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廠藥和學名藥的成分相同,吃起來效果就一定一樣嗎?不少慢性病患者長期服用特定廠牌藥物,一旦醫院更換藥品,或因原廠藥退出市場而必須改用學名藥,難免擔心療效受到影響。尤其衛福部近期研議原廠藥「自付差額」制度,更讓民眾關注,究竟有沒有必要多花錢堅持使用原廠藥?
衛福部長石崇良日前提出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構想,針對專利期已過、已有學名藥上市的原廠藥,未來可能開放民眾自付超過健保給付基準的差額,繼續使用原廠藥。不過,這項制度目前仍在研議階段,實際適用藥品及收費方式尚待確定。
中華民國基層藥師協會理事長沈采穎接受《信傳媒》訪問時指出,原廠藥與學名藥雖然具有相同有效成分,且須符合相關品質與療效要求,但不同藥廠使用的賦形劑、製程及劑型設計可能有所差異,少數病人也可能出現不同反應。
她強調,多數病人使用合格學名藥並不會有問題,但對於部分癲癇、器官移植或需要精密控制藥物濃度的患者,更換廠牌仍須謹慎評估,「原廠藥跟學名藥都有其必須同時存在的意義。」
原廠藥一定比較好?藥師:曾有病人反映台廠藥效果更佳
不少民眾認為,原廠藥研發時間較長、價格較高,甚至來自國外,療效自然比較好。但從藥學角度來看,原廠藥與學名藥究竟有什麼差別?
沈采穎解釋,學名藥與原廠藥的主要有效成分相同,上市前也須符合相應的品質、療效及安全性要求。對需要執行生體相等性試驗的學名藥而言,還必須證明藥物在人體內的吸收程度與速度符合規定標準,才能取得上市許可。
不過,藥品除了有效成分,還包含賦形劑,也就是協助藥物製成錠劑、膠囊或其他劑型的非主要藥效成分。不同藥廠可能使用不同的賦形劑,少數病人可能對特定成分產生過敏或不適。
「每個人都是不同的個體,賦形劑不一樣,人體的生物反應也不會完全相同。」沈采穎表示。
她分享,自己過去曾遇過一款進口藥品,多數病人反映某家台灣藥廠生產的藥品效果反而優於原廠藥,顯示不能單純以進口或國產、原廠或學名藥,判斷個別病人的實際使用感受。
但病人的主觀感受並不等於已經證實兩種藥品存在療效差異,仍須結合疾病控制指標、服藥情形及其他臨床因素評估。
沈采穎認為,民眾普遍對學名藥缺乏信任,也反映政府長期在用藥教育與藥師專業功能發揮上的不足。藥師不應只是把藥交到病人手中,更應協助評估換藥後的疾病控制情況,避免民眾因品牌迷思而拒絕合理的替代選擇。
換藥後覺得沒效?先看生理指標,別急著換回原廠
如果病人原本服用原廠藥,改用學名藥後卻覺得藥效變差、頭暈或出現其他不適,應該如何處理?
沈采穎表示,「實際調劑經驗中,不只有從原廠藥換成學名藥的病人可能反映不適,從學名藥改用其他廠牌,甚至改用原廠藥,也可能出現類似情況。」
她認為,藥師應先進行用藥整合與詢問,確認病人是否按時服藥、近期有無增加其他藥品、生活習慣是否改變,以及疾病控制指標是否出現異常。
若症狀輕微且沒有明確生理指標惡化,可在排除危險徵象後加強用藥衛教,視情況追蹤1至2週;但如果血壓、血糖或其他客觀指標確實異常,或病人對新藥出現明顯不適,就應與醫師討論是否換回原本廠牌或調整治療。
她也提到,部分病人在藥品外觀改變後,可能因擔憂療效而出現負面預期,醫學上稱為「反安慰劑效應」(Nocebo effect)。
例如原本長期服用某種顏色的精神科藥物,突然換成不同形狀或顏色,病人可能感到焦慮,甚至覺得睡眠品質變差。
但沈采穎提醒,不能把病人換藥後的不適一概歸因於心理因素,仍須仔細排除真正的藥物不良反應及疾病變化。
4類藥品換廠牌要小心!癲癇、抗凝血與移植用藥風險較高
沈采穎指出,雖然多數合格學名藥可以作為原廠藥的替代選擇,但有4類藥品在更換廠牌時,需要更加謹慎。
第一類是治療指數狹窄的藥物。例如部分抗癲癇藥Phenytoin、心臟用藥Digoxin,以及傳統抗凝血藥Warfarin。這些藥物的有效濃度與可能產生毒性的濃度較為接近,治療過程需要密切注意劑量、血中濃度或相關生理指標。「若必須更換廠牌,應由醫師與藥師評估是否需要增加監測,而非讓病人自行停藥或換藥。」
第二類是精神科及神經科藥品。包括部分抗憂鬱藥、安眠藥及抗焦慮藥。沈采穎指出,「部分患者對藥物變動相當敏感,即使有效成分相同,藥品外觀改變也可能影響服藥信心與治療配合度。」不過,並非所有精神科藥物都不能更換廠牌,仍須依藥品特性及個別病況判斷。

第三類是特殊劑型或緩釋製劑。例如部分長效降血壓藥、吸入劑及鼻噴劑。這類藥品除了有效成分,還涉及藥物釋放速度、給藥裝置與使用技巧。合格學名藥必須符合適用的品質與等效性要求,但更換不同裝置或劑型時,仍可能需要重新教導使用方式,確認病人能正確用藥。
第四類是免疫抑制劑及部分生物製劑。尤其器官移植患者使用的抗排斥藥物,部分品項需要監測血中濃度,以避免濃度不足或過高。「至於生物製劑及生物相似藥,由於分子結構及製造程序較複雜,與一般化學學名藥的審查方式不同;但通過主管機關核准的生物相似藥,仍須證明與參考藥品具有高度相似性,且不存在具臨床意義的差異,不能直接認定其療效較差。」
沈采穎強調,對於需要長期穩定控制疾病的患者,藥師與醫師必須評估換藥必要性及追蹤方式,而不是只因為價格較低,就要求所有病人更換藥品。
降血脂、降血糖藥較能換?仍要看個別病情
相較於前述需要特別注意的藥品,沈采穎認為,部分降血脂、降尿酸及降血糖藥物,在符合藥品等效性要求、醫師評估適當的前提下,通常具有較大的廠牌替代空間。
但這不代表所有慢性病藥物都能任意更換。
例如糖尿病患者改用不同廠牌藥物後,仍應追蹤血糖變化;高血壓患者則須持續監測血壓,確認疾病控制情況。如果原本使用的藥品控制穩定,是否需要換藥,也應將病人的使用經驗、經濟負擔及藥品供應情形納入考量。
她認為,真正重要的不是一味要求病人使用原廠藥,或全面改用學名藥,而是讓病人在專業評估下,取得適合自己且能長期穩定使用的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