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立雄一聲令下 寶佳、台新金「金金分離」恐怕都有問題 

金融業

寶佳集團競爭台新金控董事席次之爭正式從檯面下的運作躍上檯面,雙方不約而同打出公司治理牌,互相指控對方違反「金金分離」和「公司治理」。不過,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所提出的「金金分離」概念已經正式納入《銀行法》修正草案中,依照金管會態度,未來不管是寶佳還是台新金,恐怕都會受到衝擊。

寶佳、台新競爭董事席次,互攻對方公司治理有問題

台新金控7日法說會上,寶佳資產管理公司先是派出4名員工踢館提出三個問題,包括台新金縮減董事席次是否背離了公司治理、台新金的經營獲利比不上國泰金、富邦金和玉山金,最後寶佳也就台新金的用人邏輯提出質疑。

台新金不甘示弱,總經理林維俊在當天法說會後受訪時指出,寶佳集團現在在台中商銀有1席董事,對三信商銀也具一定影響力,此外,也有永豐金的股權,這已經違反金管會所說的金金分離原則,擔心寶佳若進入董事會,對公司治理沒有幫助,還會損及其他台新金股東的權益。

對於台新金的回應,寶佳相關當局也對媒體指控,台新金董事長吳東亮夫人彭雪芬擔任進賢投資代表人,進賢投資又是新光金的法人董事,這樣同樣也是違反金金分離。

對此,台新金9日晚間發表最新聲明指出,彭雪芬是因為家族投資公司邀情,才以進賢投資代表人身分擔任新光金控董事,台新金對進賢投資也沒有持股,所以自始自終都與台新金無關。最後也強調,寶佳在金融機構到處插旗的行為,和彭雪芬的情形完全不同,寶佳已明顯違反主管機關的政策。

金金分離正式入法,金管會態度很重要

雙方從隔空叫囂到面對面直球對決,戰得不可開交。不過,不管是寶佳還是吳東亮未來可能都要擔心,因為金管會8日正式預告研擬修正《銀行法》部分條文,除了提高銀行違規罰鍰的最高上限從1000萬至5000萬以外,所謂的「金金分離」和「寶佳條款」也正式入法,要求銀行的負責人必須遵守競業禁止的基本盡職條件,並授權金管會訂定相關規範。

針對金金分離議題,金管會將於《銀行法》第35條之2有關銀行負責人應具備的資格條件、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之準則,增加對「利益衝突」、「侵害營業秘密」的規範,初步規劃對於金金分離將擴及到同一自然人、法人,和同一關係人包含本人、配偶、二等以內血親,以及本人及配偶為負責人的企業。

換句話說,依造金管會的構想,寶佳和台新金恐怕都是不及格的。金管會官員表示,未來若有違反,可處罰鍰最低50萬到新修法後的上限5000萬,嚴重的話金管會也有權解除該銀行董監事的職務。

金管會官員表示,由於35條之2可以法規命令方式處理,一般來說經對外公告60天之後就可以上路,不需再等修法的一連串程序。照這樣看下來,台新金股東會的董監改選結果並不會是競爭的終點,未來雙方很快地都得配合法規做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