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美軍招待所要改建成社福大樓 立委:監察院已介入調查市政府應暫緩拆除

文化資產

公民團體為台中美軍招待所奔走至少5年,監察院也在日前針對台中美軍招待所的文資審議爭議啟動調查,然而,台中市政府仍執意把美軍招待所改成「非營利組織與志工發展中心」並宣布於17日舉行動土典禮。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與在地公民今(12)日緊急召開記者會,呼籲台中市府在監察院啟動調查之際,應暫緩拆除,並針對新事證重啟文化資產審議。

台中美軍招待所將興建非營利組織與志工發展中心

位於台中西區美村路上的台中美軍招待所(又稱聯勤台中招待所)完工於1962年。

台中美軍招待所原屬於國防部,在前台中市長胡志強與時任立委、現任市長盧秀燕,以國軍荒廢經營為由,爭取撥給台中市政府作為社會福利設施,但撥地時已是前台中市長林佳龍執政,林佳龍規劃興建地上9層、地下3層NPO基地,因公民團體提出古蹟歷史建築申請,才暫緩動工。

然而,文資審議台中美軍招待所不適用「文化資產保存法」,樹木也為符合老樹公告列管標準,台中市府在今年2月確立非營利組織與志工中心將採「局部保留、新舊共融」方式設計,並預計於17日舉行動土典禮。

非營利組織與志工發展中心,現規劃興建地上4層、地下3層。1樓規劃親子館、高齡友善就業商店、世代共融基地和聯勤展示廣場;2樓規劃婦女發展基地和公托,預計收托80名嬰、幼兒,屆時會是台中市最大的公托;3樓和4樓規劃非營利組織和志工服務中心,提供共享交流的多元空間;地下3層規劃停車場,以紓解周邊停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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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還稱具有歷史重要性,公民團體批:假保存、真拆除

台中原鄉文化協會總幹事江慶洲批評,台中市政府文化局在今年5月出版《華美的跫音:1960年代美軍文化影響下的台中生活》,強調「西區的美軍招待所枝葉扶疏,是台中市區唯一一座見證美軍休閒生活的完整建物」,盧市長也對前後任美國在台協會(AIT)處長酈英傑、孫曉雅表示此建物的歷史重要性,並稱會妥善保存,「既然認為它這麼有文資價值這麼好,還要把它拆掉,這絕對是假保存、真拆除

為了阻止台中市府對台中美軍招待所的開發,陳椒華與公民團體今緊急召開記者會。(圖片來源/陳椒華辦公室提供)

此外,盧秀燕曾承諾召開公聽會,至今卻一場都沒有召開,江慶洲不只批盧市府跳票,甚至他說,「要把這棟招待所拆掉的開工典禮邀請函寄來給我,我認為這是奇恥大辱」。

其實江慶洲也坦言,「我認為(中市府)程序完全合法」,但他認為,文資審議的內容相當荒唐。

尤其,江慶洲質疑,為何台中市文資處調查報告表示「招待所為美援期間籌撥軍款興建」,文資審議結果卻是「非美援時期興建」?文資委員竟可以否定事理?

立委陳椒華籲:針對新事證重新審議,暫緩拆除

陳椒華則強調,監察院已針對此文資爭議案啟動調查,在地公民亦依此再提新事證,文化部文資局應要求台中市府依法重新審議,並暫緩拆除台中美軍招待所。

對此,文資局表示,當有新事證提出時,主管機關要再認定是否為新事證,假如認定為新事證,就必須再啟動審議程序,萬一不是新事證,這個案子可能就會結束。

至於文化部文資局是否能介入?文資局強調,依照文資法第110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本法應作為而不作為,致危害文化資產保存時,得由行政院、中央主管機關命其於一定期限內為之」,從這案子來說,其實已經符合法定程序、完成審議,所以依法我們是沒有辦法。

台中市文化局文資處簡秘書則表示,其實我們並沒有否認台中美軍招待所是否為美援時期,台中美軍招待所也符合美援時期的國際樣式,可是是不是美援時期並非審議基準,歷史建物登錄還是要依照古蹟或歷史建築的基準來審議,但依照登錄基準,它是沒有符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