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涉洩密柯文哲器捐案約談紀錄遭函辦 高涌誠自清是以「證人」身分接受調查

監察院

第五屆監委張武修、高涌誠就「器官捐贈案」約詢台北市長柯文哲的訪談錄音與逐字稿遭流出,台灣團結聯盟在去年11月在監察院外舉行記者會,並陸續於YouTube揭露11部訪談影片。監察院院會日前決議,將洩密案函送檢調偵辦,由於張武修已經卸任、高涌誠還是現任監委,兩人也成為首遭函辦的卸任、現任監委。

高涌誠14日召開記者會,澄清不是他洩密的,他自認自己是以「證人」身分接受監察院紀律委員會調查。

接觸影音檔不僅張武修一人

高涌誠說,器捐案是由前監委張武修主查,他是協助的共同調查委員,調查初稿完成、送院會審查前,調查過程中所獲得資料都是由主查委員、調查官處理,共同調查的委員不會特別接觸,「所以我在調查過程中未曾接觸這些影音檔,遑論取得後外洩,所以洩密一事跟本人一點關係都沒有」。

高涌誠表示,他在本屆紀律委員會調查時已有詳細陳述,他認為,調查委員也釐清這件事與他一點關係都沒,「我認為我的角色是證人,證明器捐案調查過程與事實的人」,不是被調查者,既然不是被調查者,怎會被稱為被移送法辦之人。「而且能夠接觸影音檔,主查委員張武修之外,還有其他人,就算要移送也輪不到我」。

高涌誠還說,關於影音檔外洩調查的討論案,他都依法迴避,所以調查報告內容及院會做成決議內容是什麼,他並不清楚;但他依據法律規定判斷,影音檔外洩如果構成犯罪,監察院能夠移送的只有全部疑涉的犯罪事實,而不是針對特定人,這是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因為如果針對特定人,他跟張武修不就要被先紀律委員會懲處或彈劾了嗎?

為何媒體會爆出監察院移送洩密案?

媒體提問,洩密案情節是否重大,為何會有影音紀錄外洩的狀況?高涌誠表示,就這過程來講,「我去年就知道有影音檔外洩」,器捐移植調查報告已審查完畢公告上網,沒有洩密的問題;紀律委員會調查案也是機密案,他沒有參與,「反而院裡可以自由自在談論這件事,搞不好只剩下我而已」。

高涌誠還說,其實他也問過張武修,如同媒體報導,張武修其實是否認洩密的,而他回想過程,他所提供的資料,是提供調查委員重要的參考依據,「其中有個疑問,為什麼要針對柯文哲做影音錄影?」

高涌誠指出,張武修當時告知他要安排做影音檔存錄,他說他尊重主查委員,監院相關規定也沒有不可,因為平常就有錄音,針對重大案件有影像紀錄,更可避免爭議;至於記錄完畢後的處理,據他瞭解,「有一些的人是有經手的」,包括政風也對協查人員做調查,「政風也針對協查相關人員進行調查,碰觸影音檔的,所在多有,我反而是沒有碰觸的」。

就在高涌誠召開記者會的同時,監察院對外才發出新聞稿證實將針對洩密事實移由檢察機關調查,為何有媒體會先知悉披露?高涌誠說,「院會的討論密不錄由,這反而是要去查的。」

民眾黨要陳菊負責,但當時陳菊還沒到監察院

針對洩密案,台灣民眾黨發出新聞稿表達強烈譴責,認為監院不該淪為政黨打壓政敵的工具,政治力不能介入監察院,使其成為整肅異己的政治「東廠」。

民眾黨表示,儘管監察院已將涉案監委函送檢調,然而高涌誠、張武修這兩位涉案當事人,都是由蔡英文總統提名,人民對監察院及執政黨的信任已經蕩然無存。

民眾黨也要求,監察院長陳菊必須負起責任對外說明為何洩密,以及洩密的意圖,如果確有疏失,必須公開向社會道歉,否則將永遠無法洗刷「東廠」污名。另外,也要求檢調應成立專案小組查明真相,接受檢調偵辦的現任監委高涌誠,在接受調查期間必須停權。

民眾黨還說,最諷刺的是,監察院甫成立人權委員會,立刻出現這種調查影片外洩、運用國家機器打壓異己等違反人權的作為,在在顯示這些疊床架屋的機構只是虛有其表,台灣民眾黨呼籲人權委員會應該先進行內部調查,同時兼任人權委員會副主委的高涌成監委,也應自行辭去人權委員會職務,以示負責。

對於陳菊遭點名批評,高涌誠則說,器捐案的調查,並不是發生在陳菊任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