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行銷超困擾 金管會2項措施強化 立委呼籲祭出罰則才能有效改善亂象

金融詐騙

許多民眾經常會接到銀行電話詢問是否有貸款、投資等需求,不僅電話多到很困擾,即便民眾拒絕之後,也仍舊會一直接到電話,因此引發民怨,也逼得金管會出手管理。

(更多新聞/金融詐騙》政院主導金管會內政部等聯手 成立打詐國家隊

信用卡客戶卻被推銷貸款,金管會祭2項措施加強管理

金管會銀行局長莊琇媛27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表示,4月25日已找銀行開會,召開這個會議主要是因為當初在檢查的時候發現爭議,像是消費者抱怨明明是信用卡客戶,但銀行卻推銷個人信貸,因此金管會認為有必要處理。

莊琇媛指出,會中已達成2項共識,包括當客戶簽契約時,例如簽立信用卡契約書時,必須讓客戶知道銀行可能會做類似商品的行銷,必須經過當事人同意;其次是目前儘管已有電話行銷規範,銀行也必須精進電話行銷話術,讓客戶充分表達是否願意接到電話,避免日後造成客戶困擾。

國民黨立委賴士葆指出,電話行銷不堪其擾的案例凸顯出個資外洩的嚴重性,是否能要求銀行公會允許個人限制電話行銷,也就是說,消費者可以透過登記制度表明不要接到電話行銷;對此,金管會主委黃天牧回應,像是某消費者是信用卡客戶,在簽契約時,銀行必須告訴客戶未來可能會行銷其他商品,必須經過客戶同意才可以。

莊琇媛進一步表示,如果是金融機構的行銷電話,已經明確要求銀行,若客戶告知不接受電話行銷,銀行系統必須註記。但賴士葆認為,若沒有訂定金融機構罰則,恐怕電話行銷亂象仍依舊持續上演。

民進黨立委郭國文也表示,電話行銷確實是多數人的困擾,但若只從未來辦卡的後端才進行管理,顯然對於現況改善無濟於事,應該要求銀行公會針對業者做相關限制性行為,像是溯及既往的方式杜絕電話行銷的干擾問題;金管會則承諾將會研究看看。

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也認為,金融消費者的個資歸屬應該優先界定,金融機構應將固有客戶個資與向外購買陌生開發個資的資料分開;其次,銀行電話行銷又分為業務通知夾帶業務行銷與單純電話行銷,兩者應列為不同態樣而做差異規範,要求銀行不能把所有客戶個資都當成自身資產任意使用。

金管會黃天牧主委則回應,金管會正積極改善個資使用,目前最重要的是要求得到客戶書面、明確同意個資使用,金管會也會持續對個資的使用方式及利用範圍持續強化規範。

(更多新聞/打詐國家隊喊假的!刑事局函送蝦皮等104家電商個資外洩 竟無一件裁罰

日前金管會檢查局發現有電話行銷爭議,民眾抱怨只是銀行的信用卡戶、卻被推銷信貸,27日的財委會引發多數立委關切金管會作法。(圖片來源/翻攝國會頻道)

金融詐騙不只限於股票,還有假借期貨、保險、融資之名詐騙

除了電話行銷不堪其擾,近年來也出現詐騙集團冒用名人透過網路平台進行釣魚廣告,進行投資詐欺行為氾濫,為了減少網路詐騙,行政院在4月中通過「打詐三法」案修法,包括「洗錢防制法」、「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及「個資保護法」相關修文修正草案。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指出,透過金管會與Google、Meta等網路社群平台業者合作為打詐,從4月10日至25日共有255件通報、已有221件下架,目前已有部分發揮平台自治的效果,不過這是末端的管理,若能修法「投信投顧法」,未來朝向網路投資廣告實名制及下架機制,包括平台與廣告委託刊播者、出資者皆必須負起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才是源頭管理。

但郭國文、民進黨立委郭佳濱則提醒,投信投顧法僅限於有價證券,但詐騙投資標的不僅限於有價證券,還包括虛擬貨幣、期貨、保險等其他樣態的金融詐騙,郭國文認為,過去的經驗都是「因為一個投資標的就要修一次法」,實在大費周章,希望金管會除了末端管理之外,源頭管理也應該周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