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汙無罪、逃稅要罰 黃健庭從副總統、副院長到拚六都皆落空?

政治人物

一度是監察院副院長人選的前台東縣長黃健庭,因15年前疑似收取藥商200萬元,遊說衛福部、採購特定藥品,遭涉犯貪汙罪起訴,最高法院26日判刑確定,貪污罪部分無罪確定,但逃漏稅捐被判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定讞。

從求刑10年到無罪定讞

檢方於起訴書中指出,黃健庭於1995年擔任立委時,透過不支薪的國會助理牽線,為多家藥商遊說衛福部、榮總等醫療機構,採購特定藥品或更改藥名、調高健保給付價格,並藉此收受208萬元,依收賄等罪嫌起訴並求刑10年。

高院在更一審時,依「速審法」減刑,黃健庭被依違反「商會法」、「稅稽法」合併判刑5月,貪汙部分無罪。最高法院在最終判決時,仍維持高院貪汙無罪、但逃漏稅要罰的判決,只是刑度再減輕。不過,由於該案終審來得太遲,黃健庭已因此案遭泛綠陣營砲轟,倉皇宣布婉拒被提名為監察院副院長。

做人頭、提供發票給藥商,未違背立委職務

此案於更一審時,黃健庭坦承提供朋友做為人頭,收取藥商以員工薪資名義提供的款項,另提供發票給藥商報帳,但他辯稱不知後續核銷及報稅過程,檢方認為,黃健庭以不實的會計憑證等資料,掩飾藥商答謝的報酬,藉此幫藥商逃漏稅。

但檢方亦指出,黃健庭收受藥商贊助並協助遊說醫院採購藥品,不是立委職務行為,加上本案醫院向藥商買藥價格,低於健保或病患自費金額,無法認定因此圖利藥商,認定黃健庭未涉違背職務收賄、圖利等罪,因此依違反商會法、稅稽法合併判刑,貪汙部分無罪。

該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高院認同更一審關於黃健庭涉及逃漏稅捐的見解,將他判刑2月定讞;也認同原審對貪汙罪無罪的看法,因此在兩罪部分判刑確定。

至於黃健庭被控違反商會法的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部分,最高法院認為,更一審判決無效力,撤銷原判決,但未發回更審,將由檢察總長針對最高法院3年前的判決提起非常上訴。

黃健庭:欲加之罪令人無奈

黃健庭對判決結果表示,心中冤屈外人無法體會,欲加之罪令人無奈。他表示,企業端如何做帳,他無從干涉,更從來沒有想幫助逃漏稅。他質疑,主事的企業主管早獲無罪判決,但自己的判決拖延至今,仍被認定幫助企業逃漏稅捐,「對我極為不公」。

黃健庭說,這場官司光一審就延滯5年之久,「所幸我有信仰支撐著我,台東鄉親認識我、信任我,使我得以贏得1次立委、2次縣長選舉,並在台東交出可以見證的治理政績」。

黃健庭說,「很遺憾,2個月的判決不能上訴」,這場官司是上帝的磨練,雖然這個結果令人失望,司法沒有還給完全的清白,「但我選擇放下、往前走,相信上帝掌管一切」。

征戰六都還有可能嗎?

事實上,經過監院提名風波,黃健庭已是雙重受傷,除了不被多數綠營接受,國民黨自家人也不挺,主要是因為他「夜奔敵營」,與蔡英文方面的幕僚接觸,並私自決定接受提名。原本,他曾被列為韓國瑜遭罷免後,欲利用寒提罷免無效訴訟之時,有時間遷戶籍到高雄與陳其邁一戰的人選,後來也泡湯。

曾經,鴻海創辦人郭台銘賞識他,並設定黃健庭為副總統人選的搭檔,但郭台銘後來退黨,不是國民黨主流,更與韓粉打對台,黃健庭成為深藍眼中「為虎作倀」的人物,在整個總統大選階段,雖然黃健庭有現身為韓國瑜輔選,但氣勢大不如前,即使之前的高雄市長選舉,黃健庭也沒有投入。

此前,黃健庭被認為是藍營可以出征2022六都的戰將,但這樣的氛圍始終沒有營造出來,除了新北、台中有現任的侯友宜、盧秀燕要尋求連任,台南、高雄的黃偉哲、陳其邁,聲勢都相對不錯,只剩台北、桃園,而不是客家人的黃健庭,投身桃園將沒有地利與人和之便,至於首善之都,國民黨更是爭取者眾。

縣長任內表現施政表現不錯的黃健庭,目前是台東農產公司董事長,他是否就這樣淡出政治舞台?如果真是個人才,就看國民黨能不能再善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