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幹被迫返中復工恐成防疫破口 經濟部、勞動部真的無法可管?

勞工問題

武漢肺炎疫情持續升溫,依照104人力銀行數據,「目前在中國工作且有主動應徵」的轉職者中,有63%不再回中國,相較於武漢封城前兩周高出13%,顯示這次的疫情已大幅削弱求職者西進或續留意願。

不過近日屢傳台幹或台籍員工被迫返回中國工廠復工,甚至還有企業要求員工協助將口罩帶到中國工廠「上繳」,導致員工無法自行準備充足的口罩備用,不僅造成台灣員工人心惶惶,也讓員工深陷巨大風險之中。

民進黨立委洪申翰強調,目前中國疫情不只不見緩和,也缺乏透明公開,若被迫到中國復工的台籍員工越多,可能成為台灣防疫的漏洞,如果甚麼都不做眼睜睜看著這問題越滾越大,必然將成為一場公衛與政治的災難,讓這陣子為防疫工作的努力功虧一饋。

今(17日)洪申翰與台灣勞工陣線召開記者會,台商須善盡社會責任,而政府部門如勞動部、經濟部,及陸委會等都還可以更多積極的作法,來協助公衛防疫與保護勞工。

從掌握台籍員工被派往中國廠區狀況開始

由於疫情發生在中國,台灣政府的行政權相對難以行使,但政府真的無法可管嗎?

首先,洪申翰認為,勞動部與經濟部應盡力掌握,目前台籍員工被派往中國廠區復工的壯況、相關人數,以及分布在哪些區域、該區地區的疫情情況如何等,因為只有清楚掌握資訊,才能提出相對應不同情境的計畫。

相關的計畫包含,要求健全中國廠區職場衛生安全與防疫計畫、自疫區返台後的簡易與健康管理計畫等,甚至若有大量台灣員工染疫要如何救援的沙盤推演。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補充,在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開記者會要求銀行不要再指派員工前往中國,並行文給相關部會後,金管會就馬上統計出現在在中國的行員有511位,這是政府可以掌握的,且台灣企業在中國投資也要經過經濟部投審會審查,掌握之後,可以要求企業提供必要的措施,其中最積極的措施就是暫時不要把人往疫區送。

除了法律保障外,政府其實有工具

此外,目前就勞動部職安署所提出的武漢疫情工作指引,僅表示「如非必要,應避免指派勞工前往中國」,但如果雇主強行要求勞工赴中國疫區工作或出差,勞工得終止勞動契約,雇主應給付資遣費,也完全未見對勞工有積極且具體的保障。

洪申翰將台灣勞工分成三種樣態,第一,台灣企業派往中國廠區短期工作,如出差、任務性質;第二,台灣母公司為控制公司,對中國子公司有實質控制力,台籍員工長期在中國子公司或工廠上班,常與母公司簽有特殊勞動契約;第三則是在純粹陸資公司上班。

洪申翰表示,第一種依民法第483-1條「受雇人服勞務,其生命、身體、健康有受危害之虞者,僱用人應按其情形為必要之預防」,勞工可以主張給付拒絕權,但政府也要進一步檢討,強化政府介入的權限;第二種勞動部應要求台灣公司,必須遵守勞動部規範。

或者經濟部也應要求企業配合台灣政策,否則未來在政府採購、租稅優惠或企業貸款審核上,給予負面之評價等,相對的如果因配合政府而導致企業損失的部分,可以透過紓困方案來協助企業。

洪申翰與台灣勞工陣線召開記者會,擔憂政府的不作為,恐讓越來越多強往中國的台籍員工,成為防疫破口。(圖片來源/洪申翰國會辦公室)

工作指引僅具宣示作用,勞動部可再積極點

至於第三種由於非台資企業,則難以台灣法規手段協助,洪申翰建議,陸委會應要求海基會去了解目前這群勞工面臨的各種狀況,與台灣員工建立資訊管道,必要時應給予協助。

孫友聯強調,預防職災是雇主的法定義務,不論是《勞基法》還是《職業安全衛生法》都有相關規範,雇主要極盡所能預防勞工遭受職業災害的危害風險,而目前勞動部的指引,僅具宣示作用,隨著疫情越來越難控制,勞動部應該積極解釋職業安全衛生法中「退避權」,把相關的法規態樣增訂出來。

斷航難度高,企業應負起企業社會責任

最後,洪申翰強調,雖然目前已有媒體陸續報導台幹被迫返中問題,但並不是為了針對特定廠商,只是這些被點名的企業,過去每年營收都上千億,應該在此時多發揮一些社會企業責任,整個社會都在看這些企業的表現。

同時,也呼籲勞工,除了評估有健康安全的危害,就應該提出拒絕指派外,若公司有違法事實,也應該主動通報相關單位。

至於有部分員工希望台灣能「完全斷航」中國,洪申翰表示,政府本來就需要做各種情境的評估,斷航可能是當中的手段之一,但台灣完全斷航中國會比其他國家來的複雜,畢竟兩岸人員往來人次與密度相當高,斷航需要完整評估與規劃,包括斷航之後還留在中國的台商該如何處理,因此他無法直接說為了要避免台籍員工被迫前往中國工作就要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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