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飛行官共諜案判決無罪》如果他們人在美國 吃頓飯就算違法

國安

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前上校副指揮官葛季賢、前中校副主任樓文卿,遭台北地檢署依陸海空軍刑法洩密罪嫌起訴,檢方認為,他們兩人服役期間被中共解放軍上尉鎮小江吸收,蒐集我空軍戰機操演等敏感資訊;台灣高等法院昨22日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無罪。

接受招待,葛季賢、樓文卿疑似洩漏軍事機密

根據檢方的調查,鎮小江2009年,以香港居民的身分,假藉經商名義來台發展共諜組織,利用招待出國、送禮、餽贈美金等方式,吸收退役軍官洩漏軍事機密,被稱為史上最大共諜案。

檢方查出,當時鎮小江指派被通緝的空軍前中校劉其儒,招待與他有私交的葛季賢、樓文卿至國外旅遊,再由中國情治人員出面設宴款待,藉此吸收他們,並返台發展共諜組織。葛季賢2010年2月擔任空軍相關單位的國會聯絡人時,疑透過劉其儒,交付軍事機密資料給中方;之後樓文卿也遭控拍攝軍機文件,三度交給中方。

檢調2015年搜索空軍官校飛行訓練指揮部及葛、樓住處,葛否認犯罪,辯稱不會接觸到軍機文件;樓雖坦言曾接受招待旅遊,但否認交付軍事機密。高等法院審理後,認為葛、樓自白內容先後不一,且無法證明兩人有交付軍事機密,因此判他們兩人無罪。

未通報進出他國、或有不當接觸,美國就抓人

據指出,針對攸關國安的間諜案,其實法院定罪率相當高,這次葛季賢、樓文卿被判無罪,屬於稀有案件;話雖然這麼說,但相關的判刑偏輕,嚇阻的威力恐怕有限。台灣基進黨主席陳奕齊指出,美國在這塊的規定就很嚴格,像是接受招待旅遊等行為,都是被禁止的

陳奕齊說,2004年的凱德磊案,美國的官員只是未依規在辦公室外與台灣國安人員接觸,且隱瞞一次來台行程變遭逮捕。另外,美國還發生過一個案例,特殊身份的官員跟台灣的國安人員在外面吃飯,交換資料,就被抓了。

他表示,像台灣這種準盟國,若沒有事前報備、核准,連吃飯都不行。還有一個案例是,一位台裔的海軍少校因為隱瞞赴中國旅遊的事實,結果也被抓了。

陳奕齊:台灣應用「行為犯」限制特定身份人士

陳奕齊強調,對於特定身份的人,台灣的法律是以「貪瀆」的角度規範,所以要證明對價關係;然而,美國則規範,任何不當接觸或是未經允許出入敏感國家,都可能觸法;陳奕齊認為,台灣可以朝這樣的方向修法。

「我們應該更多的規範這類人,以『義務課予』的原則,要求這些人遵守一定的規範」,陳奕齊解釋說,像是軍官層級的人,就應該以「行為犯」,也就是做了特定行為或未做特定行為即為犯法;而不是「結果犯」,也就是要以造成危害為依據。

陳奕齊強調,這些人的特定行止會造成影響深遠的危害,會使得國家及民眾陷入巨大且無法預測的危險或風險,不能用一般單純的刑事糾紛來理解。

另外,陳奕齊也建議,要建立專責且受到法律規範的勾稽、監察機構與人員,主動且隨時偵測可疑的風險,以防範於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