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提「公投綁罷免」助攻刪Q 管碧玲搬行政程序法救援

政治

國民黨籍立法院內政召委林思銘昨天臨時變更議程,於今(13)日討論「公投綁罷免」劍指台灣基進立委陳柏惟,強調目前法律沒有規定不能這樣「公投綁罷免」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則搬出《行政程序法》,明定行政行為要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均一律注意,而「公投綁罷免」對陳柏惟極為不利,呼籲中選會應予注意,否則有違法之虞。

公投可以綁罷免?中選會:法律無明文規定

中選會今天就「公投綁罷免」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並備詢,主委李進勇表示,根據2016年12月14日修正公布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規定,罷免案之投票,應於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該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

民進黨立委羅美玲今天第一個質詢,她問道:「選舉是不是公民投票?」李進勇答覆,選舉不是公民投票,因此罷免案宣告成立後20日起至60日內,剛好有公民投票時,罷免與公民投票是否於同日舉行投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公民投票法》都無明文規定。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對此表示,既然沒有明文規定,國民黨如今發起公投綁罷免,「就是要趁機幹掉陳柏惟!」呼籲中選會做為中立公正的獨立機關,應審慎考量各種效應,也呼籲國民黨不要利用公投來衝高罷免的投票率,並強調公投與罷免應各自交由人民來獨立判斷,不要刻意製造交互影響,也不要政治操作。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坦言,罷免就是政治操作,但他也反擊,去年罷免韓國瑜一樣是政治操作,政府還安排高鐵,主委李進勇也南下高雄。

藍綠大鬥法

提出「公投綁罷免」的召委林思銘表示,本次陳柏惟罷免案按照正常時程來看,可能在7月底至8月底之間舉行,他直接詢問中選會主委李進勇「能不能公投、罷免同時舉辦?」李進勇表示,自己只是中選會主委,不能預測也不能逾越委員會將做出什麼決定。

不過,李進勇也說,法律之所以沒有明文規定允許公投綁罷免,是因為選舉罷免都是對人,而公投是對事,兩者性質不同。林思銘對此表達反對,認為法律沒有排除公投綁罷免,就他個人的法律觀點,法律沒規定的話就是各種意見都要參採,並稱李進勇是在做限縮解釋。

管碧玲上台發言則痛批林思銘,強調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時,並非各種意見都要參採,因為同時還有法律精神與原則要遵守。她翻出《行政程序法》第6、9條,指出任何行政行為包括中選會辦理罷免案,不得為差別待遇,且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均應一律注意。

管碧玲強調,公投綁罷免就是對當事人陳柏惟極為不利,也對陳柏惟有差別待遇,因為之前其他罷免案都沒有綁公投;為此她將發函,要求中選會依照《行政程序法》做出決定。

吳怡玎:公投綁罷免可省3千多萬元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表示,管碧玲說得對,但不能只顧當事人的利益,更要顧全民的利益,故應基於投票率、成本來公投綁罷免。國民黨立委吳怡玎進一步指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7條第1項規定,罷免期間內有其他各類選舉時,應同時舉行投票,其意義就在節省投票經費。

吳怡玎細數,若公投綁罷免,投票成本僅增加47萬元;但若分開辦理的話,光人事費就增加8百多萬元,場地費更增加3千多萬元。李進勇對此表示,成本不能只看這些人事或場地費用,同時也有各種社會、政治成本必須考量,中選會將秉持公正中立來參採各種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