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遭查水錶、今獲不起訴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陳時中、吳秀梅不道歉就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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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萊豬醫師蘇偉碩因發表萊克多巴胺具毒性相關言論,被衛福部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告發,在高雄地檢署偵結不起訴後,蘇偉碩27日要求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於1周內道歉,否則將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

蘇偉碩在歷經夜間偵訊的「查水表」事件後獲不起訴處分,他認為,這是雄檢「打臉」行政院、衛福部、食藥署。

雄檢於不起訴書中稱,食藥署並未否認蘇偉碩所提出相關文獻(件)或研究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被告所述之研究數據及結果,既非憑空杜撰,則其是否有捏造、虛構事實,容有疑義?」

另有關蘇偉碩曾提及「萊劑毒性是毒品搖頭丸(MDMA)的250倍」,是因為援引文獻誤植原始論文的實驗數據,在發現錯誤後已經公開澄清數據有誤並更正:「萊劑毒性僅有搖頭丸的4分之1」;雄檢認為,蘇偉碩雖然有引用錯誤數據的疏失,「然尚難認其有故意散播不實謠言或不實訊息之情事。」

蘇偉碩法律戰三路併進,主張廢除食安法46條之1惡法

雄檢也表示,蘇偉碩有關「人體食用含萊克多巴胺殘留豬肉有影響精神健康之風險及可能造成自閉症」的相關推論,雖然有過度衍伸未盡嚴謹,但目的是促請政府注意萊豬可能危害人體健康,「難認被告有散布謠言或不實訊息之主觀犯意。」

蘇偉碩將三路併進打法律戰。他強調,陳時中、吳秀梅如不對壓制言論自由和基本人權在一周內道歉,他就會正式提告;如果沒有等到道歉,他預計在下周將前往台北地檢署,就誣控、誣告、損害名譽,向陳、吳兩人提出民事與刑事告訴。

吳秀梅捲入黑心快篩EUA的重大爭議。(圖片來源/信傳媒資料照片)

「他們對基本人權、法律正當程序早就不放在眼力,也難怪會發生黑心快篩EUA的弊端。」蘇偉碩堅持,陳時中和吳秀梅一定要公開對台灣社會、對廣大反萊豬民意,以及堅持萊劑有毒的學界道歉。

蘇偉碩強調,這是要讓陳時中和吳秀梅了解被告的感覺,以及應該善盡保護人民健康、維護食品安全的職責。除了提告外,蘇偉碩也會向監察院要求查處陳、吳濫用權力欺壓專業意見,迫害言論自由。

此外,蘇偉碩將向立法院陳情,請求廢止食安法第46條之1這個已經成為打壓言論自由的惡法,讓惡意散佈謠言規範能夠回歸一般刑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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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食安法第46條之1規定:「散播有關食品安全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