衣服給我,結果一看,根本都像色情產業在穿的,我最後挑的那一件已經比較好,但也是絲襪那種材質,非常透明,不管是身體還內衣,全都看得到,……」

曾小姐說,一開始只覺得老闆的品味「怪怪的」,但後來遇到寒流又下雨,上司依舊要求她穿著清涼去路上發傳單,理由卻令人傻眼,「因為路人言語上會吃豆腐,當時我去問上司,對方還很憤怒,說:『我讓你穿這樣掃街,是讓其他那些叔叔伯伯看到,會覺得這個妹妹好可憐,這麼冷的天氣還穿這麼少,他們就會跟妳拿傳單,會去消費。』這讓我心裡很不舒服,為什麼我就得穿成這樣,讓人覺得我很可憐。」

不過,考量經濟壓力,她依舊待滿一個月,等領到第一個月的薪水才提離職,「那時候聽見上司說的話,雖然不舒服,但因為每個月有1萬元的房租壓力,還要生活開銷,如果被炒魷魚……只好先忍下來。我後來做過展場的工作,也沒那麼暴露,至少也把我當人,不會要我穿得那麼少在外面發傳單。」

針對職場性騷擾,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則建議,在兩性平權的機制建立、處理追蹤上,政府應該要設立一個相關的監理單位,或者在每一次的勞檢中,透過訪談員工來進行檢查,才可以避免員工因為怕遭到報復而選擇隱忍的狀況,「否則坦白說,一些經濟壓力大的上班族,能夠做的也只有盡量迴避那些危險的情境,少去接觸危險人物,就這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