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測發現違法廢棄物 陳椒華質疑政府包庇屏東議員經營的鍇霖公司

環境議題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對於疑似違法廢棄物案窮追猛打,不只在學甲爐碴案多次挑戰台南市長黃偉哲,也持續調查屏東枋寮鍇霖案,今(12)日她與立委王婉諭偕同學者、環團揭露國民黨屏東縣議員劉淼松的鍇霖公司,違法收受有害事業廢棄物證據。

環團現場檢測鍇霖內容物為「電子有害廢棄物」

陳椒華表示,環保局對事業廢棄物棄置案經常認定為再利用,而非廢棄物,大有問題,誤導檢察官而不起訴,讓違法者逍遙法外。現在重大爭議在於,環保局將鍇霖案的「玻璃纖維素質粉」說是「玻璃砂」,「兩者完全不一樣」,前者是有害事業廢棄物;後者是一般廢棄物。

為了證明鍇霖案有違法廢棄物,台南社大環境行動小組研究員晁瑞光現場以XRF檢測從鍇霖取樣的內容物,總量分析顯示,玻璃纖維樹脂的銅、鎳、鎘、鋅、鉻等金屬含量超過土壤管制標準,且含鋇、銻、鎂、鋁、硫、矽、銣、鍶、鋯、鉬等金屬,根本不適合再利用。中華醫事大學副教授黃煥彰,簡單來說,這是科技產品內容物,應被視為電子有害廢棄物。

環檢3次採樣皆違法超標,檢察官仍不起訴

陳椒華指出,調查鍇霖案時,其實環檢三次採樣結果皆為金屬銅超標,卻因第四次採樣結果合格,便判定此不起訴;然而,根據環團現場實測結果,鍇霖確實有重金屬超標問題。且外,黃煥彰質疑,為什麼第四次採樣可以推翻前三次結果?他強調,鍇霖案從頭到尾,幾乎都非法,且明明測到有害廢棄物,竟然都沒處罰。

王婉諭表示,日前環警將在新竹橫山鄉砂石場任意傾倒廢棄物污染油羅溪不肖砂石場業者移送法辦,堆置及回填大量廢棄物就包括廢玻璃纖維樹脂粉,全案目前由新竹地檢署偵辦中。然而,屏東鍇霖案是類似手法與廢棄物,卻是「不起訴」截然不同的偵辦結果,難道一國兩制嗎?

王婉諭指出,目前屏東地檢署已主動將鍇霖案分他字案偵辦中,希望屏東環檢給社會大眾具說服力的答案,以及合理合法處分,不應讓這種假資源化產品,繼續荼毒土地環境。

陳椒華質疑環保單位包庇,工業局:內容物不應出現在鍇霖

陳椒華表示,鍇霖現場還有很多玻璃纖維樹脂粉,涉嫌不法卻不起訴,讓人質疑,難道是因鍇霖由劉淼松經營,所以環保單位包庇?陳椒華擔心,這樣的模式會被複製及擴散。她強調,環保單位的態度很重要,希望環保署不要放水,不應讓有害廢棄物因改口稱其為產品就沒問題。

經濟部工業局永續組副組長陳良棟坦言,根據記者會現場檢測出的內容物,不應該出現在鍇霖;再者,若事業廢棄物毒性特性溶出程序(TCLP)超標,就不能再利用,也不能當產品。

陳椒華要求相關單位,於週六上午到枋寮鍇霖公司廠區現勘,回應及處理環團檢舉提出新事證,到現場聯合會勘並進行稽查採樣,確認違法情形,並追究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