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生注意!考生確診學測不給補考 招聯會:入學3管道採外加名額錄取

教育議題

111學年度學測將於1月21至23日登場,日前大考中心表示,不予開放確診考生應試、也不得補考,引起家長團體強烈反彈。招聯會今(12)日公布繁星推薦、申請入 學、分發入學3大入學管道的補救措施,作法本上延續去年指考(111學年起為分科測驗)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採外加名額、增加書面審查、調整占分比的方式因應。

大考中心6日宣布,確診COVID-19(武漢肺炎)的考生,不能參加學測,且由於學測成績是採5標換算,補考人數太少無法對應,因此也無法規劃補考。今年考招新制上路後,學測成績將用於繁星推薦、申請入學、分發入學等3個入學管道,引起家長憂心。

大學招聯會常委會緊急授權應變小組於近日開會,通過「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確診無法參加大學入學測驗考生之補救措施」。招聯會執行秘書王文俊表示,適用補救措施考生必須是已經報名 111 學年度大學入學測驗(含學科能力測驗、分科測驗、術科考試),感染COVID-19尚未解除隔離無法應考、或於考試期間確診無法全程參與已報名考科的考生。

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王文俊表示,依循 110 學年度指考確診考生的補救措施模式,111 學年度的補救原則採取外加名額錄取, 涉及政府人力管控之醫學系、牙醫系、中醫系、師資培育生公費系組及部分自費系組,不列入確診考生可申請、分發之校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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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星推薦補救加書審

學測缺考的確診考生若採繁星推薦管道入學,考生「在校學業成績全校排名百分比」達到志願校系當學年度繁星推薦錄取標準,並提交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經所屬高中依推薦原則推薦,由招聯會轉送志願校系審查,補救措施的放榜時間則延後與繁星推薦第8類學群相同,一經錄取無論放棄與否,如同時有申請入學補救措施之志願校系不予分發; 若經錄取未放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申請入學補救調整占分比

申請入學管道補救比照一般生填6個志願,並依照申請入學招生簡章校系分則規定繳交備審資料給招聯會,並須參加志願校系之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惟屆時若仍尚未痊癒或尚未解除隔離者,則無須參加面試、筆試或實作等實體甄試。若參與申請入學補救方案獲錄取未放 棄,不得參加分發入學(含分發入學補救措施)。

分發入學補救以書審取代缺少的考試成績

分發入學管道的補救則是檢附自傳、讀書計畫及高中三年在校成績單等備審資料及志願序表,提交招聯會轉送所申請的校系審查,最多填6個志願,按獲錄取校系及志願序分發。考 生如果有參加今年的學測、分科測驗或術科考試,成績則由大考中心提供給學生選填志願的校系參考。

另外今年大學繁星推薦入學(或繁星推薦補救)已經獲錄取並放棄,則可以申請分發原繁星錄取校系,以及今年以申請入學(或申請入學補救)管道獲「校系正取」或獲「校系備取且經分發」 後放棄的考生,可以選擇1個校系分發。

應變小組決議有關「111 學年度考生若因 COVID-19 確診致無法參加大學入學考試及招生之補 救措施」,將經常委會確認後,報教育部與疫情指揮中心核定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