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洗錢風險評估出爐:一年犯罪所得超過1700億 

反洗錢

距離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來台評鑑進入倒數186天,由超過60個跨部門、跨公私機構協力運作下,行政院會同洗錢防制辦公室、法務部及金管會今(2)日發表我國首部國家級的國家洗錢集資恐風險評估報告,發現台灣深受貪污賄賂、證券犯罪和稅務犯罪等8種類型的洗錢資恐威脅。

8大犯罪類型,每年平均犯罪所得超過1700億

其實在此之前,台灣從來沒有進行過國家層級的風險評估報告,一切籌備和執行都是從頭來過,但也只有先評估風險才有辦法朝減少風險的執行面走。法務部長邱太三指出,未來洗防辦預計會以每3年為期的方式,進行更新評估以符合最新趨勢的變化。

而此次調查發現,在洗錢防制威脅方面,台灣深受洗錢「非常高度」威脅的8種犯罪類型,包括毒品販運、詐欺、組織犯罪、貪污、走私、證券犯罪、第三方洗錢和稅務犯罪;「高度」威脅的類型則是以智慧財產犯罪為主。

根據評估報告結果,進一步統計來看,這8大類型犯罪的犯罪之所得平均每年高達約新台幣1700億元,其中逃漏稅的所得額平均750億元最多、逃漏稅額則是約為57億元,其次是詐欺犯罪所得約350億元,第三則是毒品販運每年犯罪所得約有180億元。

報告指出,非常高度和高度威脅的犯罪中,犯罪所得「流出」前5大國家、地區分別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馬來西亞,以及並列第5大的菲律賓、印尼及越南;犯罪所得「流入」前5大的地方則分別是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越南及菲律賓,不管是流出或流入都是中國大陸地區最多。

台灣防制洗錢最大弱點行業:銀行、OBU

到底哪些行業需要高度注意?報告指出,檢視過各產業後,台灣在反洗錢及資恐上最大的弱點在於「本國銀行」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上,原音除了在實務上常常見到銀行濫用交易或服務洗錢外,因為科技進步使銀行發展網路、ATM等非面對面的服務來降低實體通路成本,卻也同時讓匿名風險增加。

至於OBU因為有很高的資金移轉能力,提供私人銀行、貿易融資和跨境移轉資金的服務,容易涉及到被認為為銀行保密或避稅天堂。

不過為了加強防火牆,金管會從去年已經要求銀行清查OBU帳戶,若客戶不回應、不願意確認身分和最終受益人等資訊就關掉帳戶,經統計到今年3月底為止,已經關掉已關掉5萬多個OBU帳戶,過去18萬個帳戶目前已剩下13萬個,而金管會不敢懈怠,日前再要求強化防止客戶以稅務洗錢,必要時也得關掉帳戶。

事實上,國際趨勢早就將稅務犯罪逃漏稅視為洗錢的前置型犯罪,《洗錢防制法》上路後,如果逃漏稅又涉及藏匿逃漏稅的所得等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洗錢罪。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會後受訪時表示,銀行有疑慮時就應該要提出可疑交易的通報,只要能與國際接軌,達到國際上的標準就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