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鏡電視20天換3位董事長 從審照到董總人事都有「他」的影子

NCC

《鏡電視》以民間公共電視名義,在黨政高層默許下,由「民間人士」、新境界文教基金會(民進黨智庫)副董事長洪耀福四處奔走、協調,讓NCC發出10年來第一張新聞台執照。但拿到執照不久,董事長、總經理都換人做,而且最近20天還換了3位董事長。

跨過20億門檻,內定董事長鄭優獲支持

今天前董事長陳建平請辭董事、退出董事會,他和黃安捷是董事會裡的企業代表,黃安捷在3月4日請辭後,他是唯一可以代表股東講話的人,因此他的辭退,代表鏡電視內部已經整合完畢,增資已過20億門檻,明(25)日將由陳泰銘、葉國一等多位股東召集股東臨時會,完成董事會改組,內定董事長鄭優將獲得支持。

原本在一個多星期前的股東會前會中,連「股東背後」的寶佳少東林家宏、東森電視董事長張高祥都出席,多數股東支持陳建平,為他突然被撤換董事長感到憤憤不平,有股東甚至衝著也在場的裴偉飆罵三字經,所以他們才決定召集股東會,透過董事會改組來為陳建平「平反」,重新讓陳建平選上董事長。

裴偉增加5000萬,新股東陳進財2億

不料,之後局勢變化急轉直下。由於原股東都為3月4日的那場「政變」感到憤怒,而內定董事長鄭優,則希望等20億資金到位再接,於是裴偉加快增資腳步,董事會又將穩懋董事長陳進財的2億借款「以債作股」,再加上15日做免稅商店的朱邵華2億匯入,之後葉國一、朱邵華再各增1億,裴偉自己也從2億增加到2億5000萬,總計20億,一舉跨過NCC規定的門檻。

這段時日,除了裴偉積極奔走,股東友人說「洪耀福也幫忙打電話給多位股東溝通,請股東們支持鄭優」。由於鄭優在新聞界輩份很高、又有中華電信經營的實務經驗,據說股東們再怎麼不滿意裴偉處理週刊和電視,以及電視和裴偉個人的金錢爭議,但對鄭優這個人選,他們很難不同意。

洪耀福以「民間人士」身分跟NCC溝通

從兩年前鏡電視申照開始,就一直有總統府支持、靠山很穩、一定會過之類的傳聞,讓不少企業家很心動,想買保險的也有,作政治投資的也罷,紛紛以個人身分投資,成為鏡電視傲人的財力支撐。

曾經問過洪耀福,「外傳鏡電視的執照是你去幫忙對NCC施壓的?」他解釋,NCC是個獨立機構是要怎麼去施壓?是府院有共識後,找他這個沒有任何官職的「民間人士」,去幫忙跟NCC「溝通」。

蔡滄波透過洪耀福代轉履歷給陳建平

至於總經理蔡滄波的人事案,洪耀福也說不是他主導的,他也沒有跟裴偉、蔡滄波3人一塊兒碰面合謀什麼,是幾個月前在雲林同鄉會的場合遇到,之後有一天蔡滄波就來問「是不是有機會到《鏡電視》服務?」然後他就收到蔡滄波寄來的履歷,央他轉交給當時的《鏡電視》董事長陳建平,之後的事他就不知道了。

對於鄭優是內定董事長的傳聞,他一開始也回答:「沒聽說。」但後來是他一個個打電話給股東,遊說他們支持鄭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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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國一、陳泰銘、陳致遠「倒戈」?

在3月22日資金到位、跨越門檻後,葉國一、陳泰銘、陳致遠3人就去找了陳建平,倒過來遊說他支持鄭優,也請他繼續擔任董事代表股東。最後陳建平覺得他再繼續留在董事會裡意義不大,「鳥獸與同類相聚,真理也必歸於實行真理的人」,他自認無愧於大股東之託負,完成階段性任務而辭退董事。

陳建平友人說,從去年5月到《鏡電視》幫忙至今,是他認識陳建平以來「看他最辛苦的一段時間」。對這一波三折的戲劇性轉變,他很感慨對朋友說,「事事如棋局局新,人情似紙張張薄。」

NCC規定違反《公司法》公司治理精神

這一場《鏡電視》經營權、所有權之爭,對台灣有三個重大意義:

因為NCC要求經營權跟所有權分離,所以《鏡電視》董事全部零持股,跟一般公司很不一樣,也無法落實公司法規範的公司治理,因此股東出錢,電視台怎麼虧損,或疑似浪費、公私不分,股東權益完全無法被照顧,NCC的規定明顯違反《公司法》公司治理的精神,被各界質疑時,NCC又推說那是「公司治理」的範疇,一副他們管不著的樣子,堪稱一絕。

是「民間人士」還是「總統特使」?「勞工董事」變怪獸

其次,政治勢力介入媒體的程度,也堪稱空前,從審照,到董事長、總經理人選,都有「民間人士」洪耀福的影子,偏偏除了他自己,所有人都視他為「總統特使」,代表民進黨政府,NCC主委陳耀祥這樣看他,鏡電視所有股東也都這樣看,所以不滿出錢被惡搞的大股東,最後也只能摸摸鼻子,告訴自己「民不與官鬥」。

第三,「勞工董事」是台灣推動「產業民主」好不容易得來的成果,但《鏡電視》現任勞工董事盧宥伶,不是工會全體會員票選出來的,而被NCC要求6個月內補正程序,一個身分有瑕疵的勞工董事,居然就這樣幹掉董事長,令所有企業心有戚戚焉,這對台灣產業民主是一大挫傷,讓「勞工董事」變成怪獸,更令企業主害怕。

以下是陳建平聲明全文:

本人自110年8月接任鏡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以來,兢兢業業,尊重新聞自主,但因鏡電視同時也是一家依公司法設立之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本人在工作上建立各種制度,推動並落實公司治理,希望鏡電視對外能提供社會大眾優質的新聞,對內則是一家符合公司治理精神的好公司。

本人治理公司過程中,發現若干不合常規之交易,並向大股東們報告,大股東們當時亦支持本人之作為,以期確保股東權益,惟在今年3月4日董事會中,部分董事以莫須有之「干涉新聞」為由,在未舉證及充分討論下,以抹黑本人之方式,違法表決解任本人董事長職務,令本人名譽嚴重受損!本人很遺憾未能導正鏡電視之公司治理,但已突顯該公司之問題值得股東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立法院、政府與傳播學界深入討論。

事件發生後,許多新聞媒體報導指出,各種政治勢力積極介入鏡電視,背後更有複雜的政商媒關係,糾纏不清,顯與當時大股東們邀請本人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時之初衷有違,先哲有云,「鳥獸與同類相聚,真理也必歸於實行真理的人」!本人擔任鏡電視董事長期間,無愧於大股東們之託負,今階段性目標已完成,本人將退出3月25日改選之鏡電視董事會,祝福鏡電視及所有員工!也祝福我最愛的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