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大校長周行一擴權獨裁? 校務會議回歸三級三審制

教育議題

近來高教界不斷冒出大學遴選爭議、私校董事會違法濫權、校內行政權過度擴張等問題,新任部長人選一宣布由吳茂昆出任,他過去的爭議也不停被爆出。雖最後都做出釋疑,但也激起外界對高教改革的重視。

當外界的焦點放在16日教育部長人事案上,另一頭卻有個重要訊息被遺忘,那就是政治大學的校務會議上決議通過,讓政大校內新聘教師制度回歸「三級三審制」。

架空三級三審?教授:根本霸凌

一般來說,大學要聘任新教師或研究人員時,應徵者需經過系、院、校三道關卡的教評會審查,又稱為「三級三審」制。此屬於人事聘任上的學術自由,行政單位不得介入。

不過,政大在2016年頒布《新聘專任教研人員作業流程》,要求新聘教師人選在進入原先的三級三審制度之前,必須先經過校長周行一以及校教評會召集人(副校長陳樹衡)閱覽,才可以進入三級三審制度。許多政大教師早已對新制不滿,認為行政權架空學術三級三審制。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受訪時表示,「校方的做法根本是霸凌…」,他以地政系為例指出,過去就遇到系主任依規定向校長呈報新聘教師人選時,校長周行一不接受系上所呈報的人選,並對系主任威嚇,「如果你們送其他人上來,我不會簽署!」讓徐世榮感嘆大學自治成為大學獨裁,儼然讓政大沉淪。

對於校內教授的不滿,陳樹衡回應會改成需先經過校長同意,主因是校長負擔校務發展的職責,周行一認為,系、院教評會可能不會嚴謹選才,因此希望先和系所討論人選。此外,也考量到三級三審制對於國外攬才來說曠日廢時,基於人才和學校的長遠發展,才訂出此辦法。

校務會議決定:回歸三級三審

政大社會系教授黃厚銘就在校務會議中提案,要求限縮校長及校教評會召集人的權力。不過,在校務會議召開前,校內便有風聲傳出特定人士向校務會議代表施壓。「竟然還有校務會議代表收到訊息,要求在會中『謹慎發言』。」徐世榮指出,周行一表示針對各系提名人選會和大家討論,但他認為根本沒有討論空間。

政大的人事制度爭議甚多,終於在16日召開的校務會議中討論。雖有反對聲音,但政大新聞稿聲明,也有校務會議代表肯定校長、副校長為政大聘更好的師資所付出的努力,也建議副校長能列席院教評,使攬才更加周延。徐世榮表示,所幸代表們在會議上都能發言,情況也相當踴躍,最終以贊成45票,反對18票,廢票3票通過提案,確定回歸三級三審制。徐世榮強調,希望正在程序中的新聘案能立即停止,回歸三級三審制,讓政大新聘教師制度能回歸正軌。

周行一強調,相信無論是他還是所有校務會議代表,都是為了政大著想。不過,除了政大外,世新大學等校也頻頻傳出掏空校內三級三審制的風聲。高教工會近期已展開連署,要求主管機關教育部應依《大學法》,對各校的人才聘任制作適法性監督。

第零審、第四審濫權

世新大學社發所副教授陳政亮表示,近來一些大專院校在三級三審的制度下,衍生出教師改隸委員會、新進教師審查委員會等機制,開啟「第四審」或「第零審」,行政高層掌握最初審查權、最終決定權,變相主導各系所聘用人員。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指出,這些機制等於變相為行政高層開了巧門,間接決定校內師資組成。他批評,「這些院級、校長不可能在每個學術領域都專精,為什麼能決定所有系所的人才聘用?」

林柏儀表示,大學和企業管理不一樣,企業中當然可以由高層直接決定聘任對象,但大學有其多樣性與學術自由,遴選人才必須建立在專業基礎上,不能架空最專精於特定領域的系教評會,這不是校內行政權所能干預的。

對此,教育部表示,根據《大學法》第20條,大學教師之聘任、升等、停聘等認定事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而教評會的分級、組成方式及運作規定,須經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從法規上看,若通過校務會議,校內如何聘用人事屬於大學自治範疇。不過,林柏儀認為,法令解釋必須回歸制定法規的目的,原先《大學法》規範就是要讓系所能專業審查,而不是交由行政權掌握,教育部仍應善盡監督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