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官不應濫用官威 蘇偉碩反萊豬獲不起訴 反控陳時中、吳秀梅求償百萬

政治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在兩周前,獲高雄地檢署不起訴處分後,今日他與公衛專家王文心博士等多人前往台北地檢署,對衛福部長陳時中、食藥署長吳秀梅按鈴控告,提出民事求償100萬元,以及涉及刑事誣告罪。

蘇偉碩在2020年10月曾於立法院公聽會、Youtube、臉書公開稱,食用萊克多巴安殘留豬肉有影響健康疑慮。

蘇偉碩稱,陳時中與吳秀梅為了護航總統蔡英文開放萊豬政策,聯手壓制反對意見,明知他所提及「萊劑的毒性為搖頭丸250倍」為學術期刊審查疏漏導致的誤植,卻向警政署告發他犯罪。

(更多新聞:昔遭查水錶、今獲不起訴 反萊豬醫師蘇偉碩:陳時中、吳秀梅不道歉就提告

蘇偉碩表示,雄檢詹美鈴檢察官在不起訴處分書就如此打臉陳時中和吳秀梅:「惟被告所述之研究數據及結果,既非憑空杜撰…。」「嗣於發現錯誤後,已公開澄清數據有誤並更正『萊劑毒性僅有搖頭丸的4分之1』乙節,有新聞報導可佐。」

蘇偉碩認為,陳時中與吳秀梅明知他並非故意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卻捏造他有犯意因而提告。(圖片來源/信傳媒資料照片)

刑事提告為保障言論自由,警示政務官不應濫用官威

蘇偉碩認為,陳時中與吳秀梅明知他並非故意散播謠言或不實訊息,卻捏造他有犯意,導致聲譽、信用及尊嚴受損,因此向陳、吳兩人求償應連帶給付100萬元。

至於在刑事部分,蘇偉碩強調,陳時中與吳秀梅涉犯誣告,構成要件已經成立,同時根據《刑法》第169條明定:「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向該管公務員誣告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吳秀梅近期捲入黑心快篩EUA爭議風波。(圖片來源/信傳媒資料照片)

蘇偉碩解釋稱,他之所以會提出刑事告訴,是為了請檢察官偵查,以保障人民言論自由,和確保國民健康,並且警示政務官不應濫用官威欺壓小民。

雄檢是在6月偵結不起訴處分,蘇偉碩在限期一周後仍等不到陳、吳道歉,因而在今日按鈴控告;這場活動並有多位北中南各地市議員參選人出席聲援和會師,同時也要求陳時中和吳秀梅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