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災害時民眾往外逃 消防隊員卻要往前衝…敬鵬大火悲劇能終止嗎?

勞動議題

「有災害時,我們民眾往外逃;但這些消防隊員,第一時間卻要往裡頭衝…」工殤協會專員楊國楨這麼說道。

4月28日,桃園敬鵬工廠燃起大火,也燒掉了8個家庭,最終造成8死6傷,死亡人數包含6位消防員以及2位外籍移工。「政府關心這件事恐怕就在公祭那天而已了,之後誰還會記得?我們真的不知道。」5月17日,將迎來這6位消防隊員的公祭日,政府相關單位在面對殉職人員家屬時,能端出什麼終止悲劇的解方嗎?

摸不清情況,也得衝鋒陷陣

雖目前敬鵬大火案的調查報告尚未出爐,但初步判斷恐是因為敬鵬火警當天進料約13噸的化學物質所致。對此,由於當天並未申報,因此消防人員並不清楚現場狀況,就得衝進火場救火。

「一般來說,我們到現場對建物內部的情況是不太清楚的。由現場指揮官在外詢問關係人,而我們衝進火場救火、聽無線電報告,這些都是同步進行的。有時只知道裡面是黑煙、白煙就得進去…」一位新北市的消防人員指出。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顧問鄭雅菱也以敬鵬案為例,當時敬鵬大火發生時,現場的關係人是保全,她也質疑「保全先生怎麼會知道廠內有什麼化學物質、危險物品?」

民間團體帶來由殉職消防員家屬所簽署的陳情訴求,希望政府正視消防人員的權益問題。(攝影/薛如真)

針對此,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要求,政府部門應強化救災現場資訊,而火警場所主人及管理權人也應在場提供火災現場狀況、危險物品清單等等,以確保現場消防人員都能清楚內部情形。

加強考察,又是基層來扛?

事實上,目前《消防法》以及公共危險物品相關管理辦法中皆規範,業者必須如實申報。不過,即便法規有規定,但主轄單位散落在各政府部門。鄭雅菱舉例,化學物品有上萬種,環保署毒化局有列管;消防署依據《消防法》列有六大公共危險物品,硫酸、鹽酸都在其中;就連勞動部職安署也針對危害物質管轄。不僅如此,衛福部、交通部、經濟部也都參與管理。對此,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也呼籲,應成立專責單位,統整工廠使用化學物質等等資訊,並公開給勞工及廠外居民參考。

翻開內政部的書面報告來看,就此次敬鵬火災事件來說,內政部的短期措施中提及,將針對高風險廠所實施普查,由各地方政府消防機關針對轄下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以上的高科技廠,進行加強查察。

針對此,鄭雅菱認為,內政部要加強查察是好事,「但到底是誰去查?」她指出,目前消防人力已經不足,缺額達到50%,消防員每天勤一休一、勤二休一,在身心疲憊的情況下還得負擔考察。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呼籲,應由專人進行考察,別再增加基層消防人力負擔。

消防員之外,誰傾聽移工心聲?

消防員長期過勞已是不爭的事實,輪班制度分為勤一休一、勤二休一。以勤一休一為例,消防人員若早上八點出勤,隔日早上八點才是下班時間。針對此,鄭雅菱批評,消防員工作已經過勞,現在連安全也無法保障。根據《工會法》規範,警消人員屬於公務員,無法組成工會。對此,民間團體也要求是否該開放高風險職業的公務人員也有籌組工會的權益。

除了消防人員的權益以外,移工團體的訴求也是此次事件中不容忽視的。再這次的8名死亡人數中,有2名是敬鵬工廠聘請的外籍移工。「對移工來說,遇到這種重大事件,移工逃過是幸運,沒逃過似乎變成理所當然….」台灣移工聯盟代表沉痛地說。針對移工權益,她也呼籲至少應達成「廠住分離」,別讓移工上班時危險,就連下班後也得身處危險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