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同「餵毒」?衛福部擬放寬二氧化硫列食品添加物遭立院打臉

食品安全

食藥署3月底時宣布,將修正《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修正的2大重點包含將二氧化硫列為食品添加物;以及增訂包含泡菜等發酵蔬菜、發酵蔬菜等8項亞硫酸鹽漂白劑使用範圍,並將現行標準由0.03公克/公斤,調高至0.1公克/公斤,足足調高3倍之多。

衛福部專案報告中提及,會考慮是否將二氧化硫列為食品添加物、並提高標準,主因是因為農委會與地方農會提出要求,認為現行的二氧化硫殘留標準不符加工需求,食藥署在評估後決定開放,目前仍在60天的預告評論期。

對此,一些專家學者與在野黨團紛紛提出疑慮,認為開放二氧化硫為食品添加物是多此一舉,且僅僅因為業者要求就開放是否真具必要性,都還有待釐清。

立委批不符國人飲食標準

對此,衛福部長陳時中表示雖是因為業者提出要求才評估開放,但衛福部參考歐盟、美國、澳洲等國家的國際標準,將二氧化硫列為食品添加物,包含民眾常吃的泡菜、金針菇、以及許多乾物都在這波放寬名單之中。對此,先前台大食科所兼任副教授許庭禎曾表示,一些國家雖合法使用二氧化硫,但用途是在消毒,並不是直接添加在食物中,衛福部的作法恐怕會誤導民眾。

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說明,食品中會含有二氧化硫,是因為在食品加工過程中添加含有亞硝酸鹽的漂白劑等添加物,才會產生二氧化硫氣體,因此直接列在食品添加物的做法相當不適宜。

除了到底要不要直接將二氧化硫列在添加物以外,食藥署大幅提高殘量標準也飽受批評。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直言「如果業者目前都可以做到現行標準,為什麼還要放寬?」

衛福部認為是跟國際接軌,但衡量的標準是和台灣飲食習慣相差甚遠的美國、歐盟等國家。對此,王育敏也指出,以同為亞洲國家的日本、韓國為例,日本與韓國的殘量上限與台灣原制的0.03公克/公斤相同,認為衛福部忽視國人的飲食需求。

放寬必要性在哪?

至於亞硝酸鹽到底有沒有其必要性?陳時中說明,一般來說會添加亞硝酸鹽主要施因為有保持色澤、延長保存期、和抑菌的功效,因此許多業者都有許多使用需求。而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魏任廷受訪時也表示,食品保存有很多方式,罐頭是一種,但在乾貨保存上恐怕還是需要使用含亞硝酸鹽的防腐劑。

對此,王育敏強調「衛福部和食藥署的角色是站在食品安全的角度上把關,而不是需求來就放行。」她也質疑,食藥署並未提出目前在稽查時業者和廠商無法達到標準的比例有多少,若超過5成的業者都能符合規範,為何還要放寬?

對此,國民黨團提出臨時動議,要求衛福部在正式公告前提出各國標準比較,並提出風險評估調查與實驗報告,在繳納報告之前需暫緩納入食品添加物。

醫師:氣喘患者應避免

即使現在修改方案還沒上路,但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表示,二氧化硫是過敏原的一種,若食物中的二氧化硫殘留濃度過高,除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腸胃道不適,嚴重還可能會誘發氣喘,導致呼吸困難。因此他也提醒,若民眾有氣喘病史,應盡量避免食用醃漬食物。

而民眾在購買醃漬食品時可注意是否有嗆鼻的漂白水味,而因二氧化硫屬水溶性,在購買後可先浸泡30分鐘以上,並在過程中將膨脹的乾貨扭乾、再繼續用清水浸泡,重複2到3次,最後再下鍋,便可去除9成以上的二氧化硫殘留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