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律師隊」對上「全國律師隊」史上最激烈律師公會選舉在吵什麼?

政治

近期大同案經營權事件在法律圈掀起波瀾之外,更如火如荼的是,律師界也正在進行一場激烈選戰,那就是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選舉。

由「台灣律師隊」對上「全國律師隊」,若再加上獨立參選人,共有將近200位加入戰局,選舉期間各陣營律師不但是放下身段拍攝宣傳影片、發布政見發表短片,互相攻擊的黑函更是滿天飛。究竟這場選舉為什麼意外這麼火熱?

全律會首度全面直選意外爆棚

這場將在8月15日開票的第一屆全國律師聯合會(簡稱全律會)選舉,主要是由台北律師公會所支持的「台灣律師隊」對上多數地方公會所支持組成的「全國律師隊」,雙方分為兩派競爭人馬,當然其中也包括不分派別的少數獨立參選人,一同加入選戰。

「台灣律師隊」是由北部的常在國際法律事務所資深合夥律師陳彥希代表參選理事長,過去他曾任檢察官、台北地方法院法官,也是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及前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等大老闆的御用律師,實戰經驗相當豐富。

至於代表「全國律師隊」出馬角逐理事長候選人則是林坤賢,目前是展新法律事務所所長,也是長期擔任犯罪被害者保護中心台中分會主委,過去曾大力協助洪仲丘案等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本身也是一名慈濟志工。

這次戰況激烈堪稱是史上前所未見,攤開第一屆全律會登記參選的理事、監事及會員代表人數將已經將近200人,但應選人數也僅有百位出頭,競爭激烈之下,也讓平時日理萬機的大律師南北奔走地拜票,甚至也傳出互相攻擊的黑函滿天飛。

新的全律會有權分配中央與地方的會費

事實上,過去的律師公會選舉主要分為2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先由16個地方公會選舉,第二則是再由地方公會指派代表,選出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全聯會)的理監事及理事長,類似於過去國大代表的選舉。

換句話說,以前的全聯會運作主要是由中小型律師業務所掌控,因此著重的議題僅是地方服務議題。但隨著去年《律師法》大幅修正通過,新的全律會不但採取全國律師「直選」,就連過去卡卡的會費分配爭議,也通過「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等突破性發展,讓全律會有更大權力。

國巨律師事務所合夥律師朱瑞陽認為,以前是地方大、中央小,現在等於是中央大、地方小,因為有資源分配的立場,導致大家各自去關注、爭取機會,這是無可厚非。但正因為是資源的新分配,也是一個重新洗牌的新機會,讓全律會扮演更「中央」的角色,提供重要意見給政府機關及周邊單位。

觀察這場意外火熱的選戰關鍵,就是雙方力爭對於小型地方公會補助的金額多寡以及態度的掌控權。一名不具名的律師也直白地說,「台灣律師隊」無非是希望減少對小型地方公會的補助,至於「全國律師隊」則是希望維持小型地方公會的補助,儘可能維持地方公會的運作。

另外還有一點,這次全律會選舉由於是第一屆,因此制定全律會的新章程也是一項新的權力,換言之,這也將牽動著後面的選舉遊戲規則,包括決定每位律師最低應具備多少的公益服務時數、強制進修時數等制度議題。

北律、地方派過去兩隊早有歷史糾葛存在

其實,過去的台北律師公會在戒嚴時期曾有過一段歷史,過去的台北律師公會長期是由軍法派所把持,光是由軍法官或軍事學校轉任的老派律師就占了相當大的比重,一直到解嚴、政治民主化等外在環境轉變,激勵了改革派的年輕律師組成「文聯團」出來競選,最後成功拿下了台北律師公會的執政權,且掌權長達近30年。換句話說,在這個歷史的脈絡下,台北律師公會本身就具有不小的實質影響力。

這也讓台灣律師圈一直以來存在著嚴重的「城鄉差距」,過去除了台北律師公會較積極發聲以外,其他的地方公會則偏向地方服務、例行交辦事項。即便過去的歷史背景已不存在,但台北律師公會所承襲下來的「文聯團」傳統,常常會使得在與幾個地方律師公會的往來過程中,發生不少爭執或是遺留下「心結」。

最大的衝突點在2017年,台北律師公會為了推動「單一入會、全國執業」目標,與持反對意見的全律會槓上,北律甚至不惜宣布退出全律會,這也讓雙方的關係降至冰點,外界形容這是律師界的「內戰」。

因為根據舊的《律師法》的規定,律師到其事務所所在地之外的縣市執業,必須先加入執業所在地的律師公會。朱瑞陽也舉例,自己也參與了8個律師公會,換算下來一年的年費也將近10萬元上下,對於需要跨縣市的執業律師來說,是一筆不少的負擔。

但對於小型的地方公會而言,基於「保護主義」,若沒有了入會費及年費收入,恐會讓地方公會產生運作困難,因此雙方針對這件事始終爭議不止。一直到去年《律師法》修正通過才有了重大的變革。

獨立參選人更重視律師產業升級

不論兩派的歷史糾葛為何,身為獨立參選人的尚澄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蔡昆洲則是直言,「當初之所以會選擇獨立參選,某個程度也是不想要捲入兩派之爭,我認為重點應該是擺在新的全國律師公會是否真能為大家做一些事情。」

蔡昆洲指出,台灣有8~9成的律師事務所是中小型或是個人所執業,但中小型的律師事務所常常很難介入跨國的大案。

他舉例,像是台灣某家大型國營企業在中南美洲的採購案,最後也是由外國律師事務所得標,最主要的原因是,外國大型事務所具有特殊的買賣經驗,他則不禁感嘆,「明明是自己國內的案子,但台灣的律師事務所卻沒有能力或是機會去做。」

「律師的產業升級確實滿急迫的。」蔡昆洲指出,自己主要是以跨國業務為主,也有比較多的機會與外國律師交流,發現台灣的律師產業其實很落後,但在律師圈真正具有危機意識的人數卻是極少數,仍有很多律師的執業範圍僅侷限「法院訴訟」的領域,因此他主張,未來律師公會應透過制度面,讓更多律師認知到產業落後的危機,進而提升律師的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