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財劃法修法》黃國昌點名民進黨在野喊修法、上任「再研議」 學者指出特別預算規避財政紀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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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為庶政之母」,政事的推動首重財政的穩健運作,民眾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黃國昌、張啟楷以及台北商業大學財稅學系教授黃耀輝共同召開第5波政見發表會-「財政改革」,承諾將提案修法《財政收支劃分法》。 

(更多新聞:財劃法24年未修 中央、地方稅失衡再擴大 黃耀輝:中央需先解決垂直失衡!) 

會中,黃國昌點出現行《 財政收支劃分法》(下稱財劃法)4大問題,包含「中央集錢,地方嬴弱」、「地方政府巨大財政缺口」、「地方政府自籌財源落差過大」等。黃表示,如今財政問題不僅是中央與地方稅垂直不均,地方政府之間也存在水平分配不公的問題。 

在野喊修法、上任「再研議」,黃國昌批賴清德跳票:人民如何信任? 

黃國昌開場時,再次「請出」民進黨表示,2012年7月,時任黨主席蘇貞昌率領同黨縣市首長,包含時任台南市長賴清德,召開記者會高喊要修改財劃法,甚至說出「醒來全身冷汗,就像媽媽看到嗷嗷待哺的小孩,米缸裡卻沒有米」,來比喻自己擔任縣市首長,地方財權卻掌握在中央的不安;2015年,總統蔡英文參選總統時,也做出修財劃法的承諾。 

然而,黃國昌表示,當民進黨執政後,享受到「錢權集中」的滋味,蔡英文反而透過媒體放出風聲,說修改財劃法會讓「各個縣市爭食財源」,導致修法暫緩,之後也就再無下文,如今蔡政府都要下台了仍在「研議」。黃國昌批評,不管是綠營或藍營,只要掌握執政權後,把錢都放在口袋,到各縣市分配資源時,「彷彿是撒錢的大爺」。 

黃國昌整理出曾公開呼籲過修財劃法的政治人物,包含藍綠兩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與賴清德,黃也強調,賴清德當過行政院長,所以可說是已有1次跳票紀錄。(圖片來源/民眾黨) 

黃國昌也整理出曾呼籲過修財劃法的是縣市長們,並要求國、民兩黨總統候選人清楚表明是否支持修財政收支劃分法,黃也特別針對當過行政院長的賴清德表示,剛上任行政院長的賴清德曾信誓旦旦說要修財劃法,如今已跳票過1次,若依然支持修法,「就必須說明、解釋有跳票紀錄的你,如何讓人民信任?」。 

地方財政強烈依賴中央「分食」,統籌款分配採「比例制」致嚴重不均 

進入嚴肅正題,黃國昌科普指出,若以2020年全國稅收為例,國稅佔82.76%,地方稅僅佔17.24%,差距相當懸殊,不到18%的地方稅佔比顯然不足以支應地方政府的財務需求,因此各縣市政府必須再想辦法自籌,但若依照各縣市當地人口、產業發展程度,地方政府之間自籌能力又相差甚鉅;再者,若攤開地方政府財政缺口佔其歲出的百分比,即使是自籌能力最好的首都台北市,財政缺口依舊高達3成,更遑論非六都的其餘縣市,「缺口都在70%以上」。 

利用僵化的比例法分配統籌款導致不均,例如新北市雖取得僅次於台北市的統籌款,但因為人口數多,人均統籌數僅7千元,排名20。(圖片來源/民眾黨)

針對國稅、地方稅差距過大以及自籌能力不足所造成的財政缺口,目前我國有2種「解決方法」,利用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其中又分普通、特別統籌分配款)以及中央補助款來填補空缺。 

黃國昌指出,現行財劃法最大的問題之一即是採「比例法」分配六都、非六都以及鄉鎮市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例如,其中94%的普通統籌分配款,直轄市固定分得約6成、縣市2.4成等,利用僵化比例法的後果,就是造成各地方不論以分配統籌款總額或人均統籌數,皆存在不均的問題。 

而就算有中央統籌分配款,其實仍不足以補足地方財政缺口,需要另一筆「中央補助款」來支應,尤其對於非六都的縣市,中央補助款更是重要財源,黃國昌說,地方政府需自籌財源,再加上由中央政府掌握的中央統籌款、補助款,才能剛好補足地方政府施政所需財政支出。 

地方政府因地方稅以及自籌財源不足以支應財政支出,故強烈依賴由中央分配的中央統籌與補助款,大部分縣市歲出歲入才能勉強及格過關。(圖片來源/民眾黨) 

減少中央、地方稅額差距,取消僵化「比例制」改採統一公式 

經過長時間財劃法的問題解釋,黃國昌代表民眾黨提出以下5點主張: 

.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  

.擴大統籌分配稅規模  

.擴大地方政府財稅規模  

.取消比例法並劃定統一分配公式  

.健全地方政府財政紀律 

黃國昌表示,除了要擴大中央統籌分配款、地方財稅的規模,也要取消六都與縣市之間分配基準不一的比例制,劃定統一的分配公式;另外,健全地方政府財政紀律部分,黃提到,修改財政劃分法時會增加誘因,「有棒子也有胡蘿波」促使地方政府重視財政紀律。 

曾於稅務機關任職多年的教授黃耀輝總結指出,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存在嚴重的垂直失衡,「比水平不均更嚴重」,中央政府收入和支出不成比例、佔盡便宜。他認為,只要解決垂直失衡,將中央政府全國收入提出10%(約3千億),地方政府財政困窘問題就能減緩相當多;黃耀輝也批評,蔡政府7年超徵稅收1.33兆,又亂編列特別預算,「債留子孫,導致人民吃緊、政府緊吃」。 

黃耀輝:「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規避預算法、公共債務法紀律規範

黃耀輝補充提到,其實預算法中已有相關法條可以取代特別預算,如預算法第79條中,有追加歲出之規定,各機關得請求提出追加歲出預算(規定如下圖);還有預算法第5條,除了每年編一次的歲定經費,另有繼續經費、法定經費,「只要通過1個特別條例,在總預算中他也可以去支應」,但是政府卻都當作沒看到,仍執意編列特別預算,原因就是意圖規避「須籌劃財源平衡」的財政紀律法律規定。 

黃耀輝也透露,若以「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3800億為例,嘴上說還稅於民,實際還稅卻只有1300億,其他2500億多為彌補台電虧損、勞保虧損,等於政府帶頭破壞社會保險、公營事業財務自給自足之原則。(圖片來源/民眾黨) 

黃耀輝進一步說明,明明就有在總預算中即可解決的支應方式,偏要額外通過各個特別預算的特別條例,以規避普通法、法律位階較低的預算法和公共債務法有關財政紀律的規範。 

因此,除了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刻不容緩,民眾黨也承諾,將提出「預算法第83條修正案」,刪除第1項第4款後門條款(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或明訂須確定「無法以年度預算編列者」,才得編列特別預算;以及特別條例的提出,不得排除公債法第5條第7項規範。 

民眾黨指出,蔡政府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排除預算法第23條和公債法第5條第7項,浮濫舉債常態不容再繼續下去。(圖片來源/民眾黨) 

最後,黃國昌、張啟楷疾呼,當前我國在財政上存在許多問題,有賴改革,而現在是有史以來修法最好的時機,若柯文哲當選總統,在朝的藍綠都會支持以上修正;另外,三黨不過半,認同關鍵少數民眾黨團修正案的藍綠任何一黨,相加過半數,也可以完成修法,期待未來能夠扭轉歷史錯誤,朝野共同完成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和杜絕特別預算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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