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悲歌!工作意外左手骨碎裂 卻領到公司給的一萬元「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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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起五一勞動節,不少人會直覺想到放假,但對一些受過職災的勞工來說,卻像是一年一度在耳邊響起的勞權喪鐘,沉重到身上患部也隱隱作痛。年過半百的謝先生在一次工作意外中,左手臂骨頭當場碎裂,沒想,最後只領到公司所給的一萬元「資遣費」,至今未癒的他,僅靠著低收入補助與打零工獨自養家。

「當時我是負責倉庫管理和送貨,因為我們是做五金零件的,東西非常重,平常都放在貨架上面,有一次在搬貨的時候,我一時手滑,結果五十公斤重的零件就砸在我的手臂上,當場造成骨折,……那個骨頭都碎掉了,只能打骨釘,但又因為傷在關節,所以之後一定會有後遺症。」今年53歲的謝先生獨自養家,卻因為一次意外,人生從此變了天。

他回憶,因為手術後完全無法施力,醫生也交代至少得休息三個月,自己理所當然地向公司請假,卻只得到一個禮拜的休息時間,「在一個禮拜後,我詢問是否可能延長休假時間,公司就說不行,還認為我無法勝任這份工作,希望我離職,……本來想申請職災,沒想到去勞保局一問,才發現公司根本沒幫我保,最後公司知道自己理虧,就給了我一萬元,當作資遣費。」

談起此事,謝先生感到無奈。他說,自己是中高齡就業,很多事情根本不敢事前多問,「因為我們年紀越來越大,本來就會焦慮,畢竟連年輕人都會找不到工作了,更何況我們這種中高齡的,所以只要有公司肯用,那我們就很高興了,根本都不敢多問什麼福利或權益,怕問多了,對方會換人,只能乖乖上班、乖乖工作,當初應該要問的,……」

左肩留下一生的傷害,卻感覺被公司「用完就丟」

如今,帶著左肩上長達15公分的疤痕,謝先生始終無法正常工作,「因為當時剛好傷在關節的交接部分,都碎裂了,有一些連骨釘也沒辦法處理的小碎塊,所以沒辦法完全癒合,即使康復,也沒辦法再搬重物了,怕骨頭會裂開。……另外,它也有類似五十肩的症狀,常常會痛,手沒辦法舉太高。」

他說,自己因為年紀大,學歷又不高,一直以來都靠著粗重的工作養活家裡就讀小學的女兒,以及年邁的父親,如今根本找不到工作,只能靠著打零工與低收入補助度日,「像是跑快遞,送一些比較輕的東西,有送才有賺,算趟的那種。另外,我也去幫人家排隊代買玩具、潮鞋,做一些這種跑腿的工作。收入大概就一兩萬吧,也不穩定,因為現在失業的不少,這種工作也很多人搶。」

回想起改變生命的那一刻,謝先生頻頻嘆氣,「那時候很無助,就會一直去想,勞資為什麼這樣不平等,尤其在我們受傷、受到苦難的時候,公司還一腳把我們踢開,認為留著我們沒產值、不能工作,要付薪水不划算,就想盡辦法要我走,可是,我明明是因為工作受傷的,……有種被人用完就丟的感覺。」

超過六成勞工有過職災,三成留下不可回復的創傷

事實上,類似謝先生的案例無所不在。根據1111人力銀行最新調查,超過六成的勞工都曾因為工作受傷或工作環境引起身體不適,像是:身體特定部位使用過度、工時過長、工作特殊姿勢造成身體傷害、工作過程中發生意外等等,造成的傷害類型主要有睡眠問題、關節受傷、內分泌失調、肢體傷殘、脊椎傷害。

該調查也發現,有三成勞工因為職災留下不可回復的創傷,而高達六成四的企業只提供法定的職災保障,僅16.74%有團體保險理賠,主動關心探視的有14.54%,提供有薪休養的則不到一成;職災發生後,32.55%的勞工轉職或轉行,另外有三成勞工因為需要定期復健、回診而影響工作,有兩成更淪為求職不易。

對此,1111人力銀行職涯發展中心總經理李大華提醒:「勞工朋友無論是執行業務時受到立即性的傷害,或是長期暴露於危害因子中導致疾病,在緊急救醫的狀況下,要謹記聲明『職災勞工』身分,保障自己的權益,同時向醫院索取收據,填寫職災醫療書單,向勞保局申請核退。一旦職災期間無法工作導致薪資損失,也能申請勞保職災傷病給付,如果傷勢嚴重被認為永久失能或不幸因職災過世,也可依此申請給付。」

除非政府願意相挺,否則勞工只能默默忍受

李大華進一步指出,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雇主應該負擔補償責任,當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如果雇主不願意依法補償,職災勞工申訴後,將依勞動基準法,對雇主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鍰,「雇主應該要遵守法令規章,善待辛勤付出的員工。」

提起這部照看勞工的《勞基法》,謝先生還真感受不到。他認為,目前法令過於仰仗勞資協商,其實是政府偏袒資方,「勞工永遠是弱勢,因為你要拿那份薪水,尤其現在工作不好找,像我們年紀又比較大的,有工作就阿彌陀佛了,怎麼可能還去要求什麼權益或福利。除非政府願意站在勞工這一方,當作我們的後盾,勞資才可能在同一個平台上溝通,才能對話,否則我們永遠只能默默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