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效應》南韓少年犯罪5年增1.6倍 新總統尹錫悅要把免訟年齡下修至12歲

社會議題

《少年法庭》以5起南韓真實發生的「少年犯」事件為本,藉少年法庭4名法官不同的看法和價值衝突,促使觀眾反思當前社會現象及法律制度,尤其是《青少年保護法》(下簡稱《少年法》)的少年犯刑責年齡是否應該下修。

日前剛當選南韓新科總統尹錫悅曾任檢察總長,競選期間他持諾將《少年法》的「未滿14歲犯罪者不起訴、不判刑」下修至12歲,並積極考慮性侵、校園暴力等重大刑案不適用《少年法》保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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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歲以下免起訴,19歲以下刑期不超過20年

《少年法庭》的案件涉及謀殺、過失殺人、性侵、家暴、霸凌、集體作弊,其中又以首兩集影射的「仁川國小女童分屍案」最受矚目。

此案發生於2017年,兩名女高中生殺害了一名8歲女童,然而她們因未成年及其中一人被診斷患有精神疾病,僅分別被判13年、20年有期徒刑,引起社會憤慨。

原來根據南韓《少年法》,未滿19歲者不可判2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而未滿14歲者不可起訴、判刑入監,只可執行1到10號不同的保護處分,其中以10號處分「感化機關收容兩年」最為嚴重。

例如,《少年法庭》同樣進行改編的2015年「龍仁公寓拋磚事件」,從高處烙下的磚塊造成一死一重傷,兩名加害者各為9歲、11歲,前者不受起訴,後者被處以保護管束。

《少年法》這項規定,是為了保護無完全責任能力、心智年齡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並期待少年犯的人格還有可塑空間,經矯治後能重新融入社會,台灣《刑法》亦有類似的年齡規定。

少年犯「再犯率」是成年人2倍

然而,《少年法》是否反讓一些人仗勢自己未成年肆意犯罪?這些少年犯真的因獲得第二次機會而悔改了嗎?少年犯愈來愈多、年齡愈來愈低,是否該歸咎於懲罰過於寬鬆?可追溯至韓戰年代、1953年制定的《少年法》至今是否仍然合宜?

這些問題猶如南韓社會一直沒有復原的傷口,時不時就會被揭開。

《韓國日報》引述法院統計數據,指過去5年少年犯事件增長了56%,從2017年7665案增加到2021年1萬2029案,逐年穩定成長,其中5%涉及謀殺、搶劫、性犯罪、縱火等重大犯罪,20%涉及暴力行為。

14-19歲少年犯人數有所減少,從2017年8.4萬人降至2021年5.6萬人。不過這指向一件令人不安的可能:案件數提高、14-19歲犯罪者卻減少了,代表14歲以下犯罪者恐是顯著增加。

此外,少年犯的再犯率相當高。根據南韓司法部資料,2020年緩刑少年犯的再犯率是13.5%,是成年緩刑犯再犯率(5%)的兩倍以上。

呼籲「降低《少年法》刑責年齡」的聲浪因此日漸高漲,不僅因為少年犯案件愈來愈多,也因今日兒童及青少年的身心狀況已遠比過去的同齡者早熟。

然而,修正《少年法》是一件具有重大爭議的棘手議題,現任總統文在寅的政府曾有意處理,但最後仍是無疾而終。

文在寅留給尹錫悅的燙手山芋

2017年文在寅上台之際,要求《少年法》修法的連署人數首度超過20萬人,這代表青瓦台必須做出回應。2018年「仁川中學女生輪姦案」(《少年法庭》劇中改編為「延和集體性侵案」)被揭發後,時任副總理兼教育部長金相坤宣布將把刑責年齡從14歲降至13歲,但該法案在國會未獲通過。

隔年年底仁川又發生另一起中學生集體性暴力案,2020年則有小學五年級女童持刀捅死同學引起社會一片譁然,然而《少年法》的14歲門檻雖備受質疑,卻仍屹立不搖。

尹錫悅承諾將刑責年齡從14歲下修至12歲,除此之外,提高有期徒刑年限、必要時可對未成年人發出逮捕令也是可能作法。不過,尹錫悅與其躍升為執政黨的「國民力量黨」目前在國會面臨「朝小野大」局面,修法是否能順利進行仍充滿變數。

另一方面,反方認為在大環境沒有改善的情況下逕自加重罰責,反會提升少年犯的再犯率。他們從有效「教化矯治」的角度出發,警告考慮到南韓當前的少年監獄及收容設施的數量、容量和配置人員,讓大量少年犯同時居住在同一個地方,只會讓他們拉黨結派、互相切磋,形成更大的犯罪組織。

為達戲劇效果,《少年法庭》對法官及司法制度的一些刻劃或許不盡真實──例如曾是嫌犯前案受害人家屬的法官為何自認不受利益迴避約束等等──但確實再次喚起社會對改革《少年法》的關心和思考。這顆燙手山芋,就看尹錫悅會如何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