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普前會長戴正吳告鴻海討6億獎勵金 下週開庭傳喚「郭董帳房」出庭作證

財經時事

媒體報導,鴻海昔日重臣、前夏普會長兼社長戴正吳近日向鴻海集團與創辦人郭台銘,正式提起民事訴訟,追討新台幣 6 億元獎勵金。據報導,雙方將在下週一(13日)於新北地院開庭,戴正吳已申請傳喚郭台銘私人帳房莊宏仁出庭作證,以釐清當年獎勵合約的簽訂背景與履行條件。

針對《鏡週刊》(7)日報導,鴻海也發出聲明,全案已進入訴訟程序,集團將不再就細節進行評論。

下週開庭傳喚「郭董帳房」出庭作證,討6億獎勵金

該案源於郭台銘擔任鴻海董事長時期,曾與戴正吳簽訂一紙獎勵合約:若他能在日本夏普負責經營、協助讓夏普重返勝利並實現業績,鴻海將支付相應獎金。

如今,戴正吳認為自己已履行合約條件卻未獲報酬,因此向法院主張合約有效並請求支付 6 億元。

《鏡週刊》報導說,戴正吳方面為使自己主張更具說服力,擬傳喚莊宏仁為證,還原當時簽約的脈絡與決策歷程。由於莊宏仁目前多數時間在海外,而未出庭出席,先前庭期因此延後,現第三次開庭將強調是否取得其證詞支持。

鴻海方面則多次強調將堅守公司治理原則,不會輕易讓步。郭台銘本人則未對外回應此案。

法官嘗試以「顧問費」化解,鴻海堅拒和解提案

報導指出,在過去的庭審中,審判法官曾試圖讓雙方和解,提出替代方案:即便獎勵合約未經鴻海董事會通過,也可考慮將戴正吳回聘為顧問,改用顧問費方式支付,而非直接認定獎金債務。

但鴻海對此表示強烈反對,認為這樣的安排仍不符合公司治理原則,也無法解釋合約本身沒有董事會同意的程序問題,因此拒絕接受。

根據週刊調查,戴正吳早年曾聲稱不會立即提告,而是將案件送入調解階段;若調解成功,他願意不再繼續起訴。但調解期內雙方未能取得共識,最終仍進入訴訟程序。

法官的勸解雖有善意,但因涉及公司治理原則與合約效力爭議,雙方目前並未有所讓步。鴻海律師團隊也持續在法庭應訴。

僅花1.5年住夏普重回東證一部,夏普風光背後也有跌宕

若要進一步理解這場獎勵金糾紛的根源,必須回到2016年郭台銘併購夏普的那段歷史。當年,郭台銘以3,888 億日圓併購日本百年品牌夏普(新台幣約 791 億元),號稱要改造其經營體質。

當時,郭重用戴正吳出任夏普會長兼社長,並以「重賞合約」為誘因,希望借助他的管理能量重返日本市場。合約條件包括讓夏普從東京證交所二部重返一部、穩定獲利等指標。

最初,戴正吳也交出不俗成績:他在 1.5 年內帶領夏普重返東證一部,並交出十四季獲利的紀錄,重新獲得日本市場肯定。

(更多新聞:讓夏普提前重回東證一部 郭董旗下頭號戰將戴正吳怎麼做到?

可惜,後來一樁收購案成為轉折點。當年,戴正吳推動收購並重整堺工廠,但在面板產業大變局中受傷:中國低價傾銷、大尺寸面板競爭激烈,以及蘋果採購重心轉移,使得堺工廠陷入連年虧損。

此後,戴正吳數度出手出清或回購堺工廠,卻始終無法脫困,最終讓夏普陷入巨額虧損。根據報導,2022 年夏普淨損高達 2,608 億日圓(約新台幣 530 億元),對鴻海也造成重大業外損失。

這段既有光環、又有挫折的歷程,也讓外界對戴正吳這筆獎勵金的合理性與風險承擔有不同評價。

鴻海:一貫秉直合法合規,不再就細節進行評論

走進下週一的庭審,幾個關鍵環節將成為焦點,包含莊宏仁是否能出庭作證,說明當時簽約的背景與郭台銘意圖;過去業績是否符合合約條件,釐清戴正吳在夏普時期的經營成果,是否真正符合當年合約約定的指標等。

其中,獎勵合約的效力也是重點,根據報導,鴻海方指出,該「獎勵金」合約當年未經董事會決議通過,若無合法程序可循,主張其效力不足;戴正吳則希望法院確認合約的合法性與履約條件是否已達成。以上種種將影響法院最終認定,整個判決結果,也會對獎勵合約的未來適用與大企業內部獎酬機制具指標意義。

鴻海今則發出聲明,全案已進入訴訟程序,集團將不再就細節進行評論,並強調,集團一貫秉持合法合規,所有決策與行動,均依照相關法令及公司治理原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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