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蘭陽技術學院董事會7年捐4.7億無力回天獲准停辦 台灣首府大學列專案輔導學校

教育議題

110學年全部停止招生的蘭陽技術學院,教育部今(1)日證實已通過該校停辦計畫將於111學年度(8月)起停辦,應屆畢業生畢業後,約剩下100名學生待安置。

另外,由於該校未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依《私校法》停辦後有3年改辦或改制期限。

陷入一人一班之窘境,蘭陽技術學院將停辦

5月底蘭陽技術學院網站上公告「董事長給教職員的一封信」,由董事長劉石純署名,指出教育部於5月23日核准該校提出的停辦計畫,有關教師資遣費,會比照總統剛公告的《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資遣費規定辦理(即最高發給6個月薪資),並擴大適用範圍。

劉石純解釋,蘭陽技術學院自103學年起收入就未達學校營運經費,7年來董事會無條件捐資達新台幣4億7516萬元,主要用於支付教職員工薪資,也期待學校能轉型永續經營。

他強調,並不是同仁不努力,而是因為學校位處偏鄉、少子化,與辦學環境改變等因素,學校自108學年嘗試尋求轉型,至今評估辦學規模仍無法達到群體學習的環境,甚至有一人一班的情事。

董事會認為,學校利用現有資金與資產在111學年停辦,才最能夠保障學生與教師權益,若停辦業務而資金不夠,董事會亦已簽署承諾書,無條件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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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會承諾,停辦業務所需資金若不夠無條件補足

蘭陽技術學院位於宜蘭縣頭城鎮,創立於1966年,前身為復興工業專科學校,於2001年改制為蘭陽技術學院並附設專科部,也是蘭陽平原唯一的技術學院,全盛時期約有10多個科系、學生有8千多人。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柯今尉今天表示,蘭陽技術學院曾被列專案輔導學校,但後續教學品質和財務有改善,達到解除條件,在學校宣布110學年度停招前,就已解除專輔,因此,該校是依照《私立學校法》規範停辦。而根據《私校法》停辦後得變更其目的,改辦其他教育、文化活社會福利事業。

在學生權益部分,在今年6月畢業後,蘭陽技術學院約剩下100名學生,教育部將協助轉學到附近學校,董事會承諾提供1年1.5萬元的補助,補貼學生交通、住宿等生活需求,若學生提出要在原地繼續上課,也可採學籍轉到其他學校,但仍在蘭陽技術學院內開班方式,相關費用也會以校方負擔。據了解將於6月底召開安置說明會。

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認為,蘭陽技術學院退場過程平和順利、未見紛爭,可成為退場借鏡,建議有意退場私校,參考蘭陽技院退場路徑,向該校取經,讓學校和平退場。

尤榮輝表示,教育部也應做好學生安置及輔導轉學作業,並以退場基金補助學生轉學衍生費用,也要向學生及家長充分說明,並照顧好個別需求,讓蘭陽技術學院退場成為典範。

私校退場有2種途徑,台首大列入專輔要用私校退場條例

私校退場目前有兩種途徑,一種就如蘭陽技術學院走的是《私校法》的一般程序;而日前向全校師生宣布學校將停辦的台灣首府大學,則被證實因無法在期限內籌措足夠資金,將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則將依循《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私校退場條例)辦理。

依照《私校退場條例》台灣首府大學在被列入專案輔導學校後,教育部應加派專案輔導導學校之專任教職員、學生及學者專家至少三人擔任所屬學校法人董事,並加派學者專家一人擔任監察人,也將加強對董事會管理,且辦理多項業務需經教育部同意,而教育部也可停止部分或全部之獎勵、補助。

另外,若在2年內無法改善,教育部應令其在下一個年度全部停止招生,並於全部停止招生之當學年度結束停辦。

日前尤榮輝受訪時便認為,台首大匆匆宣布停辦是為了規避私校退場條例,如今也一如他預料,這如意算盤無法如願。

尤榮輝今天也再度提醒,建議有意退場私校要提前至少三年準備,而且要預備充足資金提供教職員優離優退,並保證妥善安置學生,特別注意做好師生溝通,一定要校內師生達到共識,在三年的退場緩衝期妥善照顧好師生權益,也讓教職員有充裕時間另謀出路,才不會像台首大退場造成紛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