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4成弊案是靠舉報被發現 揭弊者保護法還在「催生」 專家:建議先從公部門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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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頻頻發生財務報表舞弊、掏空公司資產等重大事件,不僅嚴重影響公司治理,也侵害投資人權益;根據ACFE(舞弊防治與調查協會)調查指出,有42%的舞弊案件是透過舉報發現,儘管目前多數企業組織已有設置舉報機制,但調查也發現,當企業推動舉報機制時,員工大多不信任舉報流程的獨立性因而不敢嘗試舉報,也成為舉報機制的一大挑戰。

舉報機制面臨的挑戰:員工不信任獨立性、害怕遭到報復

勤業眾信27日舉行專題研討會,會中聚焦討論如何善用舉報機制,來實現誠信透明的企業目標。根據ACFE(舞弊防治與調查協會)2022年報告統計,近42%舞弊案件的揭發是經由檢舉發現,且其中超過半數來自於員工檢舉。

根據《2023年亞太地區舉報機制調查》結果顯示,舉報案件趨勢又以人事問題申訴比重最高、占有48%,且調查中有超過4成比重也認為,舉報機制的總體責任應落在董事會及董事會成員,但舉報機制面臨的最大挑戰在於,員工不信任舉報流程的獨立性(60%)、員工未意識到有舉報機制可使用(58%)、員工害怕遭受報復(42%)。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潘麗如 指出,在這一次的調查也發現不少「改變」,例如,過去的舉報案件類型多著重在舞弊案,此次調查發現,人事問題申訴案已高達48%,高過舞弊類型的40%;甚至以往大家認為,員工害怕遭受報復應該是企業推行舉報機制最大的挑戰,但此次調查也發現,其實員工更不信任舉報流程的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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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資深執行副總經理范有偉指出,舉報機制已成為幫助企業發現職場舞弊罪的最有效方法。(圖片來源/勤業眾信提供)

舉報案件逐年上升,第三方獨立舉報平台提供匿名保護

勤業眾信也在2016年起建置Conduct Watch舞弊舉報平台,提供企業獨立第三方管理的舉報平台,能讓企業即時偵測潛在舞弊及員工不當行為,並透過平台有效率地進行案件調查,目前已有超過300家客戶使用。

潘麗如觀察,從2016年建置以來,不僅發現舉報案件已逐年上升,且加入獨立第三方管理舉報平台也有越來越多的企業願意參與。

她認為,第三方獨立舉報平台的特點在於,能協助企業與組織面對挑戰,譬如提供匿名性的保護,避免利益衝突的發生,也提供企業或組織較有效率的案件管理工具,能更有效地評估效益,將舉報機制的功效發揮到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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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者保護法》遲遲未能立法,林志潔建議先從公部門做起

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認為,企業誠信經營的同時,內部吹哨者就扮演的關鍵的角色,吹哨者有如「神秘客」概念,企業若能從此角度來看,或許就不至於形成對立的局面。

雖然《揭弊者保護法》目前朝野一共提出13個版本草案,但卻遲遲無法立法通過。林志潔指出,目前仍難以凝聚共識的部分在於,第一,揭弊範圍究竟要公私部門併行,還是公部門先行;第二,公益吹哨範圍如何訂定;第三,對誰吹哨至今也沒有辦法獲得共識;第四則是,是否溯及既往。四大卡關造成如今朝野提出的版本很多,但卻難以達成共識。

「大家不能指望專法一步到位,實在難度太高。」林志潔建議,至少先透過行政院各部門的公營事業、公部門及其周邊單位、特許事業內部先推行吹哨者保護, 例如,金融業為特許事業,金管會就要求內稽內控、金融吹哨;而航空業做為特許事業,民航局也應要求航空公司推行內部吹哨,等達到某階段的成效之後再推行《揭弊者保護法》專法。

林志潔強調,《揭弊者保護法》僅提供最基礎的保護及救濟,是樓地板而非天花板的概念;建立一套完善的揭弊者制度,除了必須先解決吹哨者義務衝突問題之外,也須適當給予吹哨者誘因揭弊,且政府也應提供正確的揭弊者法治教育,避免揭弊者制度建立流於形式而難以落實,必要時也應以國家公權力懲戒。