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龍介普發老人健保補助政見 恐將成為台南無盡沉重的財政負擔

衛福政策

(讀者投書-作者為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秘書長孫一信。本文不代表《信媒體》立場) 

這次縣市長選舉,國民黨台南市長參選人謝龍介,提出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均由市府編列預算,提供完全不排富,全額補助方案,這是一個廉價的政見,但卻可能成為台南市永無止境的沉重財政負擔。

台南市不排富的健保補助預算將無限制的往上提高

道理很簡單,首先,台南市的老人人口接下來數十年,只會增加不會減少,今年九月台南市的老人人口是329,786人,用國發會全國老人人口在十年後將增加44.24%推估,民國121年台南市的老人人口將來到474,892人,現行推估普發的一年32億補助預算,十年後將增為46億左右。

且健保保費因應高齡人口的增加,基金捉襟見肘,在不久的將來恐怕也將逐步調升,每人每月補助金額就不僅止於826元。這兩個根本問題,都會讓台南市不排富的健保補助預算無限制的往上提高。

從現行全國一致的保費補助的規定來看。除法定第五類被保險人(社會救助法低收入戶)由中央社政主管編列預算全額補助外,目前年滿70歲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條件,領有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亦已由中央社政主管機關全額補助保費。(中低老生活補助的條件是按全家家戶人口平均分配金額在最低生活費用2.5倍以下者,且未超過台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之1.5倍,今年台南市的最低生活費是14,230,所以14,230*2.5=35,575元/月(人),而平均每月消費支出為23,262,所以23262*1.5=34,893元;全家僅一人投資、有價證券和存款合計250萬以下,每增加一人可增加25萬,符合資格者可以免繳保費;順便讓讀者了解一下,含本人、配偶、直系血親一親等的所得、退休金和保險給付會被計入收入,但根據家庭資產調查所提供的各項補助、津貼和扶助金不會被列計。)

長輩大多是屬健保第一到三類被保險人眷屬,而這些老人都跟著眷屬投保單位加保,且有最高只收三人保費的法律規範(全民健保法第十八條第二項規定)。這些也都屬於謝議員訴求要補助的對象嗎?如果是,每個人的保費級距都不同將來怎麼補?如果不是,會不會有被保險身分爭相要求轉換成第六類,改以其戶籍所在地之鄉(鎮、市、區)公所為投保單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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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排富補助,將影響中央對台南市的補助獲配數

再從財政紀律的觀點來看。財政紀律法第五條規定「各級地方政府或立法機關所提自治法規增加政府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具體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主計總處亦有建立追蹤各縣市預算編列超過一定標準社福支出的預警機制。並透過中央對地方補助款的扣減或增加,來提醒各地方政府恪遵財政紀律。

主計總處「對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項目表」中有關預算編列預警項目第三項(編列超過一定標準社會福利支出)的認定標準有三款,包括:1、超過現行法定給付或補助標準且達一定金額者(按財力級次認定);2、超過中央一致性政策給付或補助標準且達一定金額者(按財力級次認定);3、地方自行辦理之福利措施且達一定金額者(按財力級次認定)。符合這三款標準,較上年度增加達一定金額者則扣減補助,相反的,如減少達一定金額以上則增加補助。

如果按照謝議員不排富的補助方式,台南市編列的預算,將同時超過前述三款標準,進而影響從中央對台南市的補助獲配數。

台南市財政屬於六都後段班,還曾為節省開銷走廊沒人就需要關燈

根據110年度主計處對地方預算編列及執行預警結果來看,台南市在社福支出編列是否超過一定標準這一項考評,屬改善達一定程度的地方政府。

台南市的市庫曾經逼近債務上限,財政一度告急,還記得民國93年左右,有次筆者在台南市舉辦社福座談,當時就發生社會局的公彩基金從國庫署一撥入,社會局長還看到,就已經被主計借走;還記得許添財市長曾經為了樽節市府開銷,只要市府走廊沒人就必須關燈省電費。台南市曾經是這樣熬過來的,大家忘記了嗎?

台南市在主計總處的財力分級上屬第三級(共分為五級),在六都算後段班,當其他各都在老人保費補助項目上精打細算的同時,請問台南市真的有這麼強的財政後盾來個不排富的普發式健保補助嗎?

台灣歷經年金改革的痛苦,當前也正面對勞保入不敷出,中央政府已經開始每年編列預算撥補基金;長照的需求更是快速攀升。台南市民應該深思,是要將珍貴的財政資源,用在開辦更多福利服務,照顧失能長輩。還是要打腫臉充胖子,建立連虧雞福來爹先生都要被補助的不排富普發制度。

台南市是我的故鄉,我的父母現住永康。我衷心期盼台南市財政永續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