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將審議 民團與2黨立委力推「租屋法扶專案、中央囤房稅」

居住政策

面對「居住不正義」,除了囤房稅2.0的稅制合理化外,中央囤房稅促進空屋釋出、保障租屋族之法律扶助以及「三實政策」也須多管齊下!今(17)日民團與跨黨派立委召開兩場記者會,向政府提出呼籲和多項建議,期望居住市場更加健全。 

租屋聯盟與民進黨籍立委江永昌在記者會中表示,由於長年租屋黑市與法規不彰,租屋族面對租屋糾紛時往往面對多處困境,例如相關單位互踢皮球、修法後配套不足等問題,讓租屋族求助無門,最後多數只能吃虧認賠,因此呼籲政府應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讓百萬租屋族面對糾紛時能夠「求助有門」。 

另一方面,行政院在9月底通過「囤房稅2.0」法案,並要在本周三(18)立法院財委會將審議「房屋稅條例」修正案,然而目前房屋稅的改制仍面臨各地方稅率不同調、地方稅基普遍過低的問題。 

民眾黨團幹事長張其祿、立委陳琬惠與OURs都市改革聯盟秘書長彭揚凱今日也先行召開記者會,呼籲政府訂定「中央特別囤房稅」,有效引導空屋出租、出售,同時應落實實價課稅、實坪制及實住免稅的「三實政策」,避免囤房情形持續惡化。 

(更多新聞:716核心訴求「中央囤/空屋稅」 在野3黨僅剩國民黨未履行提案承諾) 

今日民、眾兩黨皆有立委與民團召開居住議題之記者會。民眾黨聚焦稅制;民進黨則是法律扶助。(圖片來源/民眾黨團)

租客聯盟籌備會代表蔡亞芳表示,在民團和跨黨派的立委持續倡議、協助下,於今(112)年初通過《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法,代表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的糾紛,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以下簡稱「消保法」)的規範,「但是配套措施過了7.8個月到現在一直還沒有很好的完成」。 

修法後租賃關係適用消保法,房客卻被踢皮球、缺乏法律協助 

蔡亞芳指出,許多房客向民團反映,當遇上房東違約、產生糾紛時,卻遇上消保、地政互踢皮球的窘境,「消保單位會說,這是租屋糾紛不歸消保管,要去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幫你調解」,但租客真的前往區公所調解時,又被回絕表示已經修法,此為消保會管轄,搞到最後只能求助民間團體,明顯反映出地方政府配合度不足的重大缺失。 

此外,蔡亞芳亦表示,在實務上,押金返還、定金問題、噪音、人際互動…等眾多糾紛,並不在「消保法」規範保障內,多無法透過「消保法」的糾紛處理機制解決。他以押金返還為例,即便已經修法,押金返還糾紛依舊無法解決,「因為在法規上沒有規定要在多久以內要把押金還給房客」。 

相關機關互踢皮球加上多種租屋糾紛法律沒保障,進而導致房客需經訴訟方式爭取權益,然蔡亞芳坦言,相較於房東,租客無論在經濟、社會資源、租賃知識經驗都相對弱勢,無法有足夠財力僱請律師協助,「或者耗不起1.2年的訴訟過程」,致使多以吃虧認賠搬走為結局。

根據租客聯盟蒐集1,253份調查問卷顯示,有將近3成的租屋族曾經遇到租屋糾紛,其中有8成只能透過「網路自己找答案」與「詢問親友與認識的人如何處理」,最終高達8成5的糾紛以「租客退讓」收場,與蔡亞芳所述-租屋糾紛後最後大多由房客認賠之結果相同。 (圖片來源/租盟提供)

同時據崔媽媽基金會統計,今年截至9月止,租屋糾紛諮詢已超過2千件,其中最大宗的糾紛類別為「提前終止租約」;租客聯盟的問卷則顯示「修繕問題」與「押金返還問題」亦為糾紛主要來源。 

編列預算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 立委:司法院、法扶樂觀其成

針對租客聯盟提出的問題,立委江永昌表示,建議由內政部編列預算,委由法扶開設租屋法律服務專案的方式來辦理,並且相關費用由內政部自住宅基金支出。 

江強調,這種「由主管機關透過編列預算,委託法扶專案的方式提供民眾協助」的作法,諸如勞動部、原民會皆有前例可循;其次,此專案的重點是「政策需要」且「符合民眾需求」,鑑於租屋議題是政府當前政策重點,在租屋族相對弱勢情況下給予較多協助,顯然有必要性與正當性。 

江永昌搬出住宅法第52條、租賃專法第14條表示,法律其實已經課與內政部義務,要求提供住宅租賃糾紛的處理管道。(圖片來源/租盟提供)

江永昌進一步透露,已經與司法院、法扶基金會就此一構想有過溝通,兩個機關皆表示樂觀其成。因此,接下來會積極與內政部溝通,爭取其編列預算委託法扶基金會開設「租屋法律扶助專案」。 

租客聯盟也呼籲,政府應提供更充沛的租屋法律服務,協助租屋族因應租屋過程之爭議困擾,並且除了「一般租屋法律諮詢」外,需進一步針對有需要個案提供直接協助,像是包律文件撰擬、陪同調解、和解(代理)、訴訟輔助、偵訊律師陪同到場、團體訴訟等「訴訟程序協助」項目。 
民眾黨力推中央囤房稅、「三實政策」,民團:可與囤房2.0相輔相成 

另一邊,針對稅制問題,張其祿直言,目前房屋稅制面臨2大問題:第一、房屋稅屬於地方稅,稅率高低端看各地方政府施行的《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導致全國稅率不統一;第二、房屋稅的計算方式為「稅基乘稅率」,而稅基評定是地方政府權責,稅基普遍過低的狀況下,略微調升稅率效果極小。 

張接著表示,民眾黨團已提出《促進全國住宅使用特別稅條例》草案,透過中央另訂「囤房特別稅」,在稅基與稅率設計上提出有效的方案,引導空屋租售,概念如同民團版本:「多屋重稅、出租免徵、偏鄉免計」。 

彭揚凱強調,「就稅制合理化的角度,承認囤房稅2.0比現行囤房稅制度好」,但就財政部強調的「促進空屋釋出」的效果則「打一個大問號 」。他直言,依據政府數據推算,多屋者每戶每年增加3500元到6200元,如果有能力買到第四間、第六間的人,並不會因為多收6200元就覺得「好害怕喔,不要囤房了,不要買第七間」或者因此將空屋釋出,甚至有可能將此成本轉嫁給租客。

因此彭揚凱認為,民眾黨團提案「中央特別囤房稅」與行政院囤房稅2.0可相輔相成,中央特別囤房稅與現行地方稅的房屋稅不一樣,且只針對高房價、高租屋需求的都會區空屋,偏鄉不適用,能有效把空屋逼出來,也讓租屋族也更多選擇,帶動房租合理化。 

民眾黨團倡議,針對多房族提高房屋稅額,最高課以10%。(攝影/李海琪)

另外,張其祿表示,這次《房屋稅條例》審查,希望達成囤房者課徵重稅的共識,民眾黨團倡議,改以計算全國戶數之差別稅率,針對多房族提高房屋稅額,最高課以10%之重稅,同時要求中央走向實價課稅、實坪制及實際居住免稅的「三實政策」。 

最後,民眾黨團認為,「居住正義」應是不分黨派、不分族群,共同追求的大是大非,而非政客選前騙票的工具,期盼無論是現在和未來的執政者,都要用實際行動展現打房的決心,兌現對人民的承諾,讓台灣真正實現公平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