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二審最後開庭 被害人替榮化等被告求情

高雄氣爆

「我希望走的人安心,活的人也快樂,希望法官、檢察官不要讓他們被關。」高雄氣爆案受害者自救會會長陳冠榮,10日出庭對被害者量刑表示意見,法官問他們被告應該怎麼做、應該受什麼樣的處罰時,他反倒替被告求情。當時,高雄氣爆案的被告榮化負責人李謀偉、華運公司的被告、高雄市政府的被告就坐在一旁。而且陳冠榮不是唯一替被告求情的氣爆案被害者。

民國103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發生石化氣爆,造成前鎮區凱旋路、二聖路等處瞬間陷入火海、馬路被炸到掀開、房屋也炸毀,成為國內有史以來最嚴重工安意外,導致共32人死亡及321人輕重傷。氣爆元凶被認為是李長榮化工在箱涵內的四吋管線,所以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長榮化工負責人李謀偉、榮化大社廠廠長、當晚榮化及華運的操作員、時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幫工程司趙建喬等12人均被判4年以上徒刑。

高雄氣爆案被害者出庭,替加害者向法官求情

二審自2月10日起進入最後的辯論程序,在高雄高分院展開三天的庭期。檢方認為二審辯方沒有提出足以動搖一審判定事實的事證,業務過失致死罪明確;而被認定為外洩丙烯的李長榮化工,當時負責人李謀偉則表示,「不論法律上的責任是什麼,我們李長榮和這次氣爆是脫不了關係的。」比較特別的是法院傳喚的被害者,大多向法院替被告求情,「不希望他們被抓去關。」

法院特別傳喚多名氣爆案中被害人出庭,在被告面前講出他們的感受。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受害者中,輕則以顏面燒燙傷,重則以半身不遂、靠義肢行走,都替被告求情。例如12日才出庭的陳楚睿,還特別感謝李謀偉;一隻腳仰賴義肢支撐、兩隻手無法完全自由伸展的機車行老闆徐晏祥說,「讓他們留下來對社會更有貢獻。」

林黛甄因為氣爆案而終身只能坐輪椅,她在法官面前感謝榮化公司讓她完成了東京馬拉松賽,出國比賽遇到空姐罷工,李謀偉夫婦還把機位讓給她們,回國才知道,連比賽用的競速輪椅也是榮化公司的被告們贊助。

被害者替加害者求情,這是歷年來法院上非常少見的,尤其是本案為台灣近年最嚴重的工安事件。

除了操作疏失或維護不當,氣爆案還有個歷史共業

自救會副會長王忠誠也說,他親自把每一份和解書交到受難家屬手上,本案是台灣史上最大規模和解,也是最快達到和解的案例,希望被害人早日脫離高雄氣爆案的漩渦,生命無法重來,也不樂見被告及被告的家人陷在裡面。

法官一方面釐清各個被告在當晚所扮演的角色、所盡的職責,在整個事件中所導致的因果關係,另一方面,讓被害人在加害人面前闡述他們的感受,讓整個法庭呈現了法律與人性的交織與拉鋸,即便最後在4月份宣判結果,但開庭過程中所曝露的一個問題,在短期間內,恐怕都沒有任何解決方式。

那就是自救會會長陳冠榮所言,本案是一個「歷史共業」。他所指的是,讓許多石化專家在出庭作證時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地下排水箱涵中怎麼會讓輸送石化原料的地下管線通過?以至於失去土壤的包覆而喪失陰極防蝕的能力,最終導致管線銹蝕破裂。

這一點,也是檢察官起訴時任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幫工程司趙建喬、副工程司楊宗仁、工程員邱炳文的主因。

氣爆案審判宣判後,高雄箱涵中仍存在4千支管

辯論過程中,法官針對當年施工驗收、以及為何沒有喬遷管線、怎麼監工等問題質問高雄市政府的三名被告。然而在民國81年高雄市的地下管線鋪設時,法令上還沒有陰極防蝕的規定,於是被告在法庭上說,只要管線高於水面一定高度,就可以存在,因此箱涵中有地下管線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並說法令上沒有規定驗收箱涵工程一定要進去看,而且施工完成22年以後才發生問題,責任不應歸咎於當年人員。

榮化四吋管通過箱涵的法律責任最後怎麼歸屬,尚未有答案,也不是每個箱涵裡面的管線都是危險的化學物運送。但根據法庭上所揭示高雄市政府的資料,目前為止全高雄仍有2263處箱涵裡面,藏著4548支的穿越管線,這些管線是否會成為下一次工安事故的「歷史共業」呢?有待社會集體公共安全、風險意識來回答這個問題。

更多內容

防疫與人道的兩難:如果防疫破功台灣毀了 台商才真的回不了家

旅遊疫情建議升為第一級 日本還能去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