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白判我死刑都可!」陳水扁爆21項國務機要費資金流向 王丹、施明德都有拿錢

政治

國務機要費纏訟15年多,高院更二審上周開辯論庭,被控涉貪的前總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請病假;而陳水扁今(7)天舉行記者會喊冤,強調「(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沒有不法所得,不然判我死刑真的可以。」

陳水扁開記者會為自己涉入的國務機要費喊冤,並首度公布機要費案的21項餽贈支出細項,包括資助中國大陸海外民運人士王丹、贊助對台友好的美國國會議員競選經費、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女兒醫藥費以及贊助前副總統呂秀蓮活動、已故前立委蔡同榮舉辦的制憲活動、餽贈總統府幕僚馬永成、林錦昌離職津貼500萬元等費用,共計1億3300多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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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爆21項國務機要費流向,「本來要帶到墳墓裡」

陳水扁控訴,這些支出很多人都不知道,因為很多所做過的事情、走過的路,他準備要把它帶到墳墓,但事與願違,真的不希望把這些事涉機密,影響國家重大的事情在大家面前呈現。「事隔16年的國務機要費很多人都忘了,包括阿扁也忘了,情非得已,用這樣方式,選在4月7日召開國務機要費案。」

阿扁卻因此獲罪,因為無法判死,不然判死真的可以!」陳水扁強調,國務機要費案是一場誤會,「我一生最不貪錢的政治工作者,要背負這樣的惡名,我無法接受這樣的指責。」

陳水扁自比「鄧小平」,他說,1976年的4月7日,鄧小平被毛澤撤銷所有職務,只留下黨籍,如今陳水扁也只剩「民進黨黨籍」,媒體問到,是否因為親自開記者會,被法務部以違反規定取消保外就醫,陳水扁不滿回應,保外就醫時,他被限制2不原則,「不演講、不接受採訪」。

陳水扁今親自開記者會,公開21項國務機要費案流向。(攝影/胡宥心)

不期待蔡英文特赦,陳水扁:多想的!

「『二不』是受刑人條款,這樣對嗎?」 陳水扁表示,當時中監叫他簽「二不」完全是政治考量,「我可以想那麼多嗎?但名譽是人的第二生命,(機要費)因公支出大於因公收入,絕對沒有不法所得,阿扁卻因此獲罪,因為無法判死,不然將我判死真的可以。」阿扁講到激動處,對提問記者表示,「對我來說有什麼可怕的,你再問這些有的沒有的 也太小看阿扁吧。」

被問是否會期待總統蔡英文特赦?陳也直言:「沒有期待可能性的事情,為什麼要多此一問呢?這樣多想的,沒有必要!」

陳水扁公佈的21項機密外交與犒賞餽贈支出,共1億3300萬2010元,最大筆金額為代號F案的外交機密案3569萬元。陳水扁說,當時政權轉移時,前總統李登輝交代這筆錢很重要一定要繼續給,就是卡西迪(Cassidy & Associates)公關公司一年200萬美金。

國務機要費曾贊助中國民主運動20萬美金

李登輝時代一半金額由國民黨支出,一半是奉天專案,阿扁上台後,國民黨沒給錢了,全部由奉天專案支出,一年200萬美金天文數字,由奉天專案跟當陽專案支出。

陳水扁解釋,政府為對美國行政及國會等部門從事相關聯繫、資訊蒐集、法案遊說、與輿 論形成等工作,自李登輝總統執政時期即由民間單位即臺灣綜合研究院出面簽署契約,委託美國公關公司研究。

陳水扁說,一開始是全部繳付,無法用這個孳息支出該公關公司費用,後來減少為100萬美元,付了一年請國安局幫出。後來透過誠泰銀行文教基金會簽約,再砍價成一年50萬美金,簽2年約,付了8次,一共付了美金1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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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施明德、林錦昌等人都曾拿過陳水扁給的國務機要費。(照片來源/信傳媒編輯部)

施明德、林錦昌等人都曾拿過國務機要費

此外像是民運人士王丹,當年透過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黃志芳來總統府見阿扁,跟陳水扁提到經費問題,陳水扁說,王丹提到以前國安局有資助他作為中國民主運動之用後來停掉,才請他幫忙,後來陳水扁撥付20萬美金,分兩年給他。美國法律規定不得接受外國政府資助,為了幫王丹當時政府用了多少人頭,中間還發生錯誤,還發生錢沒匯到的情況,王丹也有在秘密庭承認。

另外還資助民進黨中央舉辦和平護台灣大遊行2000萬元、台日關係外交費用交給給時任外貿協會董事長詹啟榮1000萬元、美金現鈔100萬給美方友台人士L氏,作為外交用途;資助前副總統呂秀蓮「臺灣禮敬」活動 250 萬元 ;資助中華文化復興總會 2099 萬 8638 元  協助拍攝台灣文化形象宣導片,分給4家公司標案。

後來發起倒扁活動的施明德,也曾拿過國務機要費案,陳水扁說,施明德女兒要動手術,他沒錢,先給了一個大紅包100萬元,包括施明德講座設在台大政治系,非常有意義,捐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450萬元;犒賞林錦昌和馬永成即將離開政府,犒賞各給250萬。另外饋贈病中的陳定南慰問金20萬,饋贈幕僚劉導、陳坤泰結婚禮金各10萬元。

4月7日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國際記者會完整書面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